索 引 号 | 111501230539386415/2023-000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巧什营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公文时效 |
各行政村:
现将《巧什营镇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巧什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巧什营镇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乡振发〔2023〕47号)要求,根据《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和林格尔县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持续跟踪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人均纯收入等指标信息变化情况。
(二)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息,包括自然增加、自然减少、人口转移等。
(三)采集“十类重点人群”“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研判其是否有致返贫风险。
(四)采集更新脱贫村和驻村工作队等指标信息变化情况。
(五)做好四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六)完善更新扶贫(帮扶)项目资产使用现状、资产净值等信息。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10月27日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安排部署四季度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11月1日起,各行政村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在综合利用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干部日常走访等监测方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进村入户排查工作,使用系统中的信息对照表、基础信息摸排表等,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工作于11月28日前完成。
(三)标注风险消除。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的,认真做好监测户风险消除研判,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具体标准以四项指标全部达标为准:一是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二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四是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四)工作总结。各行政村要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分析工作,总结四季度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梳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情况,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于12月20日前形成四季度工作总结报送镇乡村振兴办。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月数)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二)涉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口径规范的有关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4号)执行,其他信息采集要求以2022年度动态管理同口径要求为准。
(三)本次动态管理工作原则上统一使用国家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的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包括脱贫户信息对照表、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和脱贫村信息对照表)入户采集信息。“十类重点人群”信息采集使用附件1摸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四季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行政村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强化调度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质量。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行政村要统筹安排好信息采集工作,抓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把工作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采集脱贫户、监测对象、“十类重点人群”数据信息,特别是收入信息,既不能出现“应算未算”的情况,也不能在算账时人为提高收入,造成收入失真。监测对象识别纳入要严把标准,特别是受灾严重地区,要做到“应纳尽纳”,杜绝“体外循环”,防止出现因灾规模性返贫。要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经核实需要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监测对象,各行政村要做到逐户核实并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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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巧什营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公文时效 |
各行政村:
现将《巧什营镇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巧什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巧什营镇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乡振发〔2023〕47号)要求,根据《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和林格尔县2023年度防返贫监测帮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为持续跟踪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情况,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人均纯收入等指标信息变化情况。
(二)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息,包括自然增加、自然减少、人口转移等。
(三)采集“十类重点人群”“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研判其是否有致返贫风险。
(四)采集更新脱贫村和驻村工作队等指标信息变化情况。
(五)做好四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六)完善更新扶贫(帮扶)项目资产使用现状、资产净值等信息。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10月27日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安排部署四季度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11月1日起,各行政村组织驻村干部、村“两委”、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在综合利用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干部日常走访等监测方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进村入户排查工作,使用系统中的信息对照表、基础信息摸排表等,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工作于11月28日前完成。
(三)标注风险消除。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的,认真做好监测户风险消除研判,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具体标准以四项指标全部达标为准:一是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二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四是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四)工作总结。各行政村要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数据分析工作,总结四季度信息采集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梳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增收情况,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查找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于12月20日前形成四季度工作总结报送镇乡村振兴办。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月数)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9月30日24时。
(二)涉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口径规范的有关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年度收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乡振〔2023〕4号)执行,其他信息采集要求以2022年度动态管理同口径要求为准。
(三)本次动态管理工作原则上统一使用国家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的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对照表(包括脱贫户信息对照表、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和脱贫村信息对照表)入户采集信息。“十类重点人群”信息采集使用附件1摸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四季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行政村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一把手要亲自抓,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强化调度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质量。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行政村要统筹安排好信息采集工作,抓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避免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把工作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采集脱贫户、监测对象、“十类重点人群”数据信息,特别是收入信息,既不能出现“应算未算”的情况,也不能在算账时人为提高收入,造成收入失真。监测对象识别纳入要严把标准,特别是受灾严重地区,要做到“应纳尽纳”,杜绝“体外循环”,防止出现因灾规模性返贫。要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经核实需要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监测对象,各行政村要做到逐户核实并建立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