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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0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05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18 12:15  

县纪委监委,县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24〕1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联合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检查范围

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问题排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建立台账,力争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二、联合检查重点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加强膳食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紧盯责任落实、资金使用、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插手“校园餐”项目谋私贪腐、责任空转引发安全风险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纠治食材以次充好、营养不达标、卫生环境差等突出问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三、联合检查分组

成立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格尔县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成立联合检查组,依据区域分工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第一检查组

组 长:王丽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焦根平  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明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福 升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新民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秦 剑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队长

联络员:杨明义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李利峰  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组 员:李玉泽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 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康冬冬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 波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乔松华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康冬冬  

第三检查组

组 长:雍团强  新区市监局副局长

组 员:杨佩娟  和林格尔县新区市监局工作人员

    温秀丽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韩建军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徐 亮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杨佩娟  

四、部门职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跟进监督推动部门履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包括食堂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对食堂建设、食品安全、膳食经费、食材采购、餐食供应以及校外供餐单位确定等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对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采购围标串标、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街道办筹备组、乳业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并做好回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重点对膳食经费、供餐运营、食材采购、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处置方面加大自查整治力度。

(二)联合检查行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合力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加强类案分析,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健全典型案件常态化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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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0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2-05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12:15

县纪委监委,县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24〕1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联合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检查范围

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问题排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建立台账,力争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二、联合检查重点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加强膳食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紧盯责任落实、资金使用、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插手“校园餐”项目谋私贪腐、责任空转引发安全风险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纠治食材以次充好、营养不达标、卫生环境差等突出问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三、联合检查分组

成立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格尔县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成立联合检查组,依据区域分工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第一检查组

组 长:王丽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焦根平  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明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福 升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新民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秦 剑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队长

联络员:杨明义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李利峰  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组 员:李玉泽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 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康冬冬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 波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乔松华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康冬冬  

第三检查组

组 长:雍团强  新区市监局副局长

组 员:杨佩娟  和林格尔县新区市监局工作人员

    温秀丽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韩建军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徐 亮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杨佩娟  

四、部门职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跟进监督推动部门履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包括食堂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对食堂建设、食品安全、膳食经费、食材采购、餐食供应以及校外供餐单位确定等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对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采购围标串标、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街道办筹备组、乳业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并做好回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重点对膳食经费、供餐运营、食材采购、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处置方面加大自查整治力度。

(二)联合检查行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合力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加强类案分析,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健全典型案件常态化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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