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公文时效 |
县纪委监委,县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24〕1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联合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检查范围
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问题排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建立台账,力争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二、联合检查重点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加强膳食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紧盯责任落实、资金使用、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插手“校园餐”项目谋私贪腐、责任空转引发安全风险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纠治食材以次充好、营养不达标、卫生环境差等突出问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三、联合检查分组
成立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格尔县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成立联合检查组,依据区域分工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第一检查组
组 长:王丽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焦根平 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明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福 升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新民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秦 剑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队长
联络员:杨明义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李利峰 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组 员:李玉泽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 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康冬冬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 波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乔松华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康冬冬
第三检查组
组 长:雍团强 新区市监局副局长
组 员:杨佩娟 和林格尔县新区市监局工作人员
温秀丽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韩建军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徐 亮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杨佩娟
四、部门职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跟进监督推动部门履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包括食堂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对食堂建设、食品安全、膳食经费、食材采购、餐食供应以及校外供餐单位确定等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对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采购围标串标、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街道办筹备组、乳业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并做好回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重点对膳食经费、供餐运营、食材采购、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处置方面加大自查整治力度。
(二)联合检查行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合力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加强类案分析,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健全典型案件常态化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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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质量监督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05 |
公文时效 |
县纪委监委,县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24〕1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联合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检查范围
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县范围内所有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问题排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建立台账,力争年内全部整改到位。
二、联合检查重点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加强膳食经费管理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紧盯责任落实、资金使用、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插手“校园餐”项目谋私贪腐、责任空转引发安全风险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纠治食材以次充好、营养不达标、卫生环境差等突出问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三、联合检查分组
成立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格尔县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牵头,联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成立联合检查组,依据区域分工开展联合检查行动。
第一检查组
组 长:王丽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焦根平 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明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福 升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新民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秦 剑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队长
联络员:杨明义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李利峰 县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组 员:李玉泽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 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康冬冬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李 波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乔松华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康冬冬
第三检查组
组 长:雍团强 新区市监局副局长
组 员:杨佩娟 和林格尔县新区市监局工作人员
温秀丽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韩建军 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
徐 亮 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工作人员
联络员:杨佩娟
四、部门职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跟进监督推动部门履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包括食堂承包经营、食材供应、供餐等经营主体准入许可,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县教育局负责对食堂建设、食品安全、膳食经费、食材采购、餐食供应以及校外供餐单位确定等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营养健康监测评估,对学校提供营养和预防食源性疾病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采购围标串标、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街道办筹备组、乳业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并做好回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和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重点对膳食经费、供餐运营、食材采购、校园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处置方面加大自查整治力度。
(二)联合检查行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合力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加强类案分析,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监督管理空白点,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健全典型案件常态化通报机制,严厉打击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