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83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各街道办筹备组,县有关单位:
为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呼和浩特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呼和浩特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认定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中燃燃气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浩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94家单位为和林格尔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重点单位名录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要,每两年更新一次。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对重点单位联系沟通,协助做好本行业、本领域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特此通知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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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83 |
|---|---|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各街道办筹备组,县有关单位:
为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呼和浩特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呼和浩特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认定呼和浩特市盛乐经济园区中燃燃气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浩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94家单位为和林格尔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重点单位名录根据气象灾害防御实际需要,每两年更新一次。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对重点单位联系沟通,协助做好本行业、本领域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特此通知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