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

    政务微信

    和林信访

    和林信访

  • 蒙古文版
  • 登录 / 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

    • 土默特左旗
    • 托克托县
    • 和林县
    • 清水河县
    • 武川县
    • 新城区
    • 回民区
    • 玉泉区
    • 赛罕区

    委办局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务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外事办公室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乡村振兴局
    • 医疗保障局
    • 信访局
    • 市城市管理局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发区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和林格尔新区

    其他

    • 呼和浩特市地铁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本站
  • 本站
  • 平台
  • 网站首页
  • 走进和林
  • 要闻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11:21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筹备组,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和林格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2

1.4 工作原则 3

1.5 事件分级 4

1.6 预案体系 5

1.6.1应急预案 5

1.6.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 5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7

2.1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7

2.1.1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7

2.1.2 现场指挥机构 8

2.1.3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8

2.1.4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9

2.2 应急工作组 9

2.2.1 综合协调组 10

2.2.2 应急处置组 10

2.2.3 应急监测组 11

2.2.4 医疗救援组 11

2.2.5 应急保障组 11

2.2.6 新闻宣传组 12

2.2.7 治安维护组 12

2.2.8 专家咨询组 12

三、预防和预警 14

3.1 监测和风险评析 14

3.2 预防 14

3.2.1 加强隐患排查 14

3.2.2 加强风险管控 15

3.2.3 加强预案管理 15

3.2.4 加强风险评估 15

3.2.5 加强日常监督 16

3.2.6 加强应急联动 16

3.3 预警 16

3.3.1 预警分级及预警信息发布 16

3.3.2 预警行动 17

3.3.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18

3.4 信息报告与通报 18

四、应急响应 21

4.1 响应分级及原则  21

4.2 分级应急响应程序 21

4.3 响应措施 24

4.4 县级层面应对工作 26

4.5 响应终止 27

4.6 信息报告及发布  28

五、后期处理 31

5.1 调查评估 31

5.2 善后处置 31

5.3 总结评估 31

六、应急保障 32

6.1 队伍保障 32

6.2 救援物资和装备与资金保障 32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32

6.4 技术保障 33

6.5 医疗保障 33

6.6 生活保障 33

6.7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33

6.8 宣传与演练 33

6.9 应急能力评价 34

6.10 保险 34

6.11 预案管理与更新 34

七、监督管理 35

7.1 监督工作机制 35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35

八、附则 37

8.1 名词术词定义 37

8.2 预案解释 38

8.3 预案实施时间 38

九、附件 39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39

附件2  和林格尔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42

附件3  和林格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联系方式 48

附件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48

附件5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表报告 49

附件6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及格式 50

附件7  和林格尔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物资清单 52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保存 关闭
  • 中国政府网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 呼市旗县区网站 呼市旗县区网站
    赛罕区 玉泉区 回民区 新城区 武川县 清水河县 托克托县 土默特左旗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党政机关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30002 网站支持IPv6

联系电话:0471-7192805 蒙ICP备16006134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66号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积分统计查询  

请使用CTRL+S保存网页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 登录/注册
  • 蒙古文版
  • 长辈版
  • 退出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本站
  • 本站
  • 平台
  • 网站首页
  • 走进和林
  • 要闻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专题专栏
  • 登录/注册
  • 蒙古文版
  • 退出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本站
  • 本站
  • 平台
  • 网站首页
  • 走进和林
  • 要闻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政府数据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11:21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筹备组,乳业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9日


和林格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2

1.4 工作原则 3

1.5 事件分级 4

1.6 预案体系 5

1.6.1应急预案 5

1.6.2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 5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7

2.1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7

2.1.1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7

2.1.2 现场指挥机构 8

2.1.3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8

2.1.4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9

2.2 应急工作组 9

2.2.1 综合协调组 10

2.2.2 应急处置组 10

2.2.3 应急监测组 11

2.2.4 医疗救援组 11

2.2.5 应急保障组 11

2.2.6 新闻宣传组 12

2.2.7 治安维护组 12

2.2.8 专家咨询组 12

三、预防和预警 14

3.1 监测和风险评析 14

3.2 预防 14

3.2.1 加强隐患排查 14

3.2.2 加强风险管控 15

3.2.3 加强预案管理 15

3.2.4 加强风险评估 15

3.2.5 加强日常监督 16

3.2.6 加强应急联动 16

3.3 预警 16

3.3.1 预警分级及预警信息发布 16

3.3.2 预警行动 17

3.3.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18

3.4 信息报告与通报 18

四、应急响应 21

4.1 响应分级及原则  21

4.2 分级应急响应程序 21

4.3 响应措施 24

4.4 县级层面应对工作 26

4.5 响应终止 27

4.6 信息报告及发布  28

五、后期处理 31

5.1 调查评估 31

5.2 善后处置 31

5.3 总结评估 31

六、应急保障 32

6.1 队伍保障 32

6.2 救援物资和装备与资金保障 32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32

6.4 技术保障 33

6.5 医疗保障 33

6.6 生活保障 33

6.7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33

6.8 宣传与演练 33

6.9 应急能力评价 34

6.10 保险 34

6.11 预案管理与更新 34

七、监督管理 35

7.1 监督工作机制 35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35

八、附则 37

8.1 名词术词定义 37

8.2 预案解释 38

8.3 预案实施时间 38

九、附件 39

附件1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39

附件2  和林格尔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42

附件3  和林格尔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联系方式 48

附件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48

附件5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表报告 49

附件6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基本内容及格式 50

附件7  和林格尔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物资清单 52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30002 联系电话:0471-7192805
  • 蒙ICP备16006134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66号
  •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