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截洪沟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648241888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巴尔旦营村、一间房村、圪报村、舍必崖乡挠尔板申村、土不婵村、同昌营村、托克托县古城镇西黑沙图村。
本次截洪沟工程总长度19.895km,工程内容包括:
(1)沿机场南侧新建截洪沟工程,汇入韭菜沟工程长9.50km;沿截洪沟右岸新建堤防工程,工程长 8.80km;
(2)对截洪沟汇入后的韭菜沟、前营子沟和沙河进行扩挖疏浚,工程长10.395km;
(3)沿线新建桥梁3座,改建渡槽1座、漫水路改建13条。
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2556.74亩,其中永久用地1704.68亩,临时用地面积852.06亩。永久用地中,耕地645.11亩、林地221.46亩、草地321.03亩、商业服务用地0.89亩、交通运输用地36.43亩、住宅用地0.007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1.96亩、其他用地7.79亩。临时用地852.06亩中,耕地85.54亩、林地211.21亩、草地549.17亩、交通运输用地4.7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4亩、其他土地1.21亩。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230002 网站支持IPv6
联系电话:0471-7192805 蒙ICP备16006134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66号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积分统计查询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截洪沟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648241888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巴尔旦营村、一间房村、圪报村、舍必崖乡挠尔板申村、土不婵村、同昌营村、托克托县古城镇西黑沙图村。
本次截洪沟工程总长度19.895km,工程内容包括:
(1)沿机场南侧新建截洪沟工程,汇入韭菜沟工程长9.50km;沿截洪沟右岸新建堤防工程,工程长 8.80km;
(2)对截洪沟汇入后的韭菜沟、前营子沟和沙河进行扩挖疏浚,工程长10.395km;
(3)沿线新建桥梁3座,改建渡槽1座、漫水路改建13条。
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2556.74亩,其中永久用地1704.68亩,临时用地面积852.06亩。永久用地中,耕地645.11亩、林地221.46亩、草地321.03亩、商业服务用地0.89亩、交通运输用地36.43亩、住宅用地0.007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71.96亩、其他用地7.79亩。临时用地852.06亩中,耕地85.54亩、林地211.21亩、草地549.17亩、交通运输用地4.7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4亩、其他土地1.21亩。
四、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