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消除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依法重点查处以下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一、电动车、固定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二、电动自行车在楼道、电梯,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地下车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三、私拉乱接电线、插座,“飞线充电”等不安全充电行为。
四、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
五、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请广大市民和有关生产、销售、民生服务企业自觉遵守涉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管理规定,配合有关执法管理工作,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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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消除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依法重点查处以下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
一、电动车、固定障碍物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二、电动自行车在楼道、电梯,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地下车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三、私拉乱接电线、插座,“飞线充电”等不安全充电行为。
四、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
五、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请广大市民和有关生产、销售、民生服务企业自觉遵守涉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管理规定,配合有关执法管理工作,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