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水保〔2019〕109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强化淤地坝防汛管护责任体系,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和淤地坝工程度汛安全,现将淤地坝管护责任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职责
行政责任人由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巡查责任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一般由工程所在地村干部或村民担任;技术责任人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1、行政责任人应熟悉淤地坝工程防汛岗位职责,掌握工程基本情况,熟悉单坝防汛预案内容。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发生险情时及时指挥人员撤离避险和应急抢险等。
2、技术责任人应掌握淤地坝工程基本情况、运行状况和安全隐患。负责指导行政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做好淤地坝工程防汛工作,发生险情时为避险、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指导。
3、巡查责任人应熟知淤地坝工程巡查工作要求,熟悉掌握放水设施开启时间、数量、次序等操作规定。负责汛前巡查坝体、放水和泄洪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清理放水设施淤积物,放空坝内蓄水;汛期要做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行政责任人,强降雨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随时关注雨情,密切监视水位变化和淤地坝运行状况,一旦发现汛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行政责任人,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发出避险信号,告知受威胁人员紧急撤离。
二、运行管护制度
每年5月20日前,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名单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媒体公示,并逐级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三个责任人“的技术指导和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巡查责任人进行全员培训,使防汛责任人熟知自己的职责与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工程病险情况和影响范围,按照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原则,及时组织修编辖区内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险情分析、避险措施、应急响应等。骨干坝和下游有重要设施的中型淤地坝,要“一坝一预案“。下游有村庄、学校等重要设施的,要细化避险措施,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地点及组织方式等。淤地坝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和行政责任人应在汛前将应急避险措施告知受影响范围内群众,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让群众明白何时撤、怎么撤、往哪撤等情况,确保遇险情时及时有序撤离。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逐级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和工程出险情况,及时上报信息。行政责任人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超警戒水位或可能出现险情的报告后,应及时发布险情预警,并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确保险情得到及时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三个责任人”变更
当年内淤地坝运行管护期间,管护责任人需调整或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联系报备县水务局,以便在水利部淤地坝管护系统内做出调整。
和林格尔县水务局汛期值班电话:0471—284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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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水保〔2019〕109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强化淤地坝防汛管护责任体系,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和淤地坝工程度汛安全,现将淤地坝管护责任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职责
行政责任人由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巡查责任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一般由工程所在地村干部或村民担任;技术责任人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1、行政责任人应熟悉淤地坝工程防汛岗位职责,掌握工程基本情况,熟悉单坝防汛预案内容。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发生险情时及时指挥人员撤离避险和应急抢险等。
2、技术责任人应掌握淤地坝工程基本情况、运行状况和安全隐患。负责指导行政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做好淤地坝工程防汛工作,发生险情时为避险、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指导。
3、巡查责任人应熟知淤地坝工程巡查工作要求,熟悉掌握放水设施开启时间、数量、次序等操作规定。负责汛前巡查坝体、放水和泄洪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清理放水设施淤积物,放空坝内蓄水;汛期要做好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行政责任人,强降雨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随时关注雨情,密切监视水位变化和淤地坝运行状况,一旦发现汛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行政责任人,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发出避险信号,告知受威胁人员紧急撤离。
二、运行管护制度
每年5月20日前,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名单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媒体公示,并逐级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三个责任人“的技术指导和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巡查责任人进行全员培训,使防汛责任人熟知自己的职责与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工程病险情况和影响范围,按照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原则,及时组织修编辖区内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险情分析、避险措施、应急响应等。骨干坝和下游有重要设施的中型淤地坝,要“一坝一预案“。下游有村庄、学校等重要设施的,要细化避险措施,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地点及组织方式等。淤地坝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和行政责任人应在汛前将应急避险措施告知受影响范围内群众,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让群众明白何时撤、怎么撤、往哪撤等情况,确保遇险情时及时有序撤离。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逐级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和工程出险情况,及时上报信息。行政责任人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超警戒水位或可能出现险情的报告后,应及时发布险情预警,并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确保险情得到及时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三个责任人”变更
当年内淤地坝运行管护期间,管护责任人需调整或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联系报备县水务局,以便在水利部淤地坝管护系统内做出调整。
和林格尔县水务局汛期值班电话:0471—2848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