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五届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5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6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上传达了县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县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各股、室、队、所、中心主动认领问题,逐一研究梳理,明确了责任分工,6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讨论、反复推敲,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县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7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查摆,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以身作则,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全面做好巡察整改组织实施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体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定期进行评估督导,7月25日、8月27日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到位。在抓好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既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又解决其他类似问题;既解决具体问题,又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表象问题,又解决深层次问题,持之以恒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不足。
(1)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8日组织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对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相关地方性法规重点内容进行了梳理,对涉市场监管职能内容进行了系统归纳,深入推进法规正确有效实施。二是在学习传达《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内蒙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研究谋划,全面梳理、分解相关事项,按照“跟踪类”“落实类”“争取类”细化工作任务、形成落地举措,制定了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内蒙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实施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六个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监发〔2024〕29号)。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暂行)》,指定专人收集学习资料,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会议精神及相关理论列为“第一议题”时时跟进学习。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题收集与安排,强化了对党组会议题与“第一议题”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党组会第一项学习内容原汁原味,保障了“第一议题”领学传达与会议记录的质量和水平。
(3)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加强交流研讨,党员轮讲,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6月-8月共开展集中学习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其中交流研讨3次,业务知识学习5次,组织业务专题培训1次,促使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思路。二是依托微信群、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共产党员网、新华网、《人民日报》、市场监管总局、内蒙古市场监管等权威发布的理论学习内容及业务相关内容,精心准备热点实例,增强学习吸引力,延展了干部理论知识学习的时空。
2.履行职责职能不到位。
(4)对市场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导相关单位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对应的条件进行整改,已有21家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家(电信公司)2名员工自行做饭不属于食堂范畴,1家(武装部)不属于属地管理、无管辖权。二是鼓励辖区流动餐车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截至目前辖区8家流动餐车全部购买保险。充分发挥153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对村、社区举办红白喜事的集体聚餐活动备案至属地监管所,由属地监管所进行现场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现无证流动餐车举办农村集体聚餐行为。三是加强亮证亮照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规范公示经营资质、健康证明等内容,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电子化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积极发扬“店小二”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顺路将没有被领取的营业执照捎到商户手中。四是对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飘红的4条数据进行了分类研判,其中2台锅炉已注销,2台锅炉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锅炉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淘汰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对2台十吨以下燃煤锅炉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举一反三,在日常检查中,要求企业在设备检验到期前一个月在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报检,对停用、注销等设备要第一时间在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进行申请,开展事前“问诊式”服务,对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通过电话等形式进行提醒。
(5)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充分调度快检车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每月组织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快检检测范围已覆盖4个乡镇,包括城关镇、乳业开发区、舍必崖乡、大红城乡,已初步实现快检进社区、快检进校园,快检进乡村,检测食品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生熟肉类等,2024年截至8月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89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二是对快检试剂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对过期报废试剂和耗材统一做无害化销毁处理,根据实际,利用城关所、盛乐所快检室开展快检工作,并于7月26日组织了快检业务培训。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抽检、公示、后处理等工作,适时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抽样人员、被抽检对象开展抽检监测工作。2024年截至8月底,已完成县本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1批次,其中普通食品96批次,食用农产品75批次,有3批次还在检测中。共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面开展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收到抽检不合格后处理15批次已完成6批次,收到风险监测后处理3批次已完成2批次。已将本年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抽检结果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并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抽样、检验及核查处置数据报送至“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待县本级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结束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对承检机构进行考核。四是高位保持投诉举报处办效率,及时调处投诉举报,加强处置投诉举报与执法监督相联动,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加强经营主体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提升诉转案工作水平,分析研判消费者投诉热点,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提醒及合规提示。6月-8月,投诉按时初查率99.63%,投诉按时办结率99.66%,投诉调解成功率61.96%,举报按时核查率100%,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率99.1%。根据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的问题,重点就餐饮食品安全、价格监督、专利保护等开展专项工作,开展经营主体约谈指导会2次,发布消费提示2篇,经营合规提醒1篇。五是已商请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联合主办和林格尔县2024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上海应吉演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编制完成应急演练脚本,明确了参与部门。
(6)“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平台普及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与三大运营商的沟通协调,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入驻“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7月30日,组织召开“互联网+明厨亮灶”专题调度会议,分管副局长主持会议,餐饮监管股、各所所长、三大运营商参加会议。截至8月底,和林格尔县56家学校食堂都已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社会餐饮已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263家。二是明确各市监所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责任,并进行调度。6个市场监管所目前都已创建“互联网+明厨亮灶”账号,并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实施餐饮服务单位监管。
(7)落实行政执法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即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各股室与所均承担执法职能,统一调配执法人员,统筹开展综合执法工作。通过全员皆兵打破了案件查办界限,极大充实了基层执法力量。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对案源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形成案源线索初核评估意见,按照“统一登记、分流办理”原则,整合资源,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源线索核查调查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通过融合探索,集成作战,实行“一次入门,全面体检”,提升了市场监管掌控力,保障了综合执法从“单兵作战”“被动执法”“刚性执法”向“协同配合”“主动作为”“柔性执法”转变。业务监管部门与执法办案部门广泛摸排收集线索,利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网络监测、移交移送等渠道,开拓案源,在县域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各类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各类服务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回应民生关切。2024年截至8月底,共办理一般案件立案66件,结案61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4件,警告43件,停业整顿1件,给予罚款11件,罚款12.8882万元。二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监管关口前移,持续加强监督检查,转变执法理念,追求执法和服务有机统一,推动柔性执法,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推进对主观非故意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提示告诫、行政约谈等各项措施,切实提供宽容制度环境,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两书同送”,主动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工作流程、公示要求等内容,帮助经营主体及时改正,重塑信用,激发活力,下达信用修复告知书6份,联合县发改委对2家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记录进行信用修复。三是6月组织开展了一轮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围绕法律事实认定,法律条文适用,认真自查自纠,以查促改,提高对案卷封面与归卷的重视度,提升案卷质量。6月以来,通过加强法制审核,封面填写;相关审批表负责人签字;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骑缝章;案件来源登记表勾选;送达回证地点填写;相关审批表日期填写均得到了规范。8月22日,局党组书记约谈该案件办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约谈了政策法规股股长,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8月30日,邀请相关专家召开疑难案件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就案件疑难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给出了专家意见,确保疑难案件依法依规处理。
(8)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计划,印发《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市监发〔2024〕31号),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指导,持续加强对高价值专利的挖掘。二是通过挖掘掌握特色优势产品,考察辖区产品资源,已申请注册和林格尔芍药地理标志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三是8月29日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主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执法人员以及县辖区各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培训重点围绕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区域公共品牌的申请、保护与运用进行了讲解,通过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成功与失败的实例,从专业角度为企业提供建议,生动讲解了保护与应用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各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推动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体系,避免陷入知识产权纠纷。
3.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9)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讲好市场监管故事,加强正面宣传,2024年截止8月底,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求是》杂志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6篇,编写各类简报信息185篇,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2次、业务相关内容7次,各股室积极参与市局对口科室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剖析材料中深入对照检查。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判会要求,目前已开展一次专题研判,8月27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通报了意识形态情况,结合当前热点问题开展了分析研判,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吸取教训,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年底时认真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避免出现与以前年度内容雷同现象。三是对原发文管理制度、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管理制度(暂行)》《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暂行)》,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将国家重要领导人名写错的问题已更正,并持续规范审校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有发生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党组书记讲党课上通报了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呼和浩特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持续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对“两化”问题回头看,8月22日,局党组书记约谈了相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已责令重新撰写提交。三是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的签订,班子成员同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加强监督管理,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以真抓实干兑现承诺,推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1)制定工作方案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22日,局党组书记约谈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约谈了党建办主任,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印发了本年度《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原方案中错误部分已更正。二是8月21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公文理论知识培训,并于集中学习中增加业务知识内容,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2.资金管理、资产处置监管不力。
(12)超标准发放补贴。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超标准发放补贴750元进行了清退,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另清退超标准发放补贴700元,合计上缴1450元。二是针对超标准发放补贴问题,2024年7月5日,县纪委监委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对把关不严的直接负责人银枫以及超标准领取补助人员庞龙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要求及发放标准,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审核把关,规范补贴发放。
(13)资金支付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20辆公车年检费0.72万元、2022年13辆公车年检费0.44万元未支付至对公账户,均支付至经办人个人账户,当时因公车年检要求现场缴费,如对公转账需要履行财政集中支付程序,无法满足现场缴费要求,为完成公车年检,当时采取了先由经办人现场缴费、后将费用支付至经办人个人账户的方式。现对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杜绝对私转账。二是2021年3笔付制服款共计41.17万元未附购买合同,当时为方便管理,将配发制服相关资料(包括购买合同)统一放在档案盒中,记账凭证未附合同,现已重新整理归档,记账凭证已附相关合同;近三年印刷费共计22.83万元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履行手续,当时因对相关政策和程序理解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现已严格按照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23年2笔0.69万元购买复印纸未附政府采购合同,当时已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已支付,为统一管理,将政府采购合同放入档案盒中,记账凭证未附合同,现已重新整理归档,记账凭证已附相关合同。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第三方服务合同事项、资金支付加强审核把关,按照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是2021年至2023年春节、中秋节福利、三八节活动工会经费支出均无会议纪要,当时为方便管理,相关会议纪要统一放在档案盒中,记账凭证未附会议纪要,现已重新整理归档,记账凭证已附相关会议纪要。严格执行工会收支管理相关要求,审核把关,持续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程序管理。
3.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4)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会议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制度(暂行)》,8月22日,局党组书记约谈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约谈了办公室主任,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审核程序,持续加强文件审核。二是指定专人收集党组会议题,专人记录会议,规范党组会议开展及记录。
(15)开展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5日开展了志愿服务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认识,进一步谋划好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对照各类任务安排,明确活动主题,确保活动质量,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活动内容,加强校对,2024年截止8月底,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51次。
4.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差距。
(16)办证规范性材料签订不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业务的服务指南审核申办所需材料,对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材料均执行了审签,并按要求填写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二是已对小餐饮登记进行规范审核,在线上审核的同时,对上传系统的纸质材料需要审核人签字的均执行了审签,并按要求填写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17)监督明码标价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核查,国大药房和林第三十三药店从上级公司统一领取的价签,因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领取错误,个别药品标志错误,已对该店店长及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告诫其他药店避免犯类似错误,常态化引导各商户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公开标示商品和服务价格。二是加强教育、医疗、殡葬等重要民生服务领域明码标价和收费监管,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强化价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广泛收集和受理价格等方面投诉举报线索。
5.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
(18)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向经营主体宣传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宣传力度,通过摸底企业情况,积极引导有能力承接ODR调解机制的企业转化为ODR企业。6月-8月,已经推动2家辖区企业承接ODR调解机制。二是持续加强对ODR企业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的指导和监督,宣传普及相关知识,不断提升线上和解成功率。6月-8月,通过12315ODR解决群众诉求8件。
(19)信用修复网上申请存在超期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月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加强信用修复服务指导,通过电话催报年报,现场检查提醒告知,组织重点约谈,签订信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激励那些确实没有主观故意,纠正失信行为意愿强烈的市场主体以健康的状态重回市场。2024年截止8月底对19家企业进行了重点约谈,200家市场主体均签订了信用承诺书。二是对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市场主体,积极指导其开展信用修复,及时准予并停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异常信息。2024年截止8月底对200个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其中企业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个体工商户175户,相关业务均在3天内办结,无超期情况出现。
(20)“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15日,针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人员在按照新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已按规范要求落实。二是已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均执行了规范建档归档,持续规范填写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保管期限、案卷号等内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
(21)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其中包含“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党组抓大事、议大事作用,持续规范集体决策。二是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议上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并逐一表决,由“一把手”进行末位表态,均如实记录仪定过程及表决情况等内容,6月-8月,涉及表决事项的党组会议6次,均按要求进行记录。
(22)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的项目均执行了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已对未上党组会议研究的三年大额资金支出进行梳理,整理了相关凭证档案,均为2021年支出,现任党组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大额资金支付务必经党组会研究,对未进行研究的资金不予支出。
2.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严格。
(23)对干部职工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党组书记讲党课上通报了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呼和浩特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醉驾降工资处分决定已在对接人社部门后执行。二是已更新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备案表、备案人员花名册等相关内容,已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规范申报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三是联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巡岗和自查,持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6月以来,未发现无正当理由脱岗的人员。
(24)制度制定及执行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明确了上下班时间、各所及局机关股室考勤要求,持续加强考勤监督检查。二是制定着装管理制度,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服着装管理制度(暂行)》,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配发范围对制服进行配发,持续加强着装管理。
3.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2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7月25日,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听取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听取机关党委换届筹备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7月31日党组2024年第九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提出要求。二是局领导不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并适时在相关会议上对支部工作进行指导,8月22日机关党委会上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党建重点工作,对支部工作提出要求。
(2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5日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党组织换届选举精神原则,举一反三,推动2024年机关党委换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并将相关资料存档。二是坚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会前工作,7月2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相互批评,直截了当、开门见山,指出差距不足,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通过互相交流思想,明确了整改方向。
(2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谋划,6月-8月,开展2次外出党日活动。6月28日,开展了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去到呼和浩特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7月4日,到台格斗村“重走长征路红色研学主题公园”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 重走长征路”主题党日活动。持续规范支部记录本班子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名单、党员花名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党费收缴记录表等内容的填写。二是已按要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不足。
(28)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回头看”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与本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8月15日,针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专题培训,常态化管理促使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记录,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均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了全过程记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规定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形均已按照要求执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成果拓展运用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市场监管各项重点工作等各个方面,促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不断提升“大质量”、构建“大市场”、做强“大监管”上。
二是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把集中整治转为常态整改,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落实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堵塞工作漏洞,提升市场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市场监管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推动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落实好“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持续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190780;电子邮箱hlj7195039@163.com,邮政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红卫街南26号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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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五届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5日,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6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上传达了县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县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组织各股、室、队、所、中心主动认领问题,逐一研究梳理,明确了责任分工,6月2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讨论、反复推敲,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县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7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查摆,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以身作则,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责任,全面做好巡察整改组织实施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体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定期进行评估督导,7月25日、8月27日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切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到位。在抓好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既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又解决其他类似问题;既解决具体问题,又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表象问题,又解决深层次问题,持之以恒巩固好整改成果。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不足。
(1)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8日组织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对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相关地方性法规重点内容进行了梳理,对涉市场监管职能内容进行了系统归纳,深入推进法规正确有效实施。二是在学习传达《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内蒙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研究谋划,全面梳理、分解相关事项,按照“跟踪类”“落实类”“争取类”细化工作任务、形成落地举措,制定了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内蒙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实施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六个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监发〔2024〕29号)。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暂行)》,指定专人收集学习资料,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会议精神及相关理论列为“第一议题”时时跟进学习。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组会议题收集与安排,强化了对党组会议题与“第一议题”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党组会第一项学习内容原汁原味,保障了“第一议题”领学传达与会议记录的质量和水平。
(3)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加强交流研讨,党员轮讲,继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6月-8月共开展集中学习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其中交流研讨3次,业务知识学习5次,组织业务专题培训1次,促使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思路。二是依托微信群、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共产党员网、新华网、《人民日报》、市场监管总局、内蒙古市场监管等权威发布的理论学习内容及业务相关内容,精心准备热点实例,增强学习吸引力,延展了干部理论知识学习的时空。
2.履行职责职能不到位。
(4)对市场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导相关单位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对应的条件进行整改,已有21家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家(电信公司)2名员工自行做饭不属于食堂范畴,1家(武装部)不属于属地管理、无管辖权。二是鼓励辖区流动餐车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截至目前辖区8家流动餐车全部购买保险。充分发挥153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对村、社区举办红白喜事的集体聚餐活动备案至属地监管所,由属地监管所进行现场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现无证流动餐车举办农村集体聚餐行为。三是加强亮证亮照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规范公示经营资质、健康证明等内容,在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电子化办理,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积极发扬“店小二”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顺路将没有被领取的营业执照捎到商户手中。四是对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飘红的4条数据进行了分类研判,其中2台锅炉已注销,2台锅炉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锅炉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淘汰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对2台十吨以下燃煤锅炉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举一反三,在日常检查中,要求企业在设备检验到期前一个月在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报检,对停用、注销等设备要第一时间在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进行申请,开展事前“问诊式”服务,对即将到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通过电话等形式进行提醒。
(5)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充分调度快检车与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每月组织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快检检测范围已覆盖4个乡镇,包括城关镇、乳业开发区、舍必崖乡、大红城乡,已初步实现快检进社区、快检进校园,快检进乡村,检测食品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生熟肉类等,2024年截至8月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89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二是对快检试剂进行了全面梳理,已对过期报废试剂和耗材统一做无害化销毁处理,根据实际,利用城关所、盛乐所快检室开展快检工作,并于7月26日组织了快检业务培训。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抽检、公示、后处理等工作,适时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抽样人员、被抽检对象开展抽检监测工作。2024年截至8月底,已完成县本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1批次,其中普通食品96批次,食用农产品75批次,有3批次还在检测中。共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面开展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收到抽检不合格后处理15批次已完成6批次,收到风险监测后处理3批次已完成2批次。已将本年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抽检结果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并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抽样、检验及核查处置数据报送至“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待县本级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结束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对承检机构进行考核。四是高位保持投诉举报处办效率,及时调处投诉举报,加强处置投诉举报与执法监督相联动,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加强经营主体违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提升诉转案工作水平,分析研判消费者投诉热点,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提醒及合规提示。6月-8月,投诉按时初查率99.63%,投诉按时办结率99.66%,投诉调解成功率61.96%,举报按时核查率100%,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率99.1%。根据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的问题,重点就餐饮食品安全、价格监督、专利保护等开展专项工作,开展经营主体约谈指导会2次,发布消费提示2篇,经营合规提醒1篇。五是已商请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联合主办和林格尔县2024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上海应吉演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编制完成应急演练脚本,明确了参与部门。
(6)“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平台普及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与三大运营商的沟通协调,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入驻“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7月30日,组织召开“互联网+明厨亮灶”专题调度会议,分管副局长主持会议,餐饮监管股、各所所长、三大运营商参加会议。截至8月底,和林格尔县56家学校食堂都已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社会餐饮已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263家。二是明确各市监所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责任,并进行调度。6个市场监管所目前都已创建“互联网+明厨亮灶”账号,并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实施餐饮服务单位监管。
(7)落实行政执法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即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各股室与所均承担执法职能,统一调配执法人员,统筹开展综合执法工作。通过全员皆兵打破了案件查办界限,极大充实了基层执法力量。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对案源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形成案源线索初核评估意见,按照“统一登记、分流办理”原则,整合资源,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源线索核查调查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通过融合探索,集成作战,实行“一次入门,全面体检”,提升了市场监管掌控力,保障了综合执法从“单兵作战”“被动执法”“刚性执法”向“协同配合”“主动作为”“柔性执法”转变。业务监管部门与执法办案部门广泛摸排收集线索,利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网络监测、移交移送等渠道,开拓案源,在县域以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各类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各类服务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回应民生关切。2024年截至8月底,共办理一般案件立案66件,结案61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4件,警告43件,停业整顿1件,给予罚款11件,罚款12.8882万元。二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监管关口前移,持续加强监督检查,转变执法理念,追求执法和服务有机统一,推动柔性执法,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市场监督管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推进对主观非故意且危害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采取批评教育、提示告诫、行政约谈等各项措施,切实提供宽容制度环境,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两书同送”,主动告知经营主体信用修复的工作流程、公示要求等内容,帮助经营主体及时改正,重塑信用,激发活力,下达信用修复告知书6份,联合县发改委对2家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处罚记录进行信用修复。三是6月组织开展了一轮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围绕法律事实认定,法律条文适用,认真自查自纠,以查促改,提高对案卷封面与归卷的重视度,提升案卷质量。6月以来,通过加强法制审核,封面填写;相关审批表负责人签字;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骑缝章;案件来源登记表勾选;送达回证地点填写;相关审批表日期填写均得到了规范。8月22日,局党组书记约谈该案件办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约谈了政策法规股股长,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8月30日,邀请相关专家召开疑难案件专家论证会,专家组就案件疑难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并给出了专家意见,确保疑难案件依法依规处理。
(8)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计划,印发《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市监发〔2024〕31号),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指导,持续加强对高价值专利的挖掘。二是通过挖掘掌握特色优势产品,考察辖区产品资源,已申请注册和林格尔芍药地理标志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三是8月29日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主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执法人员以及县辖区各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培训重点围绕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区域公共品牌的申请、保护与运用进行了讲解,通过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成功与失败的实例,从专业角度为企业提供建议,生动讲解了保护与应用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各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推动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体系,避免陷入知识产权纠纷。
3.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9)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讲好市场监管故事,加强正面宣传,2024年截止8月底,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求是》杂志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6篇,编写各类简报信息185篇,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2次、业务相关内容7次,各股室积极参与市局对口科室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剖析材料中深入对照检查。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研判会要求,目前已开展一次专题研判,8月27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通报了意识形态情况,结合当前热点问题开展了分析研判,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吸取教训,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年底时认真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避免出现与以前年度内容雷同现象。三是对原发文管理制度、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管理制度(暂行)》《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暂行)》,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将国家重要领导人名写错的问题已更正,并持续规范审校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有发生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党组书记讲党课上通报了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呼和浩特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持续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对“两化”问题回头看,8月22日,局党组书记约谈了相关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已责令重新撰写提交。三是规范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的签订,班子成员同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加强监督管理,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以真抓实干兑现承诺,推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1)制定工作方案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22日,局党组书记约谈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约谈了党建办主任,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印发了本年度《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原方案中错误部分已更正。二是8月21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公文理论知识培训,并于集中学习中增加业务知识内容,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2.资金管理、资产处置监管不力。
(12)超标准发放补贴。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超标准发放补贴750元进行了清退,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另清退超标准发放补贴700元,合计上缴1450元。二是针对超标准发放补贴问题,2024年7月5日,县纪委监委驻县市监局纪检监察组对把关不严的直接负责人银枫以及超标准领取补助人员庞龙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要求及发放标准,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审核把关,规范补贴发放。
(13)资金支付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20辆公车年检费0.72万元、2022年13辆公车年检费0.44万元未支付至对公账户,均支付至经办人个人账户,当时因公车年检要求现场缴费,如对公转账需要履行财政集中支付程序,无法满足现场缴费要求,为完成公车年检,当时采取了先由经办人现场缴费、后将费用支付至经办人个人账户的方式。现对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杜绝对私转账。二是2021年3笔付制服款共计41.17万元未附购买合同,当时为方便管理,将配发制服相关资料(包括购买合同)统一放在档案盒中,记账凭证未附合同,现已重新整理归档,记账凭证已附相关合同;近三年印刷费共计22.83万元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履行手续,当时因对相关政策和程序理解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现已严格按照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2023年2笔0.69万元购买复印纸未附政府采购合同,当时已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已支付,为统一管理,将政府采购合同放入档案盒中,记账凭证未附合同,现已重新整理归档,记账凭证已附相关合同。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对第三方服务合同事项、资金支付加强审核把关,按照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是2021年至2023年春节、中秋节福利、三八节活动工会经费支出均无会议纪要,当时为方便管理,相关会议纪要统一放在档案盒中,记账凭证未附会议纪要,现已重新整理归档,记账凭证已附相关会议纪要。严格执行工会收支管理相关要求,审核把关,持续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程序管理。
3.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4)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会议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制度(暂行)》,8月22日,局党组书记约谈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约谈了办公室主任,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审核程序,持续加强文件审核。二是指定专人收集党组会议题,专人记录会议,规范党组会议开展及记录。
(15)开展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5日开展了志愿服务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认识,进一步谋划好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对照各类任务安排,明确活动主题,确保活动质量,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活动内容,加强校对,2024年截止8月底,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51次。
4.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差距。
(16)办证规范性材料签订不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业务的服务指南审核申办所需材料,对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材料均执行了审签,并按要求填写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二是已对小餐饮登记进行规范审核,在线上审核的同时,对上传系统的纸质材料需要审核人签字的均执行了审签,并按要求填写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17)监督明码标价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核查,国大药房和林第三十三药店从上级公司统一领取的价签,因公司工作人员失误导致领取错误,个别药品标志错误,已对该店店长及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告诫其他药店避免犯类似错误,常态化引导各商户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公开标示商品和服务价格。二是加强教育、医疗、殡葬等重要民生服务领域明码标价和收费监管,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强化价格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广泛收集和受理价格等方面投诉举报线索。
5.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
(18)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向经营主体宣传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宣传力度,通过摸底企业情况,积极引导有能力承接ODR调解机制的企业转化为ODR企业。6月-8月,已经推动2家辖区企业承接ODR调解机制。二是持续加强对ODR企业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的指导和监督,宣传普及相关知识,不断提升线上和解成功率。6月-8月,通过12315ODR解决群众诉求8件。
(19)信用修复网上申请存在超期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每月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加强信用修复服务指导,通过电话催报年报,现场检查提醒告知,组织重点约谈,签订信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激励那些确实没有主观故意,纠正失信行为意愿强烈的市场主体以健康的状态重回市场。2024年截止8月底对19家企业进行了重点约谈,200家市场主体均签订了信用承诺书。二是对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市场主体,积极指导其开展信用修复,及时准予并停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异常信息。2024年截止8月底对200个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修复,其中企业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户、个体工商户175户,相关业务均在3天内办结,无超期情况出现。
(20)“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15日,针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人员在按照新年度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已按规范要求落实。二是已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均执行了规范建档归档,持续规范填写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保管期限、案卷号等内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
(21)党组议事决策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其中包含“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党组抓大事、议大事作用,持续规范集体决策。二是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在党组会议上征求党组成员意见并逐一表决,由“一把手”进行末位表态,均如实记录仪定过程及表决情况等内容,6月-8月,涉及表决事项的党组会议6次,均按要求进行记录。
(22)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的项目均执行了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已对未上党组会议研究的三年大额资金支出进行梳理,整理了相关凭证档案,均为2021年支出,现任党组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大额资金支付务必经党组会研究,对未进行研究的资金不予支出。
2.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严格。
(23)对干部职工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党组书记讲党课上通报了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呼和浩特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醉驾降工资处分决定已在对接人社部门后执行。二是已更新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备案表、备案人员花名册等相关内容,已严格管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规范申报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三是联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巡岗和自查,持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6月以来,未发现无正当理由脱岗的人员。
(24)制度制定及执行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原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明确了上下班时间、各所及局机关股室考勤要求,持续加强考勤监督检查。二是制定着装管理制度,制发《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服着装管理制度(暂行)》,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配发范围对制服进行配发,持续加强着装管理。
3.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2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7月25日,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听取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听取机关党委换届筹备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7月31日党组2024年第九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提出要求。二是局领导不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并适时在相关会议上对支部工作进行指导,8月22日机关党委会上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党建重点工作,对支部工作提出要求。
(2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8月5日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党组织换届选举精神原则,举一反三,推动2024年机关党委换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并将相关资料存档。二是坚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会前工作,7月2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相互批评,直截了当、开门见山,指出差距不足,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通过互相交流思想,明确了整改方向。
(2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谋划,6月-8月,开展2次外出党日活动。6月28日,开展了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去到呼和浩特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7月4日,到台格斗村“重走长征路红色研学主题公园”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 重走长征路”主题党日活动。持续规范支部记录本班子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名单、党员花名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党费收缴记录表等内容的填写。二是已按要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不足。
(28)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回头看”巡察未整改到位问题与本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8月15日,针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开展专题培训,常态化管理促使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记录,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均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了全过程记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规定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形均已按照要求执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巡察成果拓展运用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市场监管各项重点工作等各个方面,促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责任担当。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不断提升“大质量”、构建“大市场”、做强“大监管”上。
二是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把集中整治转为常态整改,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压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回潮和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坚持目标任务不变,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落实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堵塞工作漏洞,提升市场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市场监管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推动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落实好“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持续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7190780;电子邮箱hlj7195039@163.com,邮政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红卫街南26号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