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项目配套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项目配套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及赛罕区境内。
3、建设规模与内容:
(1)变电部分
黄合少500kV变电站220kV侧扩建2个架空出线间隔,完善2个现状间隔的引下线,同时完善4个间隔的二次设备及扩建2个间隔的设备基础。
(2)送电工程
本工程由待建黄合少500kV站220kV侧新出4回线至移动用户站外红线。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约10.94km:22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9.32km;220kV三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61.1km。新建单回耐张塔35基,单回直线塔5基,双回耐张塔62基,双回直线塔15基,三回路耐张塔60基,三回路直线塔78基。
4、总投资:估算动态总投资约4.6428亿元,20%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5、建设工期:2026年4月-2027年12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欧逸炜 18504719055
2、评估机构: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 涛 159244112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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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对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项目配套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项目配套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及赛罕区境内。
3、建设规模与内容:
(1)变电部分
黄合少500kV变电站220kV侧扩建2个架空出线间隔,完善2个现状间隔的引下线,同时完善4个间隔的二次设备及扩建2个间隔的设备基础。
(2)送电工程
本工程由待建黄合少500kV站220kV侧新出4回线至移动用户站外红线。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约10.94km:22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9.32km;220kV三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61.1km。新建单回耐张塔35基,单回直线塔5基,双回耐张塔62基,双回直线塔15基,三回路耐张塔60基,三回路直线塔78基。
4、总投资:估算动态总投资约4.6428亿元,20%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
5、建设工期:2026年4月-2027年12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欧逸炜 18504719055
2、评估机构: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 涛 1592441120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