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内水保﹝2025﹞18号)及《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函》(呼水字﹝2025﹞364号)文件要求,经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确认后,全县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7个乡镇(园区),总面积63972.10公顷(详见附件),现将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表
附件1: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表.docx
2.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
附件2: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doc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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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的通知》(内水保﹝2025﹞18号)及《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关于做好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公告函》(呼水字﹝2025﹞364号)文件要求,经和林格尔县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确认后,全县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7个乡镇(园区),总面积63972.10公顷(详见附件),现将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表
附件1: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表.docx
2.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
附件2: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doc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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