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18项、22项与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问题第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关于修订自治区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18项、22项与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问题第15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471-7199766
邮寄方式: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北36号
附件1: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1: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wps
附件2: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2: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wps
附件3: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3: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wps
和林格尔县水务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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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18项、22项与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问题第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关于修订自治区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18项、22项与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问题第15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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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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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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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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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水务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