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评估主体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内蒙古中鑫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和林格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高佳丽
联系电话:0471-7191513
三、“第三方”评估公司
单位名称:内蒙古中鑫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燕
反馈电话:18647156564
四、项目实施概况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风险评估报告咨询服务,主要针对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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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评估主体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内蒙古中鑫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本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和林格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高佳丽
联系电话:0471-7191513
三、“第三方”评估公司
单位名称:内蒙古中鑫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燕
反馈电话:18647156564
四、项目实施概况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风险评估报告咨询服务,主要针对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
和林格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