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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5-19 11:36 来源:县民政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23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殡葬、养老领域专项巡察。2025年12月24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2025年12月24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025年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有关工作,并就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定了健全分级调度体系、严格督查督办问效、严肃监督问责追责3项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1月21日,县民政局党组召开第1次党组会研究审议《关于十五届县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两个方面41项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制定了109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统筹推进。2月3日,召开了县民政局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十五届县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自查自纠。局党组定期调度、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各项整改工作。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Ⅰ殡葬领域

(一)反馈问题:政策执行与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

1.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有差距。

(1)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月16日、2月25日分别在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会全面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领域的重要论述、《国家发改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与解读》;二是1月21日、2月6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学导学,分别全面系统学习了《殡葬管理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强化改革创新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事务工作》;社会事务股股长带领股室工作人员联系工作实际对《殡葬管理条例》的重点内容及核心条款进行了系统解读。

2.党支部建设工作弱化。

(2)党支部建设工作弱化。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对3家陵园党员情况摸底排查,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我局下派4名党员,成立了联合党支部;二是为扎实推进联合党支部实体化运行,已制定了联合党支部制度机制、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同时在古吉园殡仪馆、福寿园、万松园分别召开了3次支委会,并开展了“移风易俗、惠民殡葬”主题党日活动。

3.县民政局对陵园规范化管理不到位。

(3)县民政局对陵园规范化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动与福寿园开展常态化沟通对接,针对前期反馈问题逐项开展实地核查、核实确认。督促企业对沙盘展示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的问题完成整改修正,同步在沙盘醒目位置规范设置 “沙盘仅供参考,以实际建设为准” 风险提示标识,进一步规范宣传展示行为,有效防范误导宣传、杜绝诱导消费问题发生;二是万松园已在骨灰寄存室张贴了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三是古吉园已在公益性墓区设立了标识标牌,与经营性公墓有了明显的区别。同时于3月3日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古吉园殡仪馆基本服务和非基本殡葬服务清单;四是分别于2月3日、2月6日、2月14日对3家经营性公墓、1家民建民营殡仪馆的公示内容、服务流程、设施管理、公益性属性体现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对古吉园殡仪馆下达了提醒函;五是已与三家陵园核实确认了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具体位置,设立了公益性墓位的标识。截至目前,万松园已建设公益性墓位660座、福寿园现已建设公益性墓位3319座、古吉园现已建设公益性墓位160座,公益性公墓的配建已达30%以上,能够满足我县六类人群的公益性安葬需求。

4.政策制度不健全。

(4)政策制度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和林格尔县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办法》《和林格尔县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和林格尔县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办法》《殡葬惠民政策解读》等制度机制,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了我县《殡葬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等内容。

5.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缓慢。

(5)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与巧什营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已在聚安陵公墓派驻2名工作人员,并制定了《公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及值班值守和防火要求,并逐步对公墓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管护。完善信息台账,定期对墓穴使用数量进行调度。;二是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最新要求,我县8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和8个殡仪服务网点已纳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待规划正式印发后,将在已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关镇、黑老夭乡组织实施。

6.散埋乱葬治理仍未根本解决

(6)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对全县历史及零星散埋乱葬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后我县有186处历史及零星散埋乱葬点,并建立清册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结合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通过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绿色生态安葬等相关政策,教育引导百姓群众树立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正确理念。同时,与周边旗县区及殡仪馆形成联动配合,对异地返乡埋葬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点;三是认真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积极争取上级节地生态安葬费用50万元,推动节地生态工作落地见效。

(7)推进“三沿七区”整治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对58座未完成的违建墓地核实确认,城关镇有23座未整治,盛乐镇有15座未整治,新店子镇有4座未整治,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有16座未整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2次常务会议对未完成的违建墓地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现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二是于2月14日开展了“殡葬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宣传活动,并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惠民殡葬政策宣传;三是督促各乡镇对“三沿七区”范围内或相关区域可能出现的违建墓地,加强日常监管,对确实新增的通过迁移到指定的集中埋葬点或通过植树绿化遮挡等方式推进落实。截至目前,未发现有新增违建墓地。

7.推动移风易俗新风尚力度不够。

(8)推动移风易俗新风尚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月14日开展了“殡葬改革宣传”、“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并发放文明祭祀鲜花400枝;二是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春节文明祭祀倡议书、惠民殡葬等相关政策并转发到了各乡镇民政工作群内,提高群众知晓度。

8.落实廉政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9)未开展以案促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月11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本单位云某某违反殡葬领域纪律、落实工作不严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起到了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作用;二是2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微权莫腐》,并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会;三是组织单位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填写廉政知识测试卷,开展针对性测评。

(10)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廉政风险有关要求,全面排查了殡葬领域廉政风险点,并梳理风险清单,建立风险台账;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和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于2月11日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会,并对殡葬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提醒廉洁风险,压实廉政责任。

9.推进殡葬监管和服务工作有差距。

(11)推进殡葬监管和服务工作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月10日成立了我县殡葬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章程、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二是制定了《和林格尔县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全面摸排了我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和民间殡葬从业人员信息,建立台账;三是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了殡葬服务电话,提供政策查询、机构信息、办事指南、投诉监督等服务。

(二)反馈问题: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有弱项

1.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用地和使用林草地进度慢。

(12)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用地和使用林草地进度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我县4家公墓分别制定了“一案一策”处置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二是2025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福寿园13.23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批准万松园4.8409公顷(其中,林地4.3170公顷、草地0.0260公顷、其它农用地0.49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古吉园4.7008(其中,林地0.4982公顷、草地3.2413公顷、其他农用地0.96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制定了新申报的殡葬设施项目制度标准,严格前置审核,确保用地、用林手续合法合规后,方可推进建设。

2.对殡葬经营主体监管不力。

(13)对殡葬经营主体监管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3月9日对城关镇福禄园殡葬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待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后的基础上,按照《殡葬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二是于2月3日、2月6日联合市监、发改等部门对3家经营性公墓、1家殡仪馆、殡葬用品经营主体进行常态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已将取得许可的机构名单通过“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选择合法服务机构。

(三)反馈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有短板

1.殡葬服务资金拨付不及时。

(14)殡葬服务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2024年下达的100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经与巧什营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现不具备拨付条件。下一步将结合《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统筹使用到相关乡镇的公益性公墓建设中;二是针对15万元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已完成与吉吉园的核算工作,明确2025年享受补助对象的实付标准,剩余结余资金拟纳入2026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统筹使用;三是已规范党组决策程序,明确议题提交需附带完整政策依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风险评估材料,组织班子成员开展1次决策流程专题学习,从制度和执行层面杜绝仓促决策、决策疏漏问题,后续所有涉资金事项均严格按照新流程执行。

2.应急维护保障金工作推进缓慢。

(15)应急维护保障金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实施,经与市民政局沟通,针对应急维护保障金提取事项,呼和浩特市将会进行完善,届时按照新要求完成保障金提取工作;二是已制定公墓应急维护保障金季度抽查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涵盖资金计提足额性、专户管理规范性、使用方向合规性,待公墓完成首期计提后,将立即开展首次专项抽查,同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3.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16)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大南沟公墓绿化工程档案梳理,重点核查了项目验收单、结算审核定案表等核心材料。针对验收单内容缺失、无验收人员签字、质保金缴纳滞后等问题,已作出情况说明;对政策不允许补正的质保金缴纳滞后问题,已纳入重点监管台账,强化后续项目流程管控;二是已制定《殡葬服务类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立项、招标、施工、验收、付款、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责任主体。后续所有新建殡葬服务类项目将严格执行“先缴质保金再竣工验收”“验收单双人签字确认”“结算表全单位联签”等要求,从源头杜绝不规范实施问题。

Ⅱ养老领域

(一)反馈问题:落实政策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2026年1月16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1次集体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领域的重要论述,同步结合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年度必学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学习贯彻不偏方向、不走过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领域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

(2)传达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深不透。

整改进展情况:2026年2月6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2026年第3次(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经与上级民政部门沟通对接,市级暂未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意见,我们将严格对标市级工作部署,同步抓好上级政策精神的贯彻落实,将中央、自治区、市级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遇重大政策出台及时组织学习,形成“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专题、实时有跟进”的常态化学习机制。

(3)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6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2026年第3次(扩大)会议已系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有关内容;2026年2月25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2026年第4次(扩大)会议学习了《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我局已参照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养老服务规划,编制完成我县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报县发改委审核;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经摸底排查,各乡镇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2026年度,上级下达我县2个村级养老服务站、1个为老餐厅建设任务,民政局将在实地调研后科学、有序实施建设,年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聚焦特殊群体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在养老机构、互助养老幸福院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2次宣传活动;二是针对90名60周岁以上老人未及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情况,已有73人享受补贴,11人已办理手续,4月开始享受,2人残疾人证到期未重新办理残疾证,2人低保停发,不符合条件,2人自愿放弃办理补贴;针对30名60周岁以上老人未及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情况,已有23人已享受补贴,5人死亡,2人自愿放弃办理补贴。

3.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区域带动作用不够。

(5)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区域带动作用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有关要求,我县申报了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修缮改造、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将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20万元列入2026年财政预算;二是服务活动有序筹备,9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开展失能老年人电子消费券服务主题活动,衙门巷、团部路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同步开展健康讲座、棋牌文娱等特色活动;三是基层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已梳理建立12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人员队伍台账,同步将125名民政协理员充实到村级养老服务管理岗位,切实夯实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力量。

4.适老化改造服务指引缺位部分设施未发挥实效。

(6)适老化改造服务指引缺位部分设施未发挥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9月5日,三方公司针对2025年度实施的适老化设施提供现场指导服务,讲解规范操作流程及安全使用要点,切实提升设施利用率;二是因适老化实施项目落实主体为各乡镇,民政局已督促各乡镇对已完成改造的适老化设施全面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设施适配性、安全性与实用性,排查发现舍必崖乡存在部分设施配置不适配、长期闲置等问题,该乡立即进行整改,逐户入户走访摸排45户老年家庭,为8名老人补发防压疮垫;三是扎实开展2025年度家庭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回头看”工作,结合入户走访同步开展床旁专业护理指导,确保护理型床位功能常态发挥、服务落地见效。

5.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推进缓慢。

(7)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民政局已经对2025年度实施的8个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任务进行了核实确认,因幸福院煤改电实施项目落实主体为各乡镇,已督促乡镇对2025年度实施的8个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任务做好验收工作。截至2026年2月28日,8个幸福院均已完成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单;二是截至2026年1月20日,8个幸福院均已完成供电设施改造,实现正常运行。

6.信息化平台管理与动态监管不力。

(8)信息化平台管理与动态监管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建立《和林格尔县民政局智慧养老系统常态化预警处置机制》,明确预警信息接收、登记、核查研判、分级处置、闭环反馈全流程工作标准与操作规范;同步落实专人负责,实现智慧养老系统智能预警线索即时接收、快速核查、分类处置、及时反馈,做到预警事项全程可追溯、处置高效率;二是主动对接呼和浩特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了我县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长者档案、服务资源管理等功能;三是已组织专人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对87条未处置的长时间无人告警红色预警信息逐一核实,均为误触、设备断电重启所致,87条未处置预警信息均已销号。

7.“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不够。

(9)“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落实;二是3月13日,分管副县长带队,组织民政、市监、消防部门对霞光敬老院、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等核心风险领域进行重点检查;三是现场检查结束后,针对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厨房食品与杂物混放、食品留样登记不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完善、高位水箱水位偏低等4项问题,现场下达《执法检查表》,明确机构立行立改、逐项销号,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后续在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工作中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机制,明确告知养老机构在规范运营、积极配合问题整改等方面积极落实的,将在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方面优先考虑。

8.“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10)“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25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2026年第4次(扩大)会议学习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二是已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台账,对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内容进行全程详实记录;三是已核实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情况,参会人员已完成补签。

(二)反馈问题:养老机构运营与服务不规范

1.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存在不足

(11)老年人评估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建立健全入院评估制度,2月12日通过线上沟通告知2家养老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能力复评,并下达《养老专项巡察整改提醒函》,明确要求两级养老机构根据复评结果及时调整服务内容与照护等级,截至3月9日,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为35名老人开展能力复评工作,霞光敬老院已为46名老人开展能力复评工作,进一步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精准匹配;二是3月9日,我局组织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抽查评估工作。经核查,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及复评工作方面规范到位,未发现问题;霞光敬老院存在评估档案归集不完整问题,缺失评估原始记录表、评估人员签字确认等关键材料。我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经工作人员抽查研判,我县养老机构不存在评估工作推进滞后、违规失范等问题,无需纳入负面清单公示及实施行政处罚。

(12)护理人员配比不达标。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现入住老人39名(全失能29名、半失能6名、自理4名),按照《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的护理员配备标准(全失能1:5、半失能1:8、自理1:12),应配备护理员8名,实配备护理员8名;霞光敬老院现入住老人110名(全失能33名、半失能45名、自理32名),按照《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的护理员配备标准(全失能1:5、半失能1:12、自理1:20),应配备护理员12名,实配备护理员16名,两家养老机构均足额配备护理人员;二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8名护理员已实现全员持证上岗,霞光敬老院16名护理员中9名持证上岗,两家机构护理员持证比例由54%提升至71%,均已建立护理人员激励机制;三是两家养老机构已组织开展1次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13)服务协议签订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入院服务协议条款。2026年2月12日,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入院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核心内容,并于2月28日前对原有存在涂改问题的协议全部重新签订;2026年3月5日,霞光敬老院在原有服务协议基础上,补充完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务期限等关键条款,全面完成入院服务协议修订完善工作;二是开展协议全面排查整改。3月9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两家养老机构现有入院服务协议进行梳理核查,排查发现霞光敬老院存在协议条款填写不完整、部分协议代签、漏签的问题,我局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问题已于3月10日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业务政策学习培训。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分别于2026年1月5日、2月11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合同》专题学习,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规范意识和业务经办水平。

(14)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完成噎食、压疮、食品药品误食等11项高频突发情况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常态化要求,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于2026年3月3日完成第一季度安全风险全面评估;霞光敬老院于2026年2月18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实操能力;三是两家养老机构围绕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灭火器配置、食堂食材采购、老年人服药登记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电器充电未及时断电、消毒消杀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全部限期整改、闭环销号。3月13日,分管副县长带队,组织民政、市监、消防部门对霞光敬老院、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等核心风险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对霞光敬老院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向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下达《执法检查表》,督促2家养老机构立行立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后续常态化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坚决守住养老服务安全底线。

(15)档案管理混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按要求完善老年人档案资料;二是3月5日,我局组织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档案规范整理专项行动,对老年人个人档案、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并归档备案;三是3月9日,分管副局长带队对两家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后续将持续加强档案管理常态化监督,巩固整改成效。

2.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不到位。

(16)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报送预收费收取、使用等情况;二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预收费和霞光敬老院2025年预收费已凭收款收据规范入账,将从2026年规范入账并足额开具发票;三是3月23日,市民政局向我局下发《关于征求<呼和浩特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商业银行专用存款资金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明确了存管银行名单后,组织两家养老机构依规开立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

3.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17)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霞光敬老院已建立《和林格尔县御众养老服务中心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建立《内蒙古月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留样制度》,工作人员上岗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工作帽、口罩;二是两家养老机构均已编制完善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月度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常态化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部署管控措施;霞光敬老院于2026年2月18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三是3月13日,分管副县长牵头带队,统筹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针对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厨房食品与杂物混放、食品留样登记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下达《执法检查表》,明确要求机构立行立改、逐项销号,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8)消防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霞光敬老院已配齐4名持证消防设施操作员,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更换损坏的消火栓备用泵,已建立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同时按标准配备2名专职值班人员在岗值守;二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健全《内蒙古月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内蒙古月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制度,于2026年2月10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霞光敬老院同步抓实安全教育培训,于2026年1月22日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培训,2026年2月11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了机构消防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3月10日,住建部门已组织专家对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了消防验收工作。

(三)反馈问题:养老领域资金管理不严格

1.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不严格。

(19)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和林格尔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二是民政部门规范运用“内蒙古数字民政”平台,严格遵循“先认证、后发放”“当月认证、次月发放”工作要求;三是已完成2人200元追缴资工作,先后累计追回41300元。

2.对养老机构资金监管不到位。

(20)对养老机构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养老机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及管理要求;二是开展专项督查,3月9日,组织局财务工作人员开展养老机构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排查发现霞光敬老院存在收支明细科目设置不规范、凭证附件不全、白条入账等13个问题;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存在报销单据签字盖章不全、缺少完税证明等6个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3个月内完成整改,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进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三是规范票据台账,霞光敬老院2025年10月16日、17日开具端午节健康活动经费电子发票共计8.2万元,同步附带购物清单;后续于2025年11月13日补齐经费发放明细及院内营养品领用登记名单,相关票据台账资料已全部完善归档。

3.合同管理不规范保障金缴纳不及时。

(21)合同管理不规范保障金缴纳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更正协议中不规范内容并于2025年10月31日重新签订;二是霞光敬老院运营方武川县御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于2026年3月23日足额缴纳一次性风险保障金15.7万元;三是对类似合同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华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于2026年3月23日缴纳一次性风险保障金6.7万元。

4.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执行率低。

(22)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执行率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导民政助理员、协理员入户宣传并张贴明白卡,3月5日在盛乐广场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向老年人解读困难失能养老服务救助政策;二是已通过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政策解读》,霞光敬老院、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华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各自运营微信公众号并常态化开展视频宣传,展示服务成效;三是严格执行老年人补贴发放相关政策,该项补贴资金仅面向符合条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精准发放。截至2026年3月底,累计支出补贴资金102.62504万元,上级财政收回资金83.725万元,结余留存资金85.64996万元。剩余资金将严格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持续对符合条件老年人实行按月精准核定、足额及时发放。2026年1月为42名老人发放补贴7.3898万元,2月为41名老人发放7.2062万元,3月为38名老人发放6.7442万元,每月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维护了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5.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23)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提供80万元设施设备的发票及清单,该部分设施设备资金并非由民政局实际出资购置,且相关资产对应的房屋场地不属于民政局自有资产,实质是以设施设备抵顶房屋使用费,并非我局权属资产,若强行计入民政局固定资产账册,将造成单位账务与实际资产权属不符、财实脱节,因此80万元设施设备无法纳入我局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我局已与该中心就80万元设施设备签订使用协议,由其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我局将加强此项资产的常态化监管,确保资产不流失;二是3月9日、3月11日,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分别前往两家养老机构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底数、核实资产状况,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是局财务人员将按照固定资产账目,定期梳理完善固定资产账册,每年至少核查一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情况,对闲置、报废资产按规定及时规范处置。

(四)反馈问题:从业人员行业规范化与管理有待提升

1.缺乏队伍建设管理。

(24)缺乏队伍建设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和林格尔县养老服务行业服务标准》;二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制度建设;三是两家养老机构已完善从业人员考核、奖惩、激励办法,已明晰岗位职责清单。

2.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25)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实常态化培训提升,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于2026年1月20日、2月13日、3月20日分别就“为睡眠障碍老人布置睡眠环境”、“为佩戴鼻饲管的老年人进食、进水”、“为卧床老人翻身扣背排痰”等内容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霞光敬老院于2026年2月25日开展自伤他伤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知识能力;二是3月10日择优选推荐了养老机构中的1名护理员参加2026年全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人才培训,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三是经前期沟通,因民政局与人社局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方向存在差异,后决定我局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现已制定《2026年度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拟定培训36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20人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10人次、老年人能力评估师6人次。计划采取“理论+实操、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开展为期10天的培训课程,通过系统化专项培训精准补齐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短板,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扣殡葬及养老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要求,深刻认识殡葬、养老工作作为民政核心民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民政局党组将专项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抓手,作为守护群众“养老钱”“身后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民政局党组坚决扛起殡葬及养老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内部协同整改机制,明确各股室、中心职责分工,细化整改措施,持续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对已完成整改的殡葬、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违规收费、资金使用不规范、服务质量不达标、监管缺位等问题反弹隐患,持续健全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养老机构运营监管、资金使用审核等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县殡葬及养老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殡葬养老工作提质增效。民政局党组将专项巡察整改与当前殡葬改革、养老服务提质等民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整改引领、凝聚作用,聚焦群众在殡葬、养老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牵头规范殡葬服务流程、整治殡葬行业乱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养老服务相关举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殡葬、养老领域矛盾纠纷,为殡葬改革深化、养老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把专项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殡葬及养老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巡察整改促进民政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着力规范行业秩序、筑牢廉洁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殡葬及养老领域发展环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和林格尔新篇章提供坚强民生保障和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1-7191702;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23号;电子邮箱:hlxmzjdb@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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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5-19 11:36来源:县民政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23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殡葬、养老领域专项巡察。2025年12月24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2025年12月24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025年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有关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有关工作,并就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定了健全分级调度体系、严格督查督办问效、严肃监督问责追责3项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1月21日,县民政局党组召开第1次党组会研究审议《关于十五届县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两个方面41项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制定了109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统筹推进。2月3日,召开了县民政局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十五届县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开展自查自纠。局党组定期调度、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各项整改工作。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Ⅰ殡葬领域

(一)反馈问题:政策执行与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

1.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有差距。

(1)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1月16日、2月25日分别在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会全面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领域的重要论述、《国家发改委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与解读》;二是1月21日、2月6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领学导学,分别全面系统学习了《殡葬管理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强化改革创新做好新形势下社会事务工作》;社会事务股股长带领股室工作人员联系工作实际对《殡葬管理条例》的重点内容及核心条款进行了系统解读。

2.党支部建设工作弱化。

(2)党支部建设工作弱化。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对3家陵园党员情况摸底排查,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我局下派4名党员,成立了联合党支部;二是为扎实推进联合党支部实体化运行,已制定了联合党支部制度机制、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同时在古吉园殡仪馆、福寿园、万松园分别召开了3次支委会,并开展了“移风易俗、惠民殡葬”主题党日活动。

3.县民政局对陵园规范化管理不到位。

(3)县民政局对陵园规范化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动与福寿园开展常态化沟通对接,针对前期反馈问题逐项开展实地核查、核实确认。督促企业对沙盘展示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的问题完成整改修正,同步在沙盘醒目位置规范设置 “沙盘仅供参考,以实际建设为准” 风险提示标识,进一步规范宣传展示行为,有效防范误导宣传、杜绝诱导消费问题发生;二是万松园已在骨灰寄存室张贴了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三是古吉园已在公益性墓区设立了标识标牌,与经营性公墓有了明显的区别。同时于3月3日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古吉园殡仪馆基本服务和非基本殡葬服务清单;四是分别于2月3日、2月6日、2月14日对3家经营性公墓、1家民建民营殡仪馆的公示内容、服务流程、设施管理、公益性属性体现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对古吉园殡仪馆下达了提醒函;五是已与三家陵园核实确认了公益性公墓的数量和具体位置,设立了公益性墓位的标识。截至目前,万松园已建设公益性墓位660座、福寿园现已建设公益性墓位3319座、古吉园现已建设公益性墓位160座,公益性公墓的配建已达30%以上,能够满足我县六类人群的公益性安葬需求。

4.政策制度不健全。

(4)政策制度不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和林格尔县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办法》《和林格尔县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和林格尔县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办法》《殡葬惠民政策解读》等制度机制,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了我县《殡葬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组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后期处置及应急保障等内容。

5.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缓慢。

(5)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与巧什营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已在聚安陵公墓派驻2名工作人员,并制定了《公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及值班值守和防火要求,并逐步对公墓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管护。完善信息台账,定期对墓穴使用数量进行调度。;二是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最新要求,我县8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和8个殡仪服务网点已纳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待规划正式印发后,将在已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关镇、黑老夭乡组织实施。

6.散埋乱葬治理仍未根本解决

(6)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新对全县历史及零星散埋乱葬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后我县有186处历史及零星散埋乱葬点,并建立清册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结合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通过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绿色生态安葬等相关政策,教育引导百姓群众树立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正确理念。同时,与周边旗县区及殡仪馆形成联动配合,对异地返乡埋葬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点;三是认真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积极争取上级节地生态安葬费用50万元,推动节地生态工作落地见效。

(7)推进“三沿七区”整治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对58座未完成的违建墓地核实确认,城关镇有23座未整治,盛乐镇有15座未整治,新店子镇有4座未整治,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有16座未整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2次常务会议对未完成的违建墓地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现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二是于2月14日开展了“殡葬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宣传活动,并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惠民殡葬政策宣传;三是督促各乡镇对“三沿七区”范围内或相关区域可能出现的违建墓地,加强日常监管,对确实新增的通过迁移到指定的集中埋葬点或通过植树绿化遮挡等方式推进落实。截至目前,未发现有新增违建墓地。

7.推动移风易俗新风尚力度不够。

(8)推动移风易俗新风尚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月14日开展了“殡葬改革宣传”、“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并发放文明祭祀鲜花400枝;二是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春节文明祭祀倡议书、惠民殡葬等相关政策并转发到了各乡镇民政工作群内,提高群众知晓度。

8.落实廉政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9)未开展以案促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月11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本单位云某某违反殡葬领域纪律、落实工作不严等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起到了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的作用;二是2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微权莫腐》,并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会;三是组织单位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填写廉政知识测试卷,开展针对性测评。

(10)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廉政风险有关要求,全面排查了殡葬领域廉政风险点,并梳理风险清单,建立风险台账;二是由局党组书记和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于2月11日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会,并对殡葬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提醒廉洁风险,压实廉政责任。

9.推进殡葬监管和服务工作有差距。

(11)推进殡葬监管和服务工作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月10日成立了我县殡葬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章程、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二是制定了《和林格尔县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全面摸排了我县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和民间殡葬从业人员信息,建立台账;三是在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及政务服务平台公布了殡葬服务电话,提供政策查询、机构信息、办事指南、投诉监督等服务。

(二)反馈问题:设施建设与经营管理有弱项

1.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用地和使用林草地进度慢。

(12)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用地和使用林草地进度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我县4家公墓分别制定了“一案一策”处置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二是2025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福寿园13.23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批准万松园4.8409公顷(其中,林地4.3170公顷、草地0.0260公顷、其它农用地0.49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古吉园4.7008(其中,林地0.4982公顷、草地3.2413公顷、其他农用地0.96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制定了新申报的殡葬设施项目制度标准,严格前置审核,确保用地、用林手续合法合规后,方可推进建设。

2.对殡葬经营主体监管不力。

(13)对殡葬经营主体监管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3月9日对城关镇福禄园殡葬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待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后的基础上,按照《殡葬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二是于2月3日、2月6日联合市监、发改等部门对3家经营性公墓、1家殡仪馆、殡葬用品经营主体进行常态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已将取得许可的机构名单通过“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选择合法服务机构。

(三)反馈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与项目建设有短板

1.殡葬服务资金拨付不及时。

(14)殡葬服务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2024年下达的100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经与巧什营镇人民政府沟通对接,现不具备拨付条件。下一步将结合《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统筹使用到相关乡镇的公益性公墓建设中;二是针对15万元殡葬基本服务补助资金,已完成与吉吉园的核算工作,明确2025年享受补助对象的实付标准,剩余结余资金拟纳入2026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统筹使用;三是已规范党组决策程序,明确议题提交需附带完整政策依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风险评估材料,组织班子成员开展1次决策流程专题学习,从制度和执行层面杜绝仓促决策、决策疏漏问题,后续所有涉资金事项均严格按照新流程执行。

2.应急维护保障金工作推进缓慢。

(15)应急维护保障金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实施,经与市民政局沟通,针对应急维护保障金提取事项,呼和浩特市将会进行完善,届时按照新要求完成保障金提取工作;二是已制定公墓应急维护保障金季度抽查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涵盖资金计提足额性、专户管理规范性、使用方向合规性,待公墓完成首期计提后,将立即开展首次专项抽查,同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3.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16)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完成大南沟公墓绿化工程档案梳理,重点核查了项目验收单、结算审核定案表等核心材料。针对验收单内容缺失、无验收人员签字、质保金缴纳滞后等问题,已作出情况说明;对政策不允许补正的质保金缴纳滞后问题,已纳入重点监管台账,强化后续项目流程管控;二是已制定《殡葬服务类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立项、招标、施工、验收、付款、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与责任主体。后续所有新建殡葬服务类项目将严格执行“先缴质保金再竣工验收”“验收单双人签字确认”“结算表全单位联签”等要求,从源头杜绝不规范实施问题。

Ⅱ养老领域

(一)反馈问题:落实政策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2026年1月16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1次集体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领域的重要论述,同步结合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年度必学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学习贯彻不偏方向、不走过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领域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

(2)传达贯彻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深不透。

整改进展情况:2026年2月6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2026年第3次(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经与上级民政部门沟通对接,市级暂未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意见,我们将严格对标市级工作部署,同步抓好上级政策精神的贯彻落实,将中央、自治区、市级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遇重大政策出台及时组织学习,形成“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专题、实时有跟进”的常态化学习机制。

(3)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6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2026年第3次(扩大)会议已系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有关内容;2026年2月25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2026年第4次(扩大)会议学习了《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通知>》。我局已参照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养老服务规划,编制完成我县的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报县发改委审核;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经摸底排查,各乡镇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2026年度,上级下达我县2个村级养老服务站、1个为老餐厅建设任务,民政局将在实地调研后科学、有序实施建设,年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聚焦特殊群体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在养老机构、互助养老幸福院等老年人聚集场所开展2次宣传活动;二是针对90名60周岁以上老人未及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情况,已有73人享受补贴,11人已办理手续,4月开始享受,2人残疾人证到期未重新办理残疾证,2人低保停发,不符合条件,2人自愿放弃办理补贴;针对30名60周岁以上老人未及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情况,已有23人已享受补贴,5人死亡,2人自愿放弃办理补贴。

3.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区域带动作用不够。

(5)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区域带动作用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有关要求,我县申报了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的修缮改造、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持,将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20万元列入2026年财政预算;二是服务活动有序筹备,9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开展失能老年人电子消费券服务主题活动,衙门巷、团部路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同步开展健康讲座、棋牌文娱等特色活动;三是基层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已梳理建立125个村级养老服务站人员队伍台账,同步将125名民政协理员充实到村级养老服务管理岗位,切实夯实基层养老服务工作力量。

4.适老化改造服务指引缺位部分设施未发挥实效。

(6)适老化改造服务指引缺位部分设施未发挥实效。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9月5日,三方公司针对2025年度实施的适老化设施提供现场指导服务,讲解规范操作流程及安全使用要点,切实提升设施利用率;二是因适老化实施项目落实主体为各乡镇,民政局已督促各乡镇对已完成改造的适老化设施全面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设施适配性、安全性与实用性,排查发现舍必崖乡存在部分设施配置不适配、长期闲置等问题,该乡立即进行整改,逐户入户走访摸排45户老年家庭,为8名老人补发防压疮垫;三是扎实开展2025年度家庭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回头看”工作,结合入户走访同步开展床旁专业护理指导,确保护理型床位功能常态发挥、服务落地见效。

5.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推进缓慢。

(7)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民政局已经对2025年度实施的8个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任务进行了核实确认,因幸福院煤改电实施项目落实主体为各乡镇,已督促乡镇对2025年度实施的8个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任务做好验收工作。截至2026年2月28日,8个幸福院均已完成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单;二是截至2026年1月20日,8个幸福院均已完成供电设施改造,实现正常运行。

6.信息化平台管理与动态监管不力。

(8)信息化平台管理与动态监管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建立《和林格尔县民政局智慧养老系统常态化预警处置机制》,明确预警信息接收、登记、核查研判、分级处置、闭环反馈全流程工作标准与操作规范;同步落实专人负责,实现智慧养老系统智能预警线索即时接收、快速核查、分类处置、及时反馈,做到预警事项全程可追溯、处置高效率;二是主动对接呼和浩特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了我县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长者档案、服务资源管理等功能;三是已组织专人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对87条未处置的长时间无人告警红色预警信息逐一核实,均为误触、设备断电重启所致,87条未处置预警信息均已销号。

7.“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不够。

(9)“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落实;二是3月13日,分管副县长带队,组织民政、市监、消防部门对霞光敬老院、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等核心风险领域进行重点检查;三是现场检查结束后,针对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厨房食品与杂物混放、食品留样登记不规范、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完善、高位水箱水位偏低等4项问题,现场下达《执法检查表》,明确机构立行立改、逐项销号,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后续在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工作中强化检查结果运用机制,明确告知养老机构在规范运营、积极配合问题整改等方面积极落实的,将在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方面优先考虑。

8.“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10)“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6年2月25日,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2026年第4次(扩大)会议学习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二是已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台账,对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果等内容进行全程详实记录;三是已核实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情况,参会人员已完成补签。

(二)反馈问题:养老机构运营与服务不规范

1.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存在不足

(11)老年人评估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建立健全入院评估制度,2月12日通过线上沟通告知2家养老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能力复评,并下达《养老专项巡察整改提醒函》,明确要求两级养老机构根据复评结果及时调整服务内容与照护等级,截至3月9日,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为35名老人开展能力复评工作,霞光敬老院已为46名老人开展能力复评工作,进一步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精准匹配;二是3月9日,我局组织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抽查评估工作。经核查,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老年人能力评估及复评工作方面规范到位,未发现问题;霞光敬老院存在评估档案归集不完整问题,缺失评估原始记录表、评估人员签字确认等关键材料。我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经工作人员抽查研判,我县养老机构不存在评估工作推进滞后、违规失范等问题,无需纳入负面清单公示及实施行政处罚。

(12)护理人员配比不达标。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现入住老人39名(全失能29名、半失能6名、自理4名),按照《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的护理员配备标准(全失能1:5、半失能1:8、自理1:12),应配备护理员8名,实配备护理员8名;霞光敬老院现入住老人110名(全失能33名、半失能45名、自理32名),按照《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的护理员配备标准(全失能1:5、半失能1:12、自理1:20),应配备护理员12名,实配备护理员16名,两家养老机构均足额配备护理人员;二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8名护理员已实现全员持证上岗,霞光敬老院16名护理员中9名持证上岗,两家机构护理员持证比例由54%提升至71%,均已建立护理人员激励机制;三是两家养老机构已组织开展1次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13)服务协议签订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入院服务协议条款。2026年2月12日,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入院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核心内容,并于2月28日前对原有存在涂改问题的协议全部重新签订;2026年3月5日,霞光敬老院在原有服务协议基础上,补充完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务期限等关键条款,全面完成入院服务协议修订完善工作;二是开展协议全面排查整改。3月9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两家养老机构现有入院服务协议进行梳理核查,排查发现霞光敬老院存在协议条款填写不完整、部分协议代签、漏签的问题,我局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问题已于3月10日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业务政策学习培训。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分别于2026年1月5日、2月11日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养老机构服务合同》专题学习,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规范意识和业务经办水平。

(14)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完成噎食、压疮、食品药品误食等11项高频突发情况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常态化要求,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于2026年3月3日完成第一季度安全风险全面评估;霞光敬老院于2026年2月18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实操能力;三是两家养老机构围绕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灭火器配置、食堂食材采购、老年人服药登记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电器充电未及时断电、消毒消杀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全部限期整改、闭环销号。3月13日,分管副县长带队,组织民政、市监、消防部门对霞光敬老院、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等核心风险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对霞光敬老院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向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下达《执法检查表》,督促2家养老机构立行立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后续常态化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坚决守住养老服务安全底线。

(15)档案管理混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按要求完善老年人档案资料;二是3月5日,我局组织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档案规范整理专项行动,对老年人个人档案、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并归档备案;三是3月9日,分管副局长带队对两家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后续将持续加强档案管理常态化监督,巩固整改成效。

2.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不到位。

(16)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报送预收费收取、使用等情况;二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24-2025年度预收费和霞光敬老院2025年预收费已凭收款收据规范入账,将从2026年规范入账并足额开具发票;三是3月23日,市民政局向我局下发《关于征求<呼和浩特市养老机构预收费商业银行专用存款资金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明确了存管银行名单后,组织两家养老机构依规开立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

3.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17)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霞光敬老院已建立《和林格尔县御众养老服务中心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建立《内蒙古月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留样制度》,工作人员上岗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工作帽、口罩;二是两家养老机构均已编制完善食品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月度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常态化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部署管控措施;霞光敬老院于2026年2月18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三是3月13日,分管副县长牵头带队,统筹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重点风险领域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针对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存在的厨房食品与杂物混放、食品留样登记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下达《执法检查表》,明确要求机构立行立改、逐项销号,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8)消防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霞光敬老院已配齐4名持证消防设施操作员,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更换损坏的消火栓备用泵,已建立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同时按标准配备2名专职值班人员在岗值守;二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健全《内蒙古月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内蒙古月德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制度,于2026年2月10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霞光敬老院同步抓实安全教育培训,于2026年1月22日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培训,2026年2月11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了机构消防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3月10日,住建部门已组织专家对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了消防验收工作。

(三)反馈问题:养老领域资金管理不严格

1.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不严格。

(19)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和林格尔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二是民政部门规范运用“内蒙古数字民政”平台,严格遵循“先认证、后发放”“当月认证、次月发放”工作要求;三是已完成2人200元追缴资工作,先后累计追回41300元。

2.对养老机构资金监管不到位。

(20)对养老机构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养老机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及管理要求;二是开展专项督查,3月9日,组织局财务工作人员开展养老机构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排查发现霞光敬老院存在收支明细科目设置不规范、凭证附件不全、白条入账等13个问题;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存在报销单据签字盖章不全、缺少完税证明等6个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3个月内完成整改,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进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三是规范票据台账,霞光敬老院2025年10月16日、17日开具端午节健康活动经费电子发票共计8.2万元,同步附带购物清单;后续于2025年11月13日补齐经费发放明细及院内营养品领用登记名单,相关票据台账资料已全部完善归档。

3.合同管理不规范保障金缴纳不及时。

(21)合同管理不规范保障金缴纳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更正协议中不规范内容并于2025年10月31日重新签订;二是霞光敬老院运营方武川县御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于2026年3月23日足额缴纳一次性风险保障金15.7万元;三是对类似合同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华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于2026年3月23日缴纳一次性风险保障金6.7万元。

4.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执行率低。

(22)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执行率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指导民政助理员、协理员入户宣传并张贴明白卡,3月5日在盛乐广场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向老年人解读困难失能养老服务救助政策;二是已通过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政策解读》,霞光敬老院、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华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各自运营微信公众号并常态化开展视频宣传,展示服务成效;三是严格执行老年人补贴发放相关政策,该项补贴资金仅面向符合条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精准发放。截至2026年3月底,累计支出补贴资金102.62504万元,上级财政收回资金83.725万元,结余留存资金85.64996万元。剩余资金将严格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持续对符合条件老年人实行按月精准核定、足额及时发放。2026年1月为42名老人发放补贴7.3898万元,2月为41名老人发放7.2062万元,3月为38名老人发放6.7442万元,每月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维护了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5.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23)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提供80万元设施设备的发票及清单,该部分设施设备资金并非由民政局实际出资购置,且相关资产对应的房屋场地不属于民政局自有资产,实质是以设施设备抵顶房屋使用费,并非我局权属资产,若强行计入民政局固定资产账册,将造成单位账务与实际资产权属不符、财实脱节,因此80万元设施设备无法纳入我局固定资产核算管理;我局已与该中心就80万元设施设备签订使用协议,由其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我局将加强此项资产的常态化监管,确保资产不流失;二是3月9日、3月11日,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分别前往两家养老机构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全面摸清资产底数、核实资产状况,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三是局财务人员将按照固定资产账目,定期梳理完善固定资产账册,每年至少核查一次固定资产使用、保管情况,对闲置、报废资产按规定及时规范处置。

(四)反馈问题:从业人员行业规范化与管理有待提升

1.缺乏队伍建设管理。

(24)缺乏队伍建设管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和林格尔县养老服务行业服务标准》;二是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霞光敬老院已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评价与持续改进制度建设;三是两家养老机构已完善从业人员考核、奖惩、激励办法,已明晰岗位职责清单。

2.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25)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抓实常态化培训提升,盛乐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于2026年1月20日、2月13日、3月20日分别就“为睡眠障碍老人布置睡眠环境”、“为佩戴鼻饲管的老年人进食、进水”、“为卧床老人翻身扣背排痰”等内容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霞光敬老院于2026年2月25日开展自伤他伤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知识能力;二是3月10日择优选推荐了养老机构中的1名护理员参加2026年全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人才培训,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三是经前期沟通,因民政局与人社局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方向存在差异,后决定我局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现已制定《2026年度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拟定培训36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20人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10人次、老年人能力评估师6人次。计划采取“理论+实操、线上+线下”融合模式开展为期10天的培训课程,通过系统化专项培训精准补齐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能力短板,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紧扣殡葬及养老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要求,深刻认识殡葬、养老工作作为民政核心民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民政局党组将专项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抓手,作为守护群众“养老钱”“身后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民政局党组坚决扛起殡葬及养老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内部协同整改机制,明确各股室、中心职责分工,细化整改措施,持续跟踪问效、闭环管理。对已完成整改的殡葬、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违规收费、资金使用不规范、服务质量不达标、监管缺位等问题反弹隐患,持续健全完善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养老机构运营监管、资金使用审核等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县殡葬及养老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发展。

(三)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殡葬养老工作提质增效。民政局党组将专项巡察整改与当前殡葬改革、养老服务提质等民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整改引领、凝聚作用,聚焦群众在殡葬、养老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牵头规范殡葬服务流程、整治殡葬行业乱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养老服务相关举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殡葬、养老领域矛盾纠纷,为殡葬改革深化、养老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把专项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殡葬及养老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巡察整改促进民政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着力规范行业秩序、筑牢廉洁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殡葬及养老领域发展环境,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和林格尔新篇章提供坚强民生保障和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1-7191702;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华街南23号;电子邮箱:hlxmzjdb@163.com。


中共和林格尔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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