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4609475459/2023-00038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05 | 公文时效 |
一、2023年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步推进生态建设
2023年,我县承担的营造林建设任务量为5.93万亩,其中退化林分修复2.3万亩、精准提升1万亩、灌木平茬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0.13万亩、沙棘改造0.5万亩。目前各类生态建设项目已完成4.43万亩,剩余未完成的1.5万亩为中央造林补贴(灌木林平茬)项目,平茬树种为柠条,按技术要求应在柠条停止生长或进入休眠期才能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中,预计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扎实推进生态保护
我县的生态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在县、乡镇、村三级林长体系管理下,重点从森林草原防火、禁牧休牧、病虫害防治、林草地审核审批、林草图斑整改和湿地保护6个方面落实林草生态保护工作。
1.“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3月30日,两位县级林长签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林长制重点工作的林长令。5月1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林长高峰主持召开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23年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压实巡林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完成了责任状签订工作。督促各级林长完成巡林职责,现县级林长(副林长)巡林152次,乡镇级林长(副林长)巡林4633次,村级林长巡林9164次。巡林发现问题21个,已解决18个,剩余3个均为穿林高压线问题,正在积极推进解决;二是加强考核评价。按照《和林格尔县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及《和林格尔县林长制考核细则》,县林长办通过自查评分、部门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级林长制工作进行考核,于2023年1月18日通报了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分别报送县级林长、副林长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协作机制。县林长办、林草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联防联控,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林草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检查;每季度召开“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席会议;同时,县人民法院在南天门、白二爷沙坝两个国有林场分别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一处,不断推进林长制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合力;四是提升信息平台运用水平。依托林长制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全县林长副林长人员信息、资源清单、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等内容,实现三级林长应用林长制APP巡林全覆盖,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科学化、数据化、规范化管理。五是林长办认真尽责。2023年召开林长制办公室会议1次,开展调研1次,发送林长工作提示单(函)55份、督办函5份,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48期。按时报送上级督办问题进展情况及市林长办布置的日常工作信息。县林长办每月对各地巡林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基层林长履职尽责。6月16日,组织部分乡镇级林长(副林长)、各地林长办工作人员以及所有村级林长参加全市林长制工作培训班,对如何推深做实林长制和林长制APP操作方法进行了学习;六是积极宣传引导。按照三调数据对全县177块林长制公示牌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增设了呼和浩特市林长制二维码,扩大林长制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清明节、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8次,重点对林长制运行机制、林草湿领域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等相关内容进行普及,有效增强公众保护林草湿资源的法治自觉;七是推进示范建设。我县结合“抓示范、提质量”活动,鼓励乡镇激发改革创新活力,积极开展示范点建设,羊群沟乡和大红城乡营造了“林长林”“民族林”“企业林”“共建林”等示范林,并在6月16日全市林长制工作现场观摩会上,与呼市各旗县及我县各乡镇进行了经验交流,为林长制走深做实起到助推作用。
2.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2023年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体方针,紧紧围绕《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2023年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方案》要求责任落实的同时,采取“人防+技防”方式,主要是日常巡护巡察、排查值守、购置防火机具、利用森林预警视频监测,年内购置防火应急车辆6台、安装视频采集设备10个、新建管护站房1处,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严密配合下,实现了年内无森林草原火灾的优异成绩。
3.禁牧休牧工作
按照《和林格尔县2022年-2027年禁牧休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属地负责制,主要措施是巡护宣传、签订承诺书、摸排牛羊数量、督导督查,并在主要禁牧休牧区域建设标牌80个,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同时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去年发布的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更新完善,新制定的方案将有利于提高我县生态资源保护升级。
3.病虫害防治
年内完成林业有害防治4.3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5.5万亩,防治率达到100%;按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要求,每月实时开展一次性现场数据、影像采集,掌握分析数据年内完成了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24.83万亩;形成了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外业调查和内业等普查成果报告,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的外业调查和成果报告。同时严把调运苗木、种子、产地、木材检疫关,截至目前已办理植物检疫证书262份,调运检疫各类苗木988.2万余株,复检各类苗木54批次,66.5万余株,登记备案各类涉木单位、企业3家;产地检疫各类苗木0.65万亩,产地检疫率100%。
4.行政许可和基本草原划定
为强化林草地资源保护同时,严把“两高”项目审批关,要求对各项林草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办事流程、限定办结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审核审批速度。特别是对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审核报批,严格遵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既严格把关,又积极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审核审批林草项目55个,各类采伐项目46个,审核报批率均为100%。同时,经过多次论证和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局,在确保新能源等重大项目规划用地的基础上,完成60.2万亩的基本草原划定,通过基本草原的划定增进了我县草原保护提档升级。
5.林草图斑整治和监测
2023年,对2022年1期20个草原变化图斑、2022年2期27个森林督查图斑、2023年1期14个森林督查图斑,共计61个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阶段性整改的4个问题以及林草专项整治活动中阶段性整改的1个问题,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为资源变更提供依据。同时为准确掌握森林资源底数,强化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对接,我局正在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上级下达我县9592个图斑进行监测,项目的开展将有利于我县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计划11月底前完成。
6.强化湿地管理
2023年,按照市林草局及编制《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要求,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我县的湿地进行了一次全方位巡查,同时组织第三方对我县市级重要湿地开展了拟建的21个湿地保护小区排查摸底,保护小区的建立旨在提高管护能力,通过认定将有助于大大提高我县湿地保护率,并通过雇佣湿地管护员20名,建竖标识牌13座,购置监测设备-照相机等方式对浑河湿地进行全面保护,增进了广大群众参与度和知悉度,为保护我县湿地资源长久治理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林草产业发展方面
近年来,林草局大力推进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力度,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我县柠条分布广、资源储量大和高蛋白的优势,积极争取灌木林平茬复壮项目,为引进的内蒙古原上草业有限公司等2家柠条加工企业,提供了原料加工基础,通过企业深加工使柠条成为适口性较强的丝状料和条状固体饲料,促进了柠条萌发再生长和经济效益的强强结合;二是为切实提高我县沙棘产量,促进沙棘健康可持续利用,2023年我局申请了沙棘改造0.5万亩,项目通过补植补造新苗木,修剪改造过熟苗等方式对沙棘进行改造,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单产量和沙棘果的质量,为生态效益提升、经济效益提高、农民增收、企业增产提供基础;三是林草局在2022年成功完成1360亩草种繁育基地的基础上,2023年又积极向上级申请,成功获批1550亩的草种繁育基地项目,项目通过新建繁育种植基地,巩固提升已有基地内草种植被生长环境,促进繁育基地内草质草种健康发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我县草种质量和自给能力;四是扎实推进林业碳汇工作。2023年在县政府的指导和市局的安排下,县林草局组织林业碳汇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县域内蒙草公司对我县2012年以来实施的营造林项目进行现地核实调查测算和汇总等工作,通过调查切实掌握了我县森林碳汇储备能力。现该项工作已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工作,正在由蒙草公司组织专家对我县碳汇储备情况进行论证中,计划年内完成1笔线下交易。碳汇的开展和交易将有效提升我县森林资源效益向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转换,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三、助力乡村振兴方面
一是乡村建设。2023年,林草局为在推进生态领域保护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年内共向上级争取16个内蒙古自治区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任务,项目共计投入自治区补贴资金160万元(10万元每村),结合以往实施的59个示范村,我县现已完成美化示范村75个,项目的实施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公益岗位开发。一直以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提高选聘脱贫人员年龄至65周岁,通过本人申报、行政村推荐、乡镇审核、林草局签订合同的方式,将身体条件符合护林要求的脱贫人员纳入位选聘人员,2023年共选聘48名脱贫人员,平均工资在800元每月,切实防治了人员返贫。三是引导村集体经济发展。林草局根据新店子镇所辖区域柠条灌木储备量的基础上,在新店子村委会努力和林草局积极引导下,成立了秸秆、柠条加工厂,年内为使该厂发展壮大,我局积极协助其办理了2万亩的柠条采伐审批手续,切实保障其顺利加工原料基础。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林草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筑牢我国北方安全生态屏障,建设“模范自治区”为引领,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发展林草事业与生态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绿化水平和林草资源质量,推动林草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党建引领生态建设。持续深化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打造忠诚担当、廉洁自律、高效务实的林草干部队伍,全力做好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是高质推进生态工程。充分利用“三北”六期有利时机,认真调查核实我县森林草原实际情况,在白二爷沙坝治沙造林成功的基础上,继续向周边扩展造林规模、提升林草质量。2024年,我县计划实施生态建设14万亩、草原围栏封育6万米,其中,营造林建设9万亩,为退化林修复7万亩、人工造林1万亩、中幼林抚育1万亩;人工种草5万亩。拟实施项目和初选地块已上报市局,批复后将及时编制作业设计。
三是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持防灭一体推进,通过层层压实部门职责、强化人员布控、巡护排查,力争年内不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3‰以下。同时,已申请402公里的防火应急道路和南部草原防火智能体系提升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建设内容,提升防扑火基础能级。
四是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继续落实好林木管护工作、林草资源管理工作、林草鼠虫害防治、重要节点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等林草资源保护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林草资源。
五是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党政负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完善林长制制度建设,特别是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学习宣传和保护发展能力建设,提高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度,切实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参与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工作局面。
六是打造白二爷沙坝治沙成效展示教育基地。通过林草各类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将生态建设相关项目纳入白二爷治沙成效展示教育内容中,积极与水务、交通、文旅等部门协调推进,打造白二爷沙坝治沙成效展示教育基地。
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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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1501234609475459/2023-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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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1-05 |
公文时效 |
一、2023年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步推进生态建设
2023年,我县承担的营造林建设任务量为5.93万亩,其中退化林分修复2.3万亩、精准提升1万亩、灌木平茬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0.13万亩、沙棘改造0.5万亩。目前各类生态建设项目已完成4.43万亩,剩余未完成的1.5万亩为中央造林补贴(灌木林平茬)项目,平茬树种为柠条,按技术要求应在柠条停止生长或进入休眠期才能实施,目前正在实施中,预计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扎实推进生态保护
我县的生态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在县、乡镇、村三级林长体系管理下,重点从森林草原防火、禁牧休牧、病虫害防治、林草地审核审批、林草图斑整改和湿地保护6个方面落实林草生态保护工作。
1.“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3月30日,两位县级林长签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林长制重点工作的林长令。5月1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级林长高峰主持召开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23年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压实巡林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完成了责任状签订工作。督促各级林长完成巡林职责,现县级林长(副林长)巡林152次,乡镇级林长(副林长)巡林4633次,村级林长巡林9164次。巡林发现问题21个,已解决18个,剩余3个均为穿林高压线问题,正在积极推进解决;二是加强考核评价。按照《和林格尔县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及《和林格尔县林长制考核细则》,县林长办通过自查评分、部门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级林长制工作进行考核,于2023年1月18日通报了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分别报送县级林长、副林长及县委组织部、县委办、政府办,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协作机制。县林长办、林草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联防联控,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林草局、县公安局、县农牧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检查;每季度召开“林长+检察长+警长”联席会议;同时,县人民法院在南天门、白二爷沙坝两个国有林场分别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一处,不断推进林长制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合力;四是提升信息平台运用水平。依托林长制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全县林长副林长人员信息、资源清单、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等内容,实现三级林长应用林长制APP巡林全覆盖,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科学化、数据化、规范化管理。五是林长办认真尽责。2023年召开林长制办公室会议1次,开展调研1次,发送林长工作提示单(函)55份、督办函5份,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48期。按时报送上级督办问题进展情况及市林长办布置的日常工作信息。县林长办每月对各地巡林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基层林长履职尽责。6月16日,组织部分乡镇级林长(副林长)、各地林长办工作人员以及所有村级林长参加全市林长制工作培训班,对如何推深做实林长制和林长制APP操作方法进行了学习;六是积极宣传引导。按照三调数据对全县177块林长制公示牌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增设了呼和浩特市林长制二维码,扩大林长制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清明节、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8次,重点对林长制运行机制、林草湿领域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等相关内容进行普及,有效增强公众保护林草湿资源的法治自觉;七是推进示范建设。我县结合“抓示范、提质量”活动,鼓励乡镇激发改革创新活力,积极开展示范点建设,羊群沟乡和大红城乡营造了“林长林”“民族林”“企业林”“共建林”等示范林,并在6月16日全市林长制工作现场观摩会上,与呼市各旗县及我县各乡镇进行了经验交流,为林长制走深做实起到助推作用。
2.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2023年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体方针,紧紧围绕《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2023年森林和草原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方案》要求责任落实的同时,采取“人防+技防”方式,主要是日常巡护巡察、排查值守、购置防火机具、利用森林预警视频监测,年内购置防火应急车辆6台、安装视频采集设备10个、新建管护站房1处,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严密配合下,实现了年内无森林草原火灾的优异成绩。
3.禁牧休牧工作
按照《和林格尔县2022年-2027年禁牧休牧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属地负责制,主要措施是巡护宣传、签订承诺书、摸排牛羊数量、督导督查,并在主要禁牧休牧区域建设标牌80个,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同时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去年发布的方案基础上进一步更新完善,新制定的方案将有利于提高我县生态资源保护升级。
3.病虫害防治
年内完成林业有害防治4.3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5.5万亩,防治率达到100%;按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要求,每月实时开展一次性现场数据、影像采集,掌握分析数据年内完成了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24.83万亩;形成了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外业调查和内业等普查成果报告,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的外业调查和成果报告。同时严把调运苗木、种子、产地、木材检疫关,截至目前已办理植物检疫证书262份,调运检疫各类苗木988.2万余株,复检各类苗木54批次,66.5万余株,登记备案各类涉木单位、企业3家;产地检疫各类苗木0.65万亩,产地检疫率100%。
4.行政许可和基本草原划定
为强化林草地资源保护同时,严把“两高”项目审批关,要求对各项林草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办事流程、限定办结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审核审批速度。特别是对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审核报批,严格遵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既严格把关,又积极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审核审批林草项目55个,各类采伐项目46个,审核报批率均为100%。同时,经过多次论证和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局,在确保新能源等重大项目规划用地的基础上,完成60.2万亩的基本草原划定,通过基本草原的划定增进了我县草原保护提档升级。
5.林草图斑整治和监测
2023年,对2022年1期20个草原变化图斑、2022年2期27个森林督查图斑、2023年1期14个森林督查图斑,共计61个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阶段性整改的4个问题以及林草专项整治活动中阶段性整改的1个问题,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为资源变更提供依据。同时为准确掌握森林资源底数,强化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对接,我局正在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上级下达我县9592个图斑进行监测,项目的开展将有利于我县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计划11月底前完成。
6.强化湿地管理
2023年,按照市林草局及编制《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要求,我局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我县的湿地进行了一次全方位巡查,同时组织第三方对我县市级重要湿地开展了拟建的21个湿地保护小区排查摸底,保护小区的建立旨在提高管护能力,通过认定将有助于大大提高我县湿地保护率,并通过雇佣湿地管护员20名,建竖标识牌13座,购置监测设备-照相机等方式对浑河湿地进行全面保护,增进了广大群众参与度和知悉度,为保护我县湿地资源长久治理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林草产业发展方面
近年来,林草局大力推进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力度,重点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我县柠条分布广、资源储量大和高蛋白的优势,积极争取灌木林平茬复壮项目,为引进的内蒙古原上草业有限公司等2家柠条加工企业,提供了原料加工基础,通过企业深加工使柠条成为适口性较强的丝状料和条状固体饲料,促进了柠条萌发再生长和经济效益的强强结合;二是为切实提高我县沙棘产量,促进沙棘健康可持续利用,2023年我局申请了沙棘改造0.5万亩,项目通过补植补造新苗木,修剪改造过熟苗等方式对沙棘进行改造,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单产量和沙棘果的质量,为生态效益提升、经济效益提高、农民增收、企业增产提供基础;三是林草局在2022年成功完成1360亩草种繁育基地的基础上,2023年又积极向上级申请,成功获批1550亩的草种繁育基地项目,项目通过新建繁育种植基地,巩固提升已有基地内草种植被生长环境,促进繁育基地内草质草种健康发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我县草种质量和自给能力;四是扎实推进林业碳汇工作。2023年在县政府的指导和市局的安排下,县林草局组织林业碳汇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县域内蒙草公司对我县2012年以来实施的营造林项目进行现地核实调查测算和汇总等工作,通过调查切实掌握了我县森林碳汇储备能力。现该项工作已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工作,正在由蒙草公司组织专家对我县碳汇储备情况进行论证中,计划年内完成1笔线下交易。碳汇的开展和交易将有效提升我县森林资源效益向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转换,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三、助力乡村振兴方面
一是乡村建设。2023年,林草局为在推进生态领域保护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建设工作,年内共向上级争取16个内蒙古自治区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任务,项目共计投入自治区补贴资金160万元(10万元每村),结合以往实施的59个示范村,我县现已完成美化示范村75个,项目的实施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公益岗位开发。一直以来,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的基础上,提高选聘脱贫人员年龄至65周岁,通过本人申报、行政村推荐、乡镇审核、林草局签订合同的方式,将身体条件符合护林要求的脱贫人员纳入位选聘人员,2023年共选聘48名脱贫人员,平均工资在800元每月,切实防治了人员返贫。三是引导村集体经济发展。林草局根据新店子镇所辖区域柠条灌木储备量的基础上,在新店子村委会努力和林草局积极引导下,成立了秸秆、柠条加工厂,年内为使该厂发展壮大,我局积极协助其办理了2万亩的柠条采伐审批手续,切实保障其顺利加工原料基础。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林草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筑牢我国北方安全生态屏障,建设“模范自治区”为引领,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发展林草事业与生态建设相结合,不断提升绿化水平和林草资源质量,推动林草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党建引领生态建设。持续深化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打造忠诚担当、廉洁自律、高效务实的林草干部队伍,全力做好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是高质推进生态工程。充分利用“三北”六期有利时机,认真调查核实我县森林草原实际情况,在白二爷沙坝治沙造林成功的基础上,继续向周边扩展造林规模、提升林草质量。2024年,我县计划实施生态建设14万亩、草原围栏封育6万米,其中,营造林建设9万亩,为退化林修复7万亩、人工造林1万亩、中幼林抚育1万亩;人工种草5万亩。拟实施项目和初选地块已上报市局,批复后将及时编制作业设计。
三是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持防灭一体推进,通过层层压实部门职责、强化人员布控、巡护排查,力争年内不发生一般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3‰以下。同时,已申请402公里的防火应急道路和南部草原防火智能体系提升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建设内容,提升防扑火基础能级。
四是抓好林草资源保护。继续落实好林木管护工作、林草资源管理工作、林草鼠虫害防治、重要节点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等林草资源保护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好林草资源。
五是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党政负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完善林长制制度建设,特别是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机制。强化学习宣传和保护发展能力建设,提高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度,切实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参与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工作局面。
六是打造白二爷沙坝治沙成效展示教育基地。通过林草各类项目,积极争取资金,将生态建设相关项目纳入白二爷治沙成效展示教育内容中,积极与水务、交通、文旅等部门协调推进,打造白二爷沙坝治沙成效展示教育基地。
和林格尔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