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71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公文时效 |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本《实施细则》是落实《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重要措施,旨在通过财政科技资金奖补支持,推动各类创新主体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对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框架及主要内容
从职责分工、支持事项、监督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明晰了支持事项的政策依据、申请对象、支持内容、申请材料及程序、资金用途相关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职责分工。本《实施细则》职责主体为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归口管理单位为各委办局,承担单位是专项资金、具体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
(二)支持事项。明确了从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科学技术奖、科研人才平台等方面进行资助扶持。
1.研发投入奖励
2.创新主体奖补
3.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建设
4.国家、自治区平台支持政策
5.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6.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加速器后补助
7.科技奖获奖项目奖励
8.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
9.支持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建设
10.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1.前沿技术和颠覆性应用场景支持
12.加强协同创新和区域合作
1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示范基地后补助
(三)监督管理
1.获得支持资金的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违反科技项目管理规定、违反财政管理制度等不良信用行为,记入科研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绩效考核评估、认定管理等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及的管理机构、承担单位、依托单位、专家、第三方机构及其相关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等各类主体,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县科技局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定期组织对相关任务进展、运行等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并及时反馈考核评估结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三、解读机关
本《实施细则》由和林格尔县科学技术局、和林格尔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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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科技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公文时效 |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本《实施细则》是落实《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的重要措施,旨在通过财政科技资金奖补支持,推动各类创新主体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对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框架及主要内容
从职责分工、支持事项、监督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明晰了支持事项的政策依据、申请对象、支持内容、申请材料及程序、资金用途相关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一)职责分工。本《实施细则》职责主体为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归口管理单位为各委办局,承担单位是专项资金、具体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
(二)支持事项。明确了从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科学技术奖、科研人才平台等方面进行资助扶持。
1.研发投入奖励
2.创新主体奖补
3.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建设
4.国家、自治区平台支持政策
5.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6.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加速器后补助
7.科技奖获奖项目奖励
8.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
9.支持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建设
10.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1.前沿技术和颠覆性应用场景支持
12.加强协同创新和区域合作
1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示范基地后补助
(三)监督管理
1.获得支持资金的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违反科技项目管理规定、违反财政管理制度等不良信用行为,记入科研诚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绩效考核评估、认定管理等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及的管理机构、承担单位、依托单位、专家、第三方机构及其相关科研人员、工作人员等各类主体,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县科技局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定期组织对相关任务进展、运行等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并及时反馈考核评估结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三、解读机关
本《实施细则》由和林格尔县科学技术局、和林格尔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