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2-024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和林格尔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和林格尔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科学依据,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治区五部门转发农规发〔2019〕1号文件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城乡统筹,遵循“规划先行、整体推进、优化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快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县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宜居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适用的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三、规划任务
和林格尔县共有行政村148个,其中,城关镇的城关村、二道河村、石咀子村和盛乐园区的一农场、二农场、三农场及盛乐镇的公喇嘛村,属于城中村,已经包含在现有的城市规划区内;巧什营镇的大新营村因新机场建设已拆迁,因此上述8个村不需要编制村庄规划。其余140个行政村需编制村庄规划。
四、总体目标
2021年底,全面完成全县各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策,把握原则。村庄规划要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规划编制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交通、水利和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对村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规模预测和科学规划。
(二)广泛宣传,把握导向。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一是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镇规划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作用,让农民参与规划,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实用可操作。三是规划经报批后要进行公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完善规划。各行政村编制总体规划要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区位条件、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因素,按照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类型对村庄进行分类,并明确村庄规划发展目标,统筹考虑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综合布置住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程序报批。行政村总体规划需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强化管理,保护成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督促各行政村对村庄规划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村庄规划编制计划任务分配和落实。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规划应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建立完善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督促检查村庄建设按规划执行。
(三)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县人民政府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采取面上督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考评检查,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切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强化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监督,按编制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调度,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年度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按时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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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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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1-06-30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和林格尔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和林格尔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科学依据,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治区五部门转发农规发〔2019〕1号文件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19〕9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城乡统筹,遵循“规划先行、整体推进、优化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加快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县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宜居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适用的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三、规划任务
和林格尔县共有行政村148个,其中,城关镇的城关村、二道河村、石咀子村和盛乐园区的一农场、二农场、三农场及盛乐镇的公喇嘛村,属于城中村,已经包含在现有的城市规划区内;巧什营镇的大新营村因新机场建设已拆迁,因此上述8个村不需要编制村庄规划。其余140个行政村需编制村庄规划。
四、总体目标
2021年底,全面完成全县各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策,把握原则。村庄规划要在上位规划的指导下进行,规划编制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交通、水利和国民经济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对村庄的性质定位、人口和用地规模、产业布局与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进行规模预测和科学规划。
(二)广泛宣传,把握导向。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一是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镇规划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作用,让农民参与规划,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实用可操作。三是规划经报批后要进行公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完善规划。各行政村编制总体规划要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区位条件、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因素,按照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类型对村庄进行分类,并明确村庄规划发展目标,统筹考虑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综合布置住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程序报批。行政村总体规划需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
(五)强化管理,保护成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督促各行政村对村庄规划成果实行档案化管理。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规划档案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加强规划成果管理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村庄规划编制计划任务分配和落实。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规划应坚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建立完善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督促检查村庄建设按规划执行。
(三)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县人民政府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采取面上督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考评检查,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切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保障人员、经费投入,强化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监督,按编制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调度,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年度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按时按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