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7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公文时效 |
县各有关部门、乳业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和林格尔县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和林格尔县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
为认真落实助企行动,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帮助奶业主体渡过难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13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
一、持续落实上级扶持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条政策措施》,通过开展政策宣贯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优化项目申报流程,缩短资金兑现周期,用“真金白银”助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促局、县财政局)
二、优化奶产业项目审批和政务服务
统筹推出若干“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强化“保姆”意识,对“婆婆多”“门难找”的审批事项,实行帮办代办制。为奶产业项目配备“项目管家”,主动服务企业,从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帮办代办。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协助企业高效办理各类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县政数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三、深入开展助企行动
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助企行动实施方案》,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帮助企业“找资金、找原料、找用工、找市场”。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扩大“助保贷”融资规模,加大帮扶力度。深入落实“呼和浩特人才强市25条”,加强人才招引,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持续深化乳制品加工等行业供需对接,帮助企业找原料、拓市场,有效释放产能。(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商促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
四、实施生鲜乳收购补贴政策
对我县范围内注册成立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能够按期续签生鲜乳收购合同的乳制品加工企业,按照收购的生鲜乳量给予一定补贴。具体按照《和林格尔县2025年生鲜乳收购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财政局)
五、加大乳制品加工企业喷粉补贴力度
支持自治区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在2025年3—8月份足额收购生鲜乳,对主导产品使用生鲜乳进行喷粉,按喷粉奶量给予补贴。喷粉奶量在1—5万吨(含)的,每吨补贴100元,最高补贴500万元;喷粉奶量在5万吨以上的,每吨补贴700元,最高补贴36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
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对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数额、每年有增量的企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对围绕奶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新入规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具体按照《和林格尔县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七、支持奶产业相关企业线上营销
对奶产业相关零售企业的零售额情况进行奖补,支持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具体按照《和林格尔县支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奖补办法》(试行)执行。(责任单位:县商促局、县财政局)
八、促进乳制品加工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对规模以上乳制品加工企业2025年度新增产值1亿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5年新认定的先进级及以上智能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具体核算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以上所有资金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上级政策文件若有调整,我县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政策,制定项目申报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流程。
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直至所有资金兑现完毕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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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06 |
公文时效 |
县各有关部门、乳业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和林格尔县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6日
和林格尔县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
为认真落实助企行动,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持续帮助奶业主体渡过难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13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呼政办发〔2024〕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
一、持续落实上级扶持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十条政策措施》,通过开展政策宣贯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优化项目申报流程,缩短资金兑现周期,用“真金白银”助力奶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促局、县财政局)
二、优化奶产业项目审批和政务服务
统筹推出若干“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强化“保姆”意识,对“婆婆多”“门难找”的审批事项,实行帮办代办制。为奶产业项目配备“项目管家”,主动服务企业,从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帮办代办。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协助企业高效办理各类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县政数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三、深入开展助企行动
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助企行动实施方案》,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帮助企业“找资金、找原料、找用工、找市场”。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扩大“助保贷”融资规模,加大帮扶力度。深入落实“呼和浩特人才强市25条”,加强人才招引,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持续深化乳制品加工等行业供需对接,帮助企业找原料、拓市场,有效释放产能。(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商促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监局)
四、实施生鲜乳收购补贴政策
对我县范围内注册成立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能够按期续签生鲜乳收购合同的乳制品加工企业,按照收购的生鲜乳量给予一定补贴。具体按照《和林格尔县2025年生鲜乳收购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财政局)
五、加大乳制品加工企业喷粉补贴力度
支持自治区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在2025年3—8月份足额收购生鲜乳,对主导产品使用生鲜乳进行喷粉,按喷粉奶量给予补贴。喷粉奶量在1—5万吨(含)的,每吨补贴100元,最高补贴500万元;喷粉奶量在5万吨以上的,每吨补贴700元,最高补贴36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
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对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数额、每年有增量的企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对围绕奶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新入规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具体按照《和林格尔县创新驱动发展行动方案》执行。(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七、支持奶产业相关企业线上营销
对奶产业相关零售企业的零售额情况进行奖补,支持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具体按照《和林格尔县支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奖补办法》(试行)执行。(责任单位:县商促局、县财政局)
八、促进乳制品加工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对规模以上乳制品加工企业2025年度新增产值1亿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5年新认定的先进级及以上智能工厂,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具体核算以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以上所有资金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上级政策文件若有调整,我县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政策,制定项目申报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流程。
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直至所有资金兑现完毕后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