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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1902H/2022-005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23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 2022-06-28 11:41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重要抓手,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镇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城镇宜居宜业宜游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一)市政基础设施

1.市政设施维修工作

按照城镇中心精细化标准要求,截至目前主次干道切割维修沥青柏油路121处,修复320平方米。修复平台面包砖500多平米。修复火烧板652平方米。修复下水口雨篦子11处。回复破损井盖21处,路面填砂12立方,抹混凝土面275平方米。基本完成了第一时间发现交办破损问题,小破损三日内修复,大破损七日内完成修复,确保城市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

2.盛乐广场管理工作

上半年,广场中荧幕的后期维修共5次。主席台累计维修面积10平方米;升旗台累计维修面积1平方米;广场中线路槽累计修补长度2米。广场中6个花柱柱脚的电焊加固以及打磨共计24平方米;喷泉池(约高2.3米,周长5米)周边的路面维修共10平方米;更换雨篦2个;广场西路出口处由于老化磨损等原因共计维修9平方米并对渗水井进行维修维护。广场的绿化布置(树木)。丁香树18颗,皂角树68颗。

3.市政照明维护工作

对城关镇20条主次干道路灯和42台配电箱及10台专变进行全面的检修维护,维修更换十三条主次干道路灯电缆线1207米、路灯光源275盏,更换路灯接触器25台,恒流源31台,时控器12台,更换老旧路灯杆62根。动运特种车辆5台32台次,雇用维修工人12人52天.竭尽全力为居民夜间出行提供了高质量的安全保证,切实增强了我县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化解信访矛盾和“12345接诉即办”

妥善解决化解房地产遗留问题过程中群众的各种诉求;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12345接诉即办”工作,责成分管领导负责,做到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并重,坚持做到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反馈,给诉求人作出满意答复。截至目前,住建局2022年“12345接诉即办”共接到诉求工单292单,其中40单正在办理,剩余252单全部办结反馈。

(三)住房保障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22年计划完成改造10个小区、11栋楼,涉及29个单元、322户,均为2000年以前建成,总占地面积1790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59.2平方米,分两个项目进行实施:一是和林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为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869.0393万元,于5月13日进场施工,目前正在进行窗户更换,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工程,预计8月底竣工。二是2022年和林县城关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分两个标段施工,一标段中标单位为内蒙古荣晖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54.379118万元,二标段中标单位为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60.969951万元,两个标段于5月13日进场施工,目前正在进行污水管网、供热管网改造、凉房抹灰工程,预计8月底竣工。

2.2022年国家农村危房改造

2022年我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44户,截至目前,计划改造农户已全部完成危旧房屋鉴定工作,现已开工193户,其余危改户正在拆除旧房、办理审批手续,预计7月初全部开工,10月进入验收阶段。

3.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呼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县出台了《和林格尔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2022年5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开展排查,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截至2022年6月15日,共排查城镇自建房10256栋(户),其中用作经营性1156栋(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2662栋(户),其中用作经营性199栋(户);农村自建房10256户,其中用作经营性1400栋(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492栋(户),其中用作经营性62栋(户)。目前正在进行城乡经营性自建房系统录入,整治农村闲置自建房户767户。下一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计划9月份整治完毕。

(四)安全生产方面

1.燃气安全管理

截止到2022年上半年,迎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刘厅长带队督查燃气安全1次,市燃气专班工作组和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燃气科安全检查各1次,副县长赵剑青带队燃气专项检查1次,县住建局赵利明局长、市监局张建中局长联合燃气安全检查1次。

局属市政服务中心对我县6家燃气加气站进行了15次隐患排查。对现场检查出的安全制度和台账不完善的企业下达了督促检查意见书,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对和林县第一中学初中部、高中部2所学校食堂和巨华宾馆、五一八饭店、明河饭店、田秀饭店、蒙牛维也纳饭店、蒙牛蒙乐饭店、蒙牛老菜剔鱼馆、蒙牛聚源饭店、蒙牛田秀饭店、蒙牛田慧饭店12家天然气商用户公用户进行安全大排查,对现场排查出的隐患下达了监督检查意见书。对20所小饭桌使用燃气安全进行了隐患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完成了整改。对12个小区258户居民的天然气使用安全现状进行入户隐患排查及宣传资料发放,对软连接不合格非标的用户进行现场整改。对使用液化气商业用户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排查共排查了249户,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我县商业用户全部没有安装液化气燃气报警器设施,目前落实整改中。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截至目前开复工的项目有60项,新建工程约48万平方米,涉及17个项目,165个单位工程。上一年接转工程复工234万平方米,43个项目,301个单位工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提高质量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作为学习重要内容,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利用新媒体开展质量安全、劳务管理的教育工作,建立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信息交流群,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纳入群里,积极宣传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知识,传达各类有关文件,交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心得,把宣传做到日常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三是为保证各项质量安全责任目标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全面落实,我们将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加强对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劳务管理的协调领导,调动各方面力量,把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措施,专题安排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和平时监督管理工作,把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切实把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着力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我们一方面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按中标通知书上岗履职,强制要求重点项目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实行打卡考勤。另一方面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共开展建筑市场检查1轮,检查项目60个,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三是注重维护农民工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建筑业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五制一金”等规范制度。全力配合自治区住建局和市住建局两次项专项检查,配合市住建局完成我县辖区内十七个工地更换新的实名制平台,极力配合人社、公安、司法、法院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四是持续开展系列排查整治行动。先后完成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活动。这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专项检查均收到了明显的治理效果。上半年共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巡查60余次,下达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43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486条,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

五是加强行业监管,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严抓建设程序执行,各项目建设一律纳入报建管理,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一律不许开工,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从严查处。严格国家技术标准执行,对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及劳务管理问题突出的项目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差别化”模式从严管理,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停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违章执法查处,增强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维护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对质量安全及劳务管理中存在的违章行为,坚持发现核实一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起,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罚,对于违章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一律纳入诚信管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六是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推广,我中心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创建活动,从而带动我县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今年计划申报创建自治区级标准化工地6项。不断加强从落实企业安全责任、提高施工人员素质、改善作业环境等多个环节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企业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健全完善建筑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2项。其中工业项目9项,民用建筑9项,市政项目4项;发放《民用建筑人防许可证》17项,其中结建工程1项,收缴易地建设费311万元;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项;发放《建筑工程档案合格证》7项;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7项。

二是严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关。2021年对县内27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总建筑面积达289750.93平方米,新建项目16项,复工项目11项。其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13项,办理安全监督手续12项,消防设计审查手续3项,消防备案手续5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施工许可阶段联办件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各14项。监督市政工程项目9项,其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9项,办理安全监督手续7项。监督人防工程项目1项,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三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四制一金”制度。为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欠薪案件清零目标,认真落实“四制一金”制度,在建工程全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六)优化营商环境

在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方面,积极落实“放管服”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研究制定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工作机制,技术服务与审批同时跟进,创新举措,努力营造高效、和谐、开放的营商环境。

上半年,共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2项,其中工业项目9项,民用建筑9项,市政项目4项;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施工通知书》3份;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项;办理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项目施工监理直接发包共28项,其中施工12项,监理16项;办理消防设计审查7项,消防验收备案4项,消防验收1项;办理消防遗留项目消防验收备案4项。

(七)依法治县

1.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通过县委编办发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公示权责清单,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规范事前公示;二是严格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推动事后公示。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城管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对城管大队各中队执法文书、台账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罚衔接与文书制作业务培训。规范案卷移送和执法文书的制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根据《内蒙古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示范文本》和市城管局、县法制办行政处罚案卷评比结果反馈情况,对照城管大队现行执法文书,做好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和归档工作。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成立案审委员会,制定了案审委员会集体会审理制度,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同时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八)政务公开

上半年政务公开共计公开217条,主要集中在10个方面,一是概括信息方面,主要是局属各二级单位职能介绍、各股室职能及办事指南;二是政策法规方面,主要是房屋建筑、人防工程、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质量等方面;三是政策解读方面,主要是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四是部门文件方面,主要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公示、棚户区改造建设房屋征收及补偿办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及补贴办法等;五是部门会议方面,主要是业务工作部署安排及落实情况;六是应急管理方面,主要是人防办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七是财政资金方面,主要是部门预算公开;八是公共资源配置方面,主要是公租房分配情况及相关评估机构名单等;九是公共服务与民生方面,主要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十是建议提案办理方面,主要是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方面。

(九)城镇精细化管理

1.市容市貌管理情况

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清理各街道店外经营684处,清理废旧条幅71条,清理商户门前对联和破损灯笼2000余处,清理户外堆放垃圾201处,责令关闭大功率音响78处,查处不加盖苫布沿路遗撒车辆32辆,清理流动商贩608例,规范电动车销售占用平台行为11处,对屡教不改商户下达暂扣通知书3份,暂扣电动车12辆,大功率音响1个,规范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共517例并对相对人作出警告,对县辖区13处停车场不间断巡查,未发现有收费情况。按照管理范围,对临街各商铺、单位进行摸底,对今后的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2.户外广告整治情况

日常巡查中,执法人员加大对新安装牌匾、更换牌匾商户的关注,要求新安装或者更换牌匾商户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字体、蒙汉文符合规定;没收违规发放小广告5公斤,同时加大墙体违法小广告清除力度,做到随产随清,共清理违法小广告1341。

3.建筑市场管理情况

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份,对施工工地送达《和林格尔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4份,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核查中央环保督导组案件。

4.小区物业管理方面

对全县住宅小区物业进行排查,并发放呼和浩特市《关于全面整治全市物业服务乱象的通告》。排查县域小区物业入驻情况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发放防疫物资并督导小区消杀情况,排查小区安全隐患和乱停乱放现象414处,发放《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000余册。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学思践悟、学用结合,牢固树立“店小二”理念,围绕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转变观念、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进一步强化市容秩序管理。围绕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奋斗目标,大力开展创城工作,切实解决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问题,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深化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按照规划管理和审批,逐街拆除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安装新颖、别致的广告,逐步提升我县户外广告管理水平和档次,打造城区店招管理示范街,确保建设起点高,维护能力强,管理标准精,做到“零审批、零落地”。

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收费停车场审批(核定)管理,促进停车资源合理利用,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二是分区域、分类别规划停车位,对自行车和大型车辆分类停车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三是提倡单位将闲置车位对外开放,缓解县城停车难的问题,提倡和鼓励有关单位在夜间或节假日向社会车辆提供车位,动员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将可利用的空余地块改造临时停车场对外开放。四是加快推进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利用建设项目的边角余地以及闲置地等建设公共停车场。五是改建、新建的住宅小区、营业场所等建筑物,要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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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1902H/2022-005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23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6-28 11:41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重要抓手,着力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镇管理精细化常态化,城镇宜居宜业宜游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一)市政基础设施

1.市政设施维修工作

按照城镇中心精细化标准要求,截至目前主次干道切割维修沥青柏油路121处,修复320平方米。修复平台面包砖500多平米。修复火烧板652平方米。修复下水口雨篦子11处。回复破损井盖21处,路面填砂12立方,抹混凝土面275平方米。基本完成了第一时间发现交办破损问题,小破损三日内修复,大破损七日内完成修复,确保城市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人行步道连续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

2.盛乐广场管理工作

上半年,广场中荧幕的后期维修共5次。主席台累计维修面积10平方米;升旗台累计维修面积1平方米;广场中线路槽累计修补长度2米。广场中6个花柱柱脚的电焊加固以及打磨共计24平方米;喷泉池(约高2.3米,周长5米)周边的路面维修共10平方米;更换雨篦2个;广场西路出口处由于老化磨损等原因共计维修9平方米并对渗水井进行维修维护。广场的绿化布置(树木)。丁香树18颗,皂角树68颗。

3.市政照明维护工作

对城关镇20条主次干道路灯和42台配电箱及10台专变进行全面的检修维护,维修更换十三条主次干道路灯电缆线1207米、路灯光源275盏,更换路灯接触器25台,恒流源31台,时控器12台,更换老旧路灯杆62根。动运特种车辆5台32台次,雇用维修工人12人52天.竭尽全力为居民夜间出行提供了高质量的安全保证,切实增强了我县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化解信访矛盾和“12345接诉即办”

妥善解决化解房地产遗留问题过程中群众的各种诉求;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12345接诉即办”工作,责成分管领导负责,做到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并重,坚持做到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反馈,给诉求人作出满意答复。截至目前,住建局2022年“12345接诉即办”共接到诉求工单292单,其中40单正在办理,剩余252单全部办结反馈。

(三)住房保障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22年计划完成改造10个小区、11栋楼,涉及29个单元、322户,均为2000年以前建成,总占地面积1790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359.2平方米,分两个项目进行实施:一是和林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为内蒙古志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869.0393万元,于5月13日进场施工,目前正在进行窗户更换,外墙保温、屋面保温工程,预计8月底竣工。二是2022年和林县城关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分两个标段施工,一标段中标单位为内蒙古荣晖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54.379118万元,二标段中标单位为建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60.969951万元,两个标段于5月13日进场施工,目前正在进行污水管网、供热管网改造、凉房抹灰工程,预计8月底竣工。

2.2022年国家农村危房改造

2022年我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44户,截至目前,计划改造农户已全部完成危旧房屋鉴定工作,现已开工193户,其余危改户正在拆除旧房、办理审批手续,预计7月初全部开工,10月进入验收阶段。

3.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呼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县出台了《和林格尔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从2022年5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城乡自建房开展排查,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截至2022年6月15日,共排查城镇自建房10256栋(户),其中用作经营性1156栋(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2662栋(户),其中用作经营性199栋(户);农村自建房10256户,其中用作经营性1400栋(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492栋(户),其中用作经营性62栋(户)。目前正在进行城乡经营性自建房系统录入,整治农村闲置自建房户767户。下一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计划9月份整治完毕。

(四)安全生产方面

1.燃气安全管理

截止到2022年上半年,迎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刘厅长带队督查燃气安全1次,市燃气专班工作组和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燃气科安全检查各1次,副县长赵剑青带队燃气专项检查1次,县住建局赵利明局长、市监局张建中局长联合燃气安全检查1次。

局属市政服务中心对我县6家燃气加气站进行了15次隐患排查。对现场检查出的安全制度和台账不完善的企业下达了督促检查意见书,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对和林县第一中学初中部、高中部2所学校食堂和巨华宾馆、五一八饭店、明河饭店、田秀饭店、蒙牛维也纳饭店、蒙牛蒙乐饭店、蒙牛老菜剔鱼馆、蒙牛聚源饭店、蒙牛田秀饭店、蒙牛田慧饭店12家天然气商用户公用户进行安全大排查,对现场排查出的隐患下达了监督检查意见书。对20所小饭桌使用燃气安全进行了隐患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完成了整改。对12个小区258户居民的天然气使用安全现状进行入户隐患排查及宣传资料发放,对软连接不合格非标的用户进行现场整改。对使用液化气商业用户进行了拉网式安全排查共排查了249户,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我县商业用户全部没有安装液化气燃气报警器设施,目前落实整改中。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截至目前开复工的项目有60项,新建工程约48万平方米,涉及17个项目,165个单位工程。上一年接转工程复工234万平方米,43个项目,301个单位工程。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提高质量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作为学习重要内容,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利用新媒体开展质量安全、劳务管理的教育工作,建立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信息交流群,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纳入群里,积极宣传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知识,传达各类有关文件,交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心得,把宣传做到日常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三是为保证各项质量安全责任目标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全面落实,我们将在总结过去的基础上,从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加强对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劳务管理的协调领导,调动各方面力量,把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措施,专题安排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和平时监督管理工作,把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切实把质量安全生产及劳务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重点工作,着力规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我们一方面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按中标通知书上岗履职,强制要求重点项目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实行打卡考勤。另一方面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共开展建筑市场检查1轮,检查项目60个,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三是注重维护农民工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建筑业工人实名制和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五制一金”等规范制度。全力配合自治区住建局和市住建局两次项专项检查,配合市住建局完成我县辖区内十七个工地更换新的实名制平台,极力配合人社、公安、司法、法院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四是持续开展系列排查整治行动。先后完成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安全月”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活动。这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专项检查均收到了明显的治理效果。上半年共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巡查60余次,下达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43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486条,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

五是加强行业监管,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严抓建设程序执行,各项目建设一律纳入报建管理,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一律不许开工,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从严查处。严格国家技术标准执行,对现场管理混乱,质量安全及劳务管理问题突出的项目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差别化”模式从严管理,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整改或停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违章执法查处,增强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维护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对质量安全及劳务管理中存在的违章行为,坚持发现核实一起,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起,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罚,对于违章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一律纳入诚信管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六是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推广,我中心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创建活动,从而带动我县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今年计划申报创建自治区级标准化工地6项。不断加强从落实企业安全责任、提高施工人员素质、改善作业环境等多个环节入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企业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健全完善建筑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2项。其中工业项目9项,民用建筑9项,市政项目4项;发放《民用建筑人防许可证》17项,其中结建工程1项,收缴易地建设费311万元;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项;发放《建筑工程档案合格证》7项;发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7项。

二是严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关。2021年对县内27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总建筑面积达289750.93平方米,新建项目16项,复工项目11项。其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13项,办理安全监督手续12项,消防设计审查手续3项,消防备案手续5项,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施工许可阶段联办件质量监督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各14项。监督市政工程项目9项,其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9项,办理安全监督手续7项。监督人防工程项目1项,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三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四制一金”制度。为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欠薪案件清零目标,认真落实“四制一金”制度,在建工程全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六)优化营商环境

在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方面,积极落实“放管服”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研究制定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工作机制,技术服务与审批同时跟进,创新举措,努力营造高效、和谐、开放的营商环境。

上半年,共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2项,其中工业项目9项,民用建筑9项,市政项目4项;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容缺+承诺制施工通知书》3份;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项;办理社会投资和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项目施工监理直接发包共28项,其中施工12项,监理16项;办理消防设计审查7项,消防验收备案4项,消防验收1项;办理消防遗留项目消防验收备案4项。

(七)依法治县

1.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通过县委编办发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公示权责清单,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规范事前公示;二是严格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推动事后公示。

2.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城管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对城管大队各中队执法文书、台账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罚衔接与文书制作业务培训。规范案卷移送和执法文书的制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三是根据《内蒙古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示范文本》和市城管局、县法制办行政处罚案卷评比结果反馈情况,对照城管大队现行执法文书,做好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和归档工作。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成立案审委员会,制定了案审委员会集体会审理制度,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同时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八)政务公开

上半年政务公开共计公开217条,主要集中在10个方面,一是概括信息方面,主要是局属各二级单位职能介绍、各股室职能及办事指南;二是政策法规方面,主要是房屋建筑、人防工程、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质量等方面;三是政策解读方面,主要是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四是部门文件方面,主要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公示、棚户区改造建设房屋征收及补偿办法、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意见及补贴办法等;五是部门会议方面,主要是业务工作部署安排及落实情况;六是应急管理方面,主要是人防办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七是财政资金方面,主要是部门预算公开;八是公共资源配置方面,主要是公租房分配情况及相关评估机构名单等;九是公共服务与民生方面,主要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十是建议提案办理方面,主要是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方面。

(九)城镇精细化管理

1.市容市貌管理情况

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清理各街道店外经营684处,清理废旧条幅71条,清理商户门前对联和破损灯笼2000余处,清理户外堆放垃圾201处,责令关闭大功率音响78处,查处不加盖苫布沿路遗撒车辆32辆,清理流动商贩608例,规范电动车销售占用平台行为11处,对屡教不改商户下达暂扣通知书3份,暂扣电动车12辆,大功率音响1个,规范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共517例并对相对人作出警告,对县辖区13处停车场不间断巡查,未发现有收费情况。按照管理范围,对临街各商铺、单位进行摸底,对今后的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2.户外广告整治情况

日常巡查中,执法人员加大对新安装牌匾、更换牌匾商户的关注,要求新安装或者更换牌匾商户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字体、蒙汉文符合规定;没收违规发放小广告5公斤,同时加大墙体违法小广告清除力度,做到随产随清,共清理违法小广告1341。

3.建筑市场管理情况

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份,对施工工地送达《和林格尔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4份,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核查中央环保督导组案件。

4.小区物业管理方面

对全县住宅小区物业进行排查,并发放呼和浩特市《关于全面整治全市物业服务乱象的通告》。排查县域小区物业入驻情况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发放防疫物资并督导小区消杀情况,排查小区安全隐患和乱停乱放现象414处,发放《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000余册。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学思践悟、学用结合,牢固树立“店小二”理念,围绕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转变观念、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进一步强化市容秩序管理。围绕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奋斗目标,大力开展创城工作,切实解决市民买菜难,菜农卖菜难问题,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深化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落实。按照规划管理和审批,逐街拆除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安装新颖、别致的广告,逐步提升我县户外广告管理水平和档次,打造城区店招管理示范街,确保建设起点高,维护能力强,管理标准精,做到“零审批、零落地”。

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收费停车场审批(核定)管理,促进停车资源合理利用,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二是分区域、分类别规划停车位,对自行车和大型车辆分类停车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三是提倡单位将闲置车位对外开放,缓解县城停车难的问题,提倡和鼓励有关单位在夜间或节假日向社会车辆提供车位,动员有条件的单位、部门将可利用的空余地块改造临时停车场对外开放。四是加快推进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利用建设项目的边角余地以及闲置地等建设公共停车场。五是改建、新建的住宅小区、营业场所等建筑物,要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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