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341358799C/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9 | 公文时效 |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抽检的粉条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和林格尔县益源生态酒店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粉条;购进日期:2025-09-02;抽样数量:2kg;检验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和林格尔县益源生态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免于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和林格尔县益源生态酒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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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341358799C/2026-00001 |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9 |
| 公文时效 |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抽检的粉条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和林格尔县益源生态酒店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粉条;购进日期:2025-09-02;抽样数量:2kg;检验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和林格尔县益源生态酒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免于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和林格尔县益源生态酒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