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MB16500485/2026-00032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5 | 公文时效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资源统筹配置专项规划工作部署,优化县域医保便民服务网点全域布局,补齐辖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缺口,均衡匹配城乡参保群众就近购药,结合和林格尔县实际工作情况,现就我县2026年度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公开申报、集中审核相关工作事宜,面向全县合法合规经营零售药店,通告如下:
和林格尔县全域合规规划定点零售药店总数量为55家,现有定点零售药店总数量为46家,现阶段合规空余增补名额9家,网点布局缺口清晰、增补工作紧迫,具备常态化公开吸纳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的零售药店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和林格尔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侧专区医保局专属经办窗口(以下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内蒙古自治区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见附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1年以上)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医保药品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保费用结算制度、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申请前三个月的业务统计报表)。
本次增补全程秉持按需扩容、合规准入、择优备案、动态管控原则,不违规超额扩容、不放宽准入底线、不简化审核流程,切实保障医保服务质效。请各经营主体严格恪守合规经营底线,诚信申报、规范筹备,共同维护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化、标准化有序运营良好秩序,合力提升我县医保便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特此通告。
和林格尔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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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MB16500485/2026-00032 |
|---|---|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5 |
| 公文时效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资源统筹配置专项规划工作部署,优化县域医保便民服务网点全域布局,补齐辖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缺口,均衡匹配城乡参保群众就近购药,结合和林格尔县实际工作情况,现就我县2026年度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公开申报、集中审核相关工作事宜,面向全县合法合规经营零售药店,通告如下:
和林格尔县全域合规规划定点零售药店总数量为55家,现有定点零售药店总数量为46家,现阶段合规空余增补名额9家,网点布局缺口清晰、增补工作紧迫,具备常态化公开吸纳申报条件。有意向申报的零售药店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和林格尔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侧专区医保局专属经办窗口(以下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内蒙古自治区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见附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1年以上)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医保药品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保费用结算制度、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申请前三个月的业务统计报表)。
本次增补全程秉持按需扩容、合规准入、择优备案、动态管控原则,不违规超额扩容、不放宽准入底线、不简化审核流程,切实保障医保服务质效。请各经营主体严格恪守合规经营底线,诚信申报、规范筹备,共同维护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化、标准化有序运营良好秩序,合力提升我县医保便民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特此通告。
和林格尔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