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902H/2026-0000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公文时效 |
为持续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决策部署,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的方式,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化管理
全面梳理现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我局职能调整情况,确保清单涵盖所有依法依规应实施抽查的事项,做到无遗漏、不重复。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新兴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及时纳入抽查范围,对不再符合实际监管需求的事项及时删减或调整。对清单中的每一项抽查事项,进一步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关键要素,为执法人员实施抽查提供明确依据和标准,提高执法规范性与准确性。
(二)健全抽查计划动态调整与监督机制
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季节性特点、重点任务安排以及以往抽查工作经验,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每个季度、每个月的抽查任务,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和检查对象,精准确定抽查时间、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例如,在冬季用气高峰等关键时期,加大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燃气等行业的抽查力度;对于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运输等容易出现违规行为的领域,采用不定期抽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计划制定完成后,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抽查计划的严肃性和透明度。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根据检查对象的信用风险等级、行业特点、社会关注度等因素,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对信用良好、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燃气、供热、市政工程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保持较高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新兴业态、新型经营模式的监管,探索适合其特点的抽查方式和比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抽查比例和频次的明确规定,组织实施抽查工作,确保各项抽查任务符合上级要求,不打折扣。
(四)规范实施“双随机”抽取及现场检查工作
在开展随机抽查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全程记录,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杜绝人为干预。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依据和目的。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情况,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抽查任务的下达、检查人员的选派、现场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的认定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五)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严格执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以及我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处理情况等。加强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对在监管工作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内部监督和考核,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推进协同监管
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监管工作格局。
(四)注重总结提升
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与其它地区城市管理部门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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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902H/2026-00007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 公文时效 |
为持续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决策部署,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的方式,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化管理
全面梳理现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我局职能调整情况,确保清单涵盖所有依法依规应实施抽查的事项,做到无遗漏、不重复。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新兴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及时纳入抽查范围,对不再符合实际监管需求的事项及时删减或调整。对清单中的每一项抽查事项,进一步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关键要素,为执法人员实施抽查提供明确依据和标准,提高执法规范性与准确性。
(二)健全抽查计划动态调整与监督机制
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季节性特点、重点任务安排以及以往抽查工作经验,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每个季度、每个月的抽查任务,确保抽查工作有序开展,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和检查对象,精准确定抽查时间、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例如,在冬季用气高峰等关键时期,加大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燃气等行业的抽查力度;对于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运输等容易出现违规行为的领域,采用不定期抽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计划制定完成后,及时报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抽查计划的严肃性和透明度。
(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根据检查对象的信用风险等级、行业特点、社会关注度等因素,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对信用良好、风险等级低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燃气、供热、市政工程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保持较高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新兴业态、新型经营模式的监管,探索适合其特点的抽查方式和比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抽查比例和频次的明确规定,组织实施抽查工作,确保各项抽查任务符合上级要求,不打折扣。
(四)规范实施“双随机”抽取及现场检查工作
在开展随机抽查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全程记录,确保公开、公正、透明,杜绝人为干预。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依据和目的。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情况,检查结束后,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抽查任务的下达、检查人员的选派、现场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的认定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五)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严格执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抽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以及我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公示内容包括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处理情况等。加强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对在监管工作中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内部监督和考核,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推进协同监管
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监管工作格局。
(四)注重总结提升
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加强与其它地区城市管理部门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