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4〕402号)和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呼和浩特市2024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实施方案》(呼农牧合字〔2024〕9号)精神文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关于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奖励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及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的遴选办法》和《关于公开遴选和林格尔县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机构的公示》,经考核评审,在申报的4家合作社、10家家庭农牧场、3家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和联合社中,评选出4家合作社、8家家庭农牧场、1家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符合标准和要求,拟享受2024年中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和林格尔县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陈波
联系电话:13009518235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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