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减少致贫返贫新增因素,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方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支公司按《和林格尔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防贫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对以下“防贫保险”理赔对象进行了核查。
我公司根据户申请、县乡村推荐,并到乡镇对脱贫户、其他农牧户所申请的“防贫保险”进行核查。核查按照看住房、大件、劳力、负担的要求,通过实地入户、随机四邻走访等方式,对以下164户的家庭基本情况、申请原因、重大开支及财产损失进行了核实;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组织召开了包村干部、村书记、第一书记等乡村两级干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会议通过了核查结果,评议了各项指标,研究通过了核查结果。
通过核查,我公司认定以下164户符合防贫保障对象条件,陈述事实属实,因病、因缺少劳力触发了致贫风险点,不存在不予补助情形,符合《和林格尔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防贫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赔付标准;并根据实施方案,在扣减各类补贴救助后,按照对应要求,进行理赔。现对以下164户“防贫保险”理赔对象予以公示,欢迎监督。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3日
监督电话:0471-7191832(三方机构)
0471-7199989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12317(监督举报电话)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支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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