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27号)和《呼和浩特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生产设施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呼农牧种植字[2024]1号文件要求,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大红城乡镇初审查验和县农牧局现场审核查验,呼和浩特市正邦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办理农牧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条件,拟登记办理农牧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证,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未收到异议反映或者异议反映经核实不成立的,我局将对呼和浩特市正邦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颁发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证书。
联系单位及电话: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0471-7191472。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
2025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