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92 | 主题分类 | 司法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9-23 | 公文时效 |
曹文萍、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和林格尔县严格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林格尔县印发《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和林格尔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明确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行为规范、职业纪律和工作纪律。截至目前,我县160个行政村(社区)已配备128名专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一、多维度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一是为构建“全域覆盖、出户可及、群众便利”的法治宣传实体网络。在县城核心区域,依托现有外环路法治公园,打造升级集法律知识展示、法治文化熏陶于一体的普法宣传阵地,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氛围;在乡镇层面,通过普法宣传栏为村民就近获取法律知识提供便利,同时,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7次,结合“呼和浩特司法通”微信小程序提供线上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形成服务档案589份;在政务服务大厅、群众活动中心、医院、饭店、出租车等场所,以海报、立牌、挂件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发放带有法治元素的台历、毛巾、购物袋、一次性水杯等用品,让群众随时随地接触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
二是推广应用“呼和浩特司法通”微信小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平台累计用户4.7万余人,累计提供服务次数1.1万余次。在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设置普法宣传专栏,每周定期推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信息(涵盖条文解读、案例分析等),让专栏成为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平台。聚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制作短视频《追悔》,该作品获第三届自治区“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优秀作品奖,兼具普法教育与社会警示价值。
三是为提升法治宣传时效性,印发《2025年度和林格尔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清单(试行)》《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如“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和社会热点问题,明确各单位宣传重点、责任分工与时间安排,确保及时把握宣传时机。
四是推动律师进校园普法形式从“单向灌输”向“互动实效”升级。律师结合职业经验创新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哪吒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场景,聚焦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把法律知识与哪吒的故事情节巧妙融合,深入浅出讲解;同时与学生共同制作法治手抄报,激发学生主动思考法律问题。在校园普法活动中设置“法律知识问答闯关”“模拟法庭体验”“法治拼图游戏”等环节,让学生在游戏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面向群众举办法治书画活动,鼓励大家通过书法、绘画表达对法治的理解与感悟。
五是联合妇联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设十大功能区,包括“学法立行,伴我成长”法律知识展区、模拟法庭实践区、“团检护航,憧憬明天”法治放映厅、“家道颖颖,风以传之”家风家教展区、心理咨询室等。基地采用案例式、沉浸式、体验式及智慧化互动模式,将检察元素与法律知识有机融合,打破传统法治教育单一宣讲形式,让青少年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规则意识,进一步筑牢心理健康防线。
六是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协同推进。传统宣传方面,持续开展“进村入户”“主题讲座”“赶场摆摊”等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新媒体宣传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司法通”平台发布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信息并提供快捷服务通道,同时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在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法治公园等群众密集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扩大宣传范围与影响力,切实提升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频率。
二、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将法律服务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持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依托局援助中心服务大厅现有功能,建立和林格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县 9 个乡镇(开发区)司法所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 160 个村(居)社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竭力为全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大力推动“呼和浩特司法通”“互联网+”平台融合,有效破解县域公共法律服务壁垒。打破“8小时服务壁垒”,群众可通过该程序24小时查询法律条文、申请法律援助、打印法律文书;降低“服务获取成本”,让偏远地区群众能及时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咨询律师、提交涉案材料。
三是加大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各部门在公共法律服务环节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作战”,切实减少群众跨部门跑动次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响应效率与解决实效。
四是规范首问负责制度,界定首问责任人范围(含实体机构工作人员、热线接线员、线上平台客服等所有直接对接群众的人员);明确处理流程,首问责任人需对群众咨询、申请事项“全程跟踪”,若属自身职责范围,需一次性告知办理材料、流程、时限;若不属自身职责范围,需准确指引至对应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避免群众“二次问询”;建立责任追溯机制,通过服务评价、电话回访等方式考核首问责任人服务质量,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行为进行通报整改。
五是围绕群众关注的“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问题,制定公开透明的服务承诺:明确时限承诺,如“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热线咨询人工响应不超过5分钟”,并通过线上平台、实体机构公示栏对外公开;明确质量承诺,要求服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提供专业、耐心、文明的服务,杜绝“态度恶劣、解答错误”等问题。
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公职人员诚信建设,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信用核查、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强化公职人员诚信意识。2025年已举办诚信建设培训2期。
二是对重点领域实施差异化监管,县交通局结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对10家市场主体展开信用评价(其中A级8家、占比80%,B级2家、占比77%),依法依规对A、B等级市场主体,采取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适当减少监管频次的措施,促使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与内部控制;对信用等级为C、D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增加监管频次,直至其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等级。县应急局对辖区55家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通过评估确定等级并严格按制度监管。县水务局扎实推进取用水户信用评价分类监管,对“A”级取用水户采取减少抽查频次、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推荐评优评奖等激励措施;对“B”级实施常规监管,强化企业自律;对“C”“D”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县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每年年底开展信用评级,对评价较好的社会组织,在奖励表彰、项目立项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对信用较差的社会组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评奖评优、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
三是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构建经营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倡导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县市监局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时组织签订守信承诺书,2025年截至目前,已为169户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并签订守信承诺书;县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
四是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县融媒体中心在“活力和林格尔”公众号开设《“典” 亮生活 与法同行》专题专栏,已发布相关内容23篇;在“和林发布”客户端开设“亮诚信 展形象 开新局”专栏,发布相关内容7条;在“和林融媒”抖音号发布相关内容5条,扩大法治与诚信建设宣传覆盖面。
五是开展社会诚信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以诚信“五进”(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青城好人等诚信典型宣讲,将诚信建设纳入日常宣讲内容,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活动8场;持续在融媒体中心发布诚信建设相关宣传内容,在单位大屏滚动播出诚信建设公益广告。
六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婚恋、家庭、债务、土地等多发性矛盾纠纷深入排查,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建立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台账,实行“建账销号”管理,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并明确包案化解责任人,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跟进、有人解决。同时,严格落实“村居吹哨”未诉先办工作流程,做到“有吹必应、应办尽办”;积极联动乡镇(街道),依托“两所联动”“四所一庭”等联合调解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暂未收到村居吹哨申请。
下一步,和林格尔县将持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优化普法形式、提升服务质效、深化法治建设,以更扎实的举措筑牢基层法治根基,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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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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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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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萍、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和林格尔县严格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林格尔县印发《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和林格尔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明确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行为规范、职业纪律和工作纪律。截至目前,我县160个行政村(社区)已配备128名专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一、多维度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一是为构建“全域覆盖、出户可及、群众便利”的法治宣传实体网络。在县城核心区域,依托现有外环路法治公园,打造升级集法律知识展示、法治文化熏陶于一体的普法宣传阵地,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氛围;在乡镇层面,通过普法宣传栏为村民就近获取法律知识提供便利,同时,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7次,结合“呼和浩特司法通”微信小程序提供线上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形成服务档案589份;在政务服务大厅、群众活动中心、医院、饭店、出租车等场所,以海报、立牌、挂件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发放带有法治元素的台历、毛巾、购物袋、一次性水杯等用品,让群众随时随地接触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
二是推广应用“呼和浩特司法通”微信小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平台累计用户4.7万余人,累计提供服务次数1.1万余次。在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设置普法宣传专栏,每周定期推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信息(涵盖条文解读、案例分析等),让专栏成为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平台。聚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制作短视频《追悔》,该作品获第三届自治区“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优秀作品奖,兼具普法教育与社会警示价值。
三是为提升法治宣传时效性,印发《2025年度和林格尔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清单(试行)》《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如“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和社会热点问题,明确各单位宣传重点、责任分工与时间安排,确保及时把握宣传时机。
四是推动律师进校园普法形式从“单向灌输”向“互动实效”升级。律师结合职业经验创新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哪吒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场景,聚焦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把法律知识与哪吒的故事情节巧妙融合,深入浅出讲解;同时与学生共同制作法治手抄报,激发学生主动思考法律问题。在校园普法活动中设置“法律知识问答闯关”“模拟法庭体验”“法治拼图游戏”等环节,让学生在游戏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面向群众举办法治书画活动,鼓励大家通过书法、绘画表达对法治的理解与感悟。
五是联合妇联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设十大功能区,包括“学法立行,伴我成长”法律知识展区、模拟法庭实践区、“团检护航,憧憬明天”法治放映厅、“家道颖颖,风以传之”家风家教展区、心理咨询室等。基地采用案例式、沉浸式、体验式及智慧化互动模式,将检察元素与法律知识有机融合,打破传统法治教育单一宣讲形式,让青少年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规则意识,进一步筑牢心理健康防线。
六是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协同推进。传统宣传方面,持续开展“进村入户”“主题讲座”“赶场摆摊”等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新媒体宣传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司法通”平台发布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信息并提供快捷服务通道,同时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在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法治公园等群众密集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扩大宣传范围与影响力,切实提升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频率。
二、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将法律服务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持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依托局援助中心服务大厅现有功能,建立和林格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县 9 个乡镇(开发区)司法所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 160 个村(居)社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竭力为全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大力推动“呼和浩特司法通”“互联网+”平台融合,有效破解县域公共法律服务壁垒。打破“8小时服务壁垒”,群众可通过该程序24小时查询法律条文、申请法律援助、打印法律文书;降低“服务获取成本”,让偏远地区群众能及时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咨询律师、提交涉案材料。
三是加大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各部门在公共法律服务环节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作战”,切实减少群众跨部门跑动次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响应效率与解决实效。
四是规范首问负责制度,界定首问责任人范围(含实体机构工作人员、热线接线员、线上平台客服等所有直接对接群众的人员);明确处理流程,首问责任人需对群众咨询、申请事项“全程跟踪”,若属自身职责范围,需一次性告知办理材料、流程、时限;若不属自身职责范围,需准确指引至对应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避免群众“二次问询”;建立责任追溯机制,通过服务评价、电话回访等方式考核首问责任人服务质量,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行为进行通报整改。
五是围绕群众关注的“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问题,制定公开透明的服务承诺:明确时限承诺,如“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热线咨询人工响应不超过5分钟”,并通过线上平台、实体机构公示栏对外公开;明确质量承诺,要求服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提供专业、耐心、文明的服务,杜绝“态度恶劣、解答错误”等问题。
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公职人员诚信建设,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信用核查、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强化公职人员诚信意识。2025年已举办诚信建设培训2期。
二是对重点领域实施差异化监管,县交通局结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对10家市场主体展开信用评价(其中A级8家、占比80%,B级2家、占比77%),依法依规对A、B等级市场主体,采取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适当减少监管频次的措施,促使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与内部控制;对信用等级为C、D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增加监管频次,直至其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等级。县应急局对辖区55家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通过评估确定等级并严格按制度监管。县水务局扎实推进取用水户信用评价分类监管,对“A”级取用水户采取减少抽查频次、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推荐评优评奖等激励措施;对“B”级实施常规监管,强化企业自律;对“C”“D”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县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每年年底开展信用评级,对评价较好的社会组织,在奖励表彰、项目立项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对信用较差的社会组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评奖评优、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
三是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构建经营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倡导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县市监局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时组织签订守信承诺书,2025年截至目前,已为169户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并签订守信承诺书;县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
四是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县融媒体中心在“活力和林格尔”公众号开设《“典” 亮生活 与法同行》专题专栏,已发布相关内容23篇;在“和林发布”客户端开设“亮诚信 展形象 开新局”专栏,发布相关内容7条;在“和林融媒”抖音号发布相关内容5条,扩大法治与诚信建设宣传覆盖面。
五是开展社会诚信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以诚信“五进”(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青城好人等诚信典型宣讲,将诚信建设纳入日常宣讲内容,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活动8场;持续在融媒体中心发布诚信建设相关宣传内容,在单位大屏滚动播出诚信建设公益广告。
六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婚恋、家庭、债务、土地等多发性矛盾纠纷深入排查,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建立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台账,实行“建账销号”管理,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并明确包案化解责任人,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跟进、有人解决。同时,严格落实“村居吹哨”未诉先办工作流程,做到“有吹必应、应办尽办”;积极联动乡镇(街道),依托“两所联动”“四所一庭”等联合调解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暂未收到村居吹哨申请。
下一步,和林格尔县将持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优化普法形式、提升服务质效、深化法治建设,以更扎实的举措筑牢基层法治根基,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