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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92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23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43号提案
《关于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28 16:07  

曹文萍、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和林格尔县严格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林格尔县印发《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和林格尔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明确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行为规范、职业纪律和工作纪律。截至目前,我县160个行政村(社区)已配备128名专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一、多维度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一是为构建“全域覆盖、出户可及、群众便利”的法治宣传实体网络。在县城核心区域,依托现有外环路法治公园,打造升级集法律知识展示、法治文化熏陶于一体的普法宣传阵地,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氛围;在乡镇层面,通过普法宣传栏为村民就近获取法律知识提供便利,同时,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7次,结合“呼和浩特司法通”微信小程序提供线上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形成服务档案589份;在政务服务大厅、群众活动中心、医院、饭店、出租车等场所,以海报、立牌、挂件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发放带有法治元素的台历、毛巾、购物袋、一次性水杯等用品,让群众随时随地接触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

二是推广应用“呼和浩特司法通”微信小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平台累计用户4.7万余人,累计提供服务次数1.1万余次。在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设置普法宣传专栏,每周定期推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信息(涵盖条文解读、案例分析等),让专栏成为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平台。聚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制作短视频《追悔》,该作品获第三届自治区“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优秀作品奖,兼具普法教育与社会警示价值。

三是为提升法治宣传时效性,印发《2025年度和林格尔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清单(试行)》《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如“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和社会热点问题,明确各单位宣传重点、责任分工与时间安排,确保及时把握宣传时机。

四是推动律师进校园普法形式从“单向灌输”向“互动实效”升级。律师结合职业经验创新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哪吒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场景,聚焦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把法律知识与哪吒的故事情节巧妙融合,深入浅出讲解;同时与学生共同制作法治手抄报,激发学生主动思考法律问题。在校园普法活动中设置“法律知识问答闯关”“模拟法庭体验”“法治拼图游戏”等环节,让学生在游戏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面向群众举办法治书画活动,鼓励大家通过书法、绘画表达对法治的理解与感悟。

五是联合妇联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设十大功能区,包括“学法立行,伴我成长”法律知识展区、模拟法庭实践区、“团检护航,憧憬明天”法治放映厅、“家道颖颖,风以传之”家风家教展区、心理咨询室等。基地采用案例式、沉浸式、体验式及智慧化互动模式,将检察元素与法律知识有机融合,打破传统法治教育单一宣讲形式,让青少年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规则意识,进一步筑牢心理健康防线。

六是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协同推进。传统宣传方面,持续开展“进村入户”“主题讲座”“赶场摆摊”等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新媒体宣传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司法通”平台发布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信息并提供快捷服务通道,同时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在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法治公园等群众密集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扩大宣传范围与影响力,切实提升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频率。

二、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将法律服务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持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依托局援助中心服务大厅现有功能,建立和林格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县 9 个乡镇(开发区)司法所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 160 个村(居)社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竭力为全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大力推动“呼和浩特司法通”“互联网+”平台融合,有效破解县域公共法律服务壁垒。打破“8小时服务壁垒”,群众可通过该程序24小时查询法律条文、申请法律援助、打印法律文书;降低“服务获取成本”,让偏远地区群众能及时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咨询律师、提交涉案材料。

三是加大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各部门在公共法律服务环节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作战”,切实减少群众跨部门跑动次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响应效率与解决实效。

四是规范首问负责制度,界定首问责任人范围(含实体机构工作人员、热线接线员、线上平台客服等所有直接对接群众的人员);明确处理流程,首问责任人需对群众咨询、申请事项“全程跟踪”,若属自身职责范围,需一次性告知办理材料、流程、时限;若不属自身职责范围,需准确指引至对应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避免群众“二次问询”;建立责任追溯机制,通过服务评价、电话回访等方式考核首问责任人服务质量,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行为进行通报整改。

五是围绕群众关注的“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问题,制定公开透明的服务承诺:明确时限承诺,如“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热线咨询人工响应不超过5分钟”,并通过线上平台、实体机构公示栏对外公开;明确质量承诺,要求服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提供专业、耐心、文明的服务,杜绝“态度恶劣、解答错误”等问题。

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公职人员诚信建设,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信用核查、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强化公职人员诚信意识。2025年已举办诚信建设培训2期。

二是对重点领域实施差异化监管,县交通局结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对10家市场主体展开信用评价(其中A级8家、占比80%,B级2家、占比77%),依法依规对A、B等级市场主体,采取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适当减少监管频次的措施,促使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与内部控制;对信用等级为C、D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增加监管频次,直至其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等级。县应急局对辖区55家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通过评估确定等级并严格按制度监管。县水务局扎实推进取用水户信用评价分类监管,对“A”级取用水户采取减少抽查频次、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推荐评优评奖等激励措施;对“B”级实施常规监管,强化企业自律;对“C”“D”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县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每年年底开展信用评级,对评价较好的社会组织,在奖励表彰、项目立项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对信用较差的社会组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评奖评优、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

三是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构建经营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倡导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县市监局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时组织签订守信承诺书,2025年截至目前,已为169户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并签订守信承诺书;县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

四是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县融媒体中心在“活力和林格尔”公众号开设《“典” 亮生活 与法同行》专题专栏,已发布相关内容23篇;在“和林发布”客户端开设“亮诚信 展形象 开新局”专栏,发布相关内容7条;在“和林融媒”抖音号发布相关内容5条,扩大法治与诚信建设宣传覆盖面。

五是开展社会诚信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以诚信“五进”(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青城好人等诚信典型宣讲,将诚信建设纳入日常宣讲内容,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活动8场;持续在融媒体中心发布诚信建设相关宣传内容,在单位大屏滚动播出诚信建设公益广告。

六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婚恋、家庭、债务、土地等多发性矛盾纠纷深入排查,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建立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台账,实行“建账销号”管理,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并明确包案化解责任人,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跟进、有人解决。同时,严格落实“村居吹哨”未诉先办工作流程,做到“有吹必应、应办尽办”;积极联动乡镇(街道),依托“两所联动”“四所一庭”等联合调解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暂未收到村居吹哨申请。

下一步,和林格尔县将持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优化普法形式、提升服务质效、深化法治建设,以更扎实的举措筑牢基层法治根基,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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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92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23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143号提案
《关于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8 16:07

曹文萍、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和林格尔县严格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林格尔县印发《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和林格尔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明确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行为规范、职业纪律和工作纪律。截至目前,我县160个行政村(社区)已配备128名专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一、多维度创新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一是为构建“全域覆盖、出户可及、群众便利”的法治宣传实体网络。在县城核心区域,依托现有外环路法治公园,打造升级集法律知识展示、法治文化熏陶于一体的普法宣传阵地,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氛围;在乡镇层面,通过普法宣传栏为村民就近获取法律知识提供便利,同时,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7次,结合“呼和浩特司法通”微信小程序提供线上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形成服务档案589份;在政务服务大厅、群众活动中心、医院、饭店、出租车等场所,以海报、立牌、挂件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发放带有法治元素的台历、毛巾、购物袋、一次性水杯等用品,让群众随时随地接触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

二是推广应用“呼和浩特司法通”微信小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平台累计用户4.7万余人,累计提供服务次数1.1万余次。在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设置普法宣传专栏,每周定期推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信息(涵盖条文解读、案例分析等),让专栏成为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平台。聚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制作短视频《追悔》,该作品获第三届自治区“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优秀作品奖,兼具普法教育与社会警示价值。

三是为提升法治宣传时效性,印发《2025年度和林格尔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清单(试行)》《和林格尔县司法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如“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和社会热点问题,明确各单位宣传重点、责任分工与时间安排,确保及时把握宣传时机。

四是推动律师进校园普法形式从“单向灌输”向“互动实效”升级。律师结合职业经验创新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哪吒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场景,聚焦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把法律知识与哪吒的故事情节巧妙融合,深入浅出讲解;同时与学生共同制作法治手抄报,激发学生主动思考法律问题。在校园普法活动中设置“法律知识问答闯关”“模拟法庭体验”“法治拼图游戏”等环节,让学生在游戏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面向群众举办法治书画活动,鼓励大家通过书法、绘画表达对法治的理解与感悟。

五是联合妇联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设十大功能区,包括“学法立行,伴我成长”法律知识展区、模拟法庭实践区、“团检护航,憧憬明天”法治放映厅、“家道颖颖,风以传之”家风家教展区、心理咨询室等。基地采用案例式、沉浸式、体验式及智慧化互动模式,将检察元素与法律知识有机融合,打破传统法治教育单一宣讲形式,让青少年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规则意识,进一步筑牢心理健康防线。

六是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协同推进。传统宣传方面,持续开展“进村入户”“主题讲座”“赶场摆摊”等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乡村,面对面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新媒体宣传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司法通”平台发布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信息并提供快捷服务通道,同时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在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法治公园等群众密集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扩大宣传范围与影响力,切实提升群众对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频率。

二、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将法律服务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持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依托局援助中心服务大厅现有功能,建立和林格尔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县 9 个乡镇(开发区)司法所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 160 个村(居)社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竭力为全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是大力推动“呼和浩特司法通”“互联网+”平台融合,有效破解县域公共法律服务壁垒。打破“8小时服务壁垒”,群众可通过该程序24小时查询法律条文、申请法律援助、打印法律文书;降低“服务获取成本”,让偏远地区群众能及时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咨询律师、提交涉案材料。

三是加大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各部门在公共法律服务环节从“各自为战”转向“协同作战”,切实减少群众跨部门跑动次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响应效率与解决实效。

四是规范首问负责制度,界定首问责任人范围(含实体机构工作人员、热线接线员、线上平台客服等所有直接对接群众的人员);明确处理流程,首问责任人需对群众咨询、申请事项“全程跟踪”,若属自身职责范围,需一次性告知办理材料、流程、时限;若不属自身职责范围,需准确指引至对应部门或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避免群众“二次问询”;建立责任追溯机制,通过服务评价、电话回访等方式考核首问责任人服务质量,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行为进行通报整改。

五是围绕群众关注的“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问题,制定公开透明的服务承诺:明确时限承诺,如“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热线咨询人工响应不超过5分钟”,并通过线上平台、实体机构公示栏对外公开;明确质量承诺,要求服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提供专业、耐心、文明的服务,杜绝“态度恶劣、解答错误”等问题。

三、加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推进公职人员诚信建设,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信用核查、完善制度机制等措施,强化公职人员诚信意识。2025年已举办诚信建设培训2期。

二是对重点领域实施差异化监管,县交通局结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对10家市场主体展开信用评价(其中A级8家、占比80%,B级2家、占比77%),依法依规对A、B等级市场主体,采取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适当减少监管频次的措施,促使企业强化自我管理与内部控制;对信用等级为C、D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增加监管频次,直至其改善信用状况、提升信用等级。县应急局对辖区55家企业开展分级分类监管,通过评估确定等级并严格按制度监管。县水务局扎实推进取用水户信用评价分类监管,对“A”级取用水户采取减少抽查频次、简化审批程序、优先推荐评优评奖等激励措施;对“B”级实施常规监管,强化企业自律;对“C”“D”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县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每年年底开展信用评级,对评价较好的社会组织,在奖励表彰、项目立项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重点支持;对信用较差的社会组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评奖评优、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

三是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构建经营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制度,倡导经营主体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县市监局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时组织签订守信承诺书,2025年截至目前,已为169户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并签订守信承诺书;县民政局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公示信用信息、作出信用承诺。

四是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县融媒体中心在“活力和林格尔”公众号开设《“典” 亮生活 与法同行》专题专栏,已发布相关内容23篇;在“和林发布”客户端开设“亮诚信 展形象 开新局”专栏,发布相关内容7条;在“和林融媒”抖音号发布相关内容5条,扩大法治与诚信建设宣传覆盖面。

五是开展社会诚信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以诚信“五进”(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圈、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青城好人等诚信典型宣讲,将诚信建设纳入日常宣讲内容,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活动8场;持续在融媒体中心发布诚信建设相关宣传内容,在单位大屏滚动播出诚信建设公益广告。

六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婚恋、家庭、债务、土地等多发性矛盾纠纷深入排查,主动发现风险隐患;建立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台账,实行“建账销号”管理,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并明确包案化解责任人,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跟进、有人解决。同时,严格落实“村居吹哨”未诉先办工作流程,做到“有吹必应、应办尽办”;积极联动乡镇(街道),依托“两所联动”“四所一庭”等联合调解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暂未收到村居吹哨申请。

下一步,和林格尔县将持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优化普法形式、提升服务质效、深化法治建设,以更扎实的举措筑牢基层法治根基,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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