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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93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23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55号提案
《关于加大对户外野营基地安全监管》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28 16:16  

九三学社市委会:

《关于加大对户外野营基地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户外野营旅游已经成为当下的“网红”生活方式,受到越来越多市民游客的喜爱,同时也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业态和旅游经济发展的新路径。但是帐篷野营基地设置不当、管理服务不规范,也给相应的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卫生等带来诸多的问题。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县规范和发展户外野营旅游业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 关于“明确管理责任”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要求辖区内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包括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星级农家乐及露营地等,对其经营范围内提供的服务及设施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对于具有商业运营性质的露营地,严格要求其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纳入我县日常行业监管范围。目前,已建立管理台账,对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清单化管理,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关于“规范户外野营基础设施”建议的落实情况与发展规划

我县在规划引导上,已明确将规模性、集中式的野营基地设置于县城外围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内,城区内公园绿地因空间和生态承载力有限,不鼓励开展集中露营活动。目前,我县2处已备案的露营地(“星谷露营”和“繁星露营地”) 均位于奥威马文化生态旅游区内,其设立均已经过安全评估,并划定了专门区域,避免了无序设置。

对于“市区二环以内不宜设置”,我县将结合本地实际,在未来的规划和项目审批中,进一步严格把控,引导露营地科学布局,优先支持在条件适宜的A级景区、度假区范围内规范发展。

三、关于“强化安全与环保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与措施

1.强化安全巡查与应急管理:在汛期、防火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如在今年8月汛期,为确保绝对安全,我县采取了临时关闭全县所有8家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和1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家星级农家乐以及2处露营地的果断措施。同时,要求露营地配足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流程,并鼓励其设立服务点,提供必要保障。

2.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要求各露营地经营者必须配备必要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与环卫部门建立清运机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对生活污水等进行规范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通过控制人流量、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等方式,减轻对地表植被的踩踏破坏。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游客宣传安全露营、文明露营、无痕露营的理念,提高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细化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定更具操作性的露营地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设立条件、安全标准、服务规范和环保要求。

2.强化联合监管:主动联合应急管理、林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各项责任。

3.推动提质升级:引导现有露营地对照建议标准,完善服务中心、标识系统、夜间照明、用水排污等基础设施,推动其向规范化、品质化方向发展。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外野营基地的监管工作,推动此项新业态在我县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旅游体验。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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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93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23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呼和浩特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55号提案
《关于加大对户外野营基地安全监管》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8 16:16

九三学社市委会:

《关于加大对户外野营基地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户外野营旅游已经成为当下的“网红”生活方式,受到越来越多市民游客的喜爱,同时也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业态和旅游经济发展的新路径。但是帐篷野营基地设置不当、管理服务不规范,也给相应的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卫生等带来诸多的问题。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县规范和发展户外野营旅游业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 关于“明确管理责任”建议的落实情况

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要求辖区内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包括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星级农家乐及露营地等,对其经营范围内提供的服务及设施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对于具有商业运营性质的露营地,严格要求其必须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并纳入我县日常行业监管范围。目前,已建立管理台账,对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清单化管理,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关于“规范户外野营基础设施”建议的落实情况与发展规划

我县在规划引导上,已明确将规模性、集中式的野营基地设置于县城外围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内,城区内公园绿地因空间和生态承载力有限,不鼓励开展集中露营活动。目前,我县2处已备案的露营地(“星谷露营”和“繁星露营地”) 均位于奥威马文化生态旅游区内,其设立均已经过安全评估,并划定了专门区域,避免了无序设置。

对于“市区二环以内不宜设置”,我县将结合本地实际,在未来的规划和项目审批中,进一步严格把控,引导露营地科学布局,优先支持在条件适宜的A级景区、度假区范围内规范发展。

三、关于“强化安全与环保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与措施

1.强化安全巡查与应急管理:在汛期、防火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如在今年8月汛期,为确保绝对安全,我县采取了临时关闭全县所有8家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级和1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6家星级农家乐以及2处露营地的果断措施。同时,要求露营地配足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流程,并鼓励其设立服务点,提供必要保障。

2.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要求各露营地经营者必须配备必要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与环卫部门建立清运机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对生活污水等进行规范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通过控制人流量、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等方式,减轻对地表植被的踩踏破坏。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向游客宣传安全露营、文明露营、无痕露营的理念,提高游客自身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细化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研究制定更具操作性的露营地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设立条件、安全标准、服务规范和环保要求。

2.强化联合监管:主动联合应急管理、林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各项责任。

3.推动提质升级:引导现有露营地对照建议标准,完善服务中心、标识系统、夜间照明、用水排污等基础设施,推动其向规范化、品质化方向发展。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外野营基地的监管工作,推动此项新业态在我县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旅游体验。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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