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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3-31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3 16: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筹备组,各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和林格尔县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又到一年清明时,慎终追远寄哀思。清明节是缅怀英烈、悼念先人、寄托哀思的重要传统节日。为扎实做好2025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满足群众祭扫需求,努力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保护生态环境,营造节俭、绿色、安全、文明的祭扫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依法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要求和国家、自治区、市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核心目标,创新服务模式,拓宽祭扫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落实部门职责,夯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传承弘扬优秀殡葬文化,以清明节祭扫优质服务,展现殡葬领域崭新气象。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安全保障,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清明祭扫期间,人员流动大、用火频繁,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扎实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人员分流、交通疏导以及火源管控等工作,加大对野外祭扫用火的巡查力度,坚决禁止野外焚烧冥币祭品行为,全力防范拥挤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各殡葬服务保障机构需制定祭扫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应急值守、检测预警以及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三是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思想松懈,强化风险研判与形势分析,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二)优化祭扫服务,提升群众体验。

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提升祭扫服务保障水平。通过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二是严格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捆绑消费等现象。做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三是引导错峰祭扫,通过短信、广播、现场引导等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祭扫场所的人流、车流信息,分时段安排祭扫活动,缓解祭扫场所的压力。四是通过加强对祭扫服务人员的培训,增设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

(三)倡导文明祭扫,推进移风易俗。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制作文明祭扫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利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引导群众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祭扫方式。二是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文明低碳祭扫,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尚。三是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

制定落实本行政区域清明节祭扫工作和应急处置方案,积极推进文明、低碳、安全祭扫,倡导移风易俗,宣传绿色文明祭祀,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将较为分散的农村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纳入到祭扫管控范围内,压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及社区(村)责任,安排专人管理祭扫活动,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职责

一是落实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力量,确保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外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以及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费等行为,抓住清明节期间有利时机,强化值班值守,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推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二是抢抓“清明节前三后四”关键窗口期,结合清明节祭扫,加快完成“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和在森林、草原等地域的零散坟墓纳入到祭扫管控范围内,压实各乡镇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管理。

(三)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职责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强化舆论引导,倡导通过鲜花祭扫、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营造平安低碳祭扫氛围。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指导民政部门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平台开展殡葬相关活动的监管。

(四)县委政法委职责

分析研判清明节期间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维护清明节期间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五)县委社会工作部职责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助力社会文明进步。

(六)县公安局职责

保障祭扫区域交通畅通。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疏导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重点针对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集中埋葬点、大南沟集中埋葬点、十里坡集中埋葬点周边的交通疏导工作。在群众祭扫较集中的区域,合理安排警力执勤备勤,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切实维护好祭扫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

(七)县民政局职责

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清明节祭扫应急预案,做好殡葬服务场所内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落实,引导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继续开展清明节活动宣传活动,县内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清明节鲜花公祭活动,提供纸钱换鲜花服务,有效满足祭扫群众需求。

(八)县应急管理局、林草局职责

协调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类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要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对集中祭扫活动场所的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群众祭扫活动高峰日,县应急管理局要在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集中埋葬点、大南沟集中埋葬点、十里坡集中埋葬点等地设置消防应急车,确保消防安全。严格野外祭扫用火管理,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严禁野外用火。要在各林区、散坟集中区域科学设置防火检查点,合理配备防火人员及消防设备,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备战备勤,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县卫健委职责

群众祭扫活动高峰日在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集中埋葬点、大南沟集中埋葬点、十里坡集中埋葬点等地设置120急救车,遇有意外事件及时救治。

(十)县市场监管局职责

加强清明节期间殡葬用品销售和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对万松园、福寿园周围丧葬用品经营商户的检查管理。

(十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依法制止占道经营殡葬用品、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配合县交管部门治理因占道经营造成的拥堵现象。加大县内街头焚烧祭祀行为的管控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街道、楼院、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县区域内禁止明火祭奠。

(十二)县生态环境局职责

监测清明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倡导祭扫群众选择绿色低碳环保祭祀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十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

加强对革命烈士纪念碑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察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安全生产、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人民至上,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相关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改进作风的具体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改善殡葬服务条件,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进程。

(四)严格值守,报送信息高质高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7日)启动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县民政局负责汇总信息,掌握全县祭扫动态,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3月31日前,县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殡葬服务机构在4月1日至4月7日下午14点前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报送当日祭扫工作情况。


附件:2025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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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3-31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林格尔县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 16: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筹备组,各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林格尔县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和林格尔县2025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又到一年清明时,慎终追远寄哀思。清明节是缅怀英烈、悼念先人、寄托哀思的重要传统节日。为扎实做好2025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满足群众祭扫需求,努力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保护生态环境,营造节俭、绿色、安全、文明的祭扫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依法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要求和国家、自治区、市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核心目标,创新服务模式,拓宽祭扫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落实部门职责,夯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传承弘扬优秀殡葬文化,以清明节祭扫优质服务,展现殡葬领域崭新气象。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安全保障,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清明祭扫期间,人员流动大、用火频繁,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扎实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人员分流、交通疏导以及火源管控等工作,加大对野外祭扫用火的巡查力度,坚决禁止野外焚烧冥币祭品行为,全力防范拥挤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各殡葬服务保障机构需制定祭扫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活动,严格落实应急值守、检测预警以及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三是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思想松懈,强化风险研判与形势分析,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二)优化祭扫服务,提升群众体验。

一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提升祭扫服务保障水平。通过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二是严格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捆绑消费等现象。做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三是引导错峰祭扫,通过短信、广播、现场引导等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祭扫场所的人流、车流信息,分时段安排祭扫活动,缓解祭扫场所的压力。四是通过加强对祭扫服务人员的培训,增设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

(三)倡导文明祭扫,推进移风易俗。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制作文明祭扫宣传海报、宣传视频、利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引导群众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传统祭扫方式。二是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文明低碳祭扫,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尚。三是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县人民政府职责

制定落实本行政区域清明节祭扫工作和应急处置方案,积极推进文明、低碳、安全祭扫,倡导移风易俗,宣传绿色文明祭祀,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将较为分散的农村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纳入到祭扫管控范围内,压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及社区(村)责任,安排专人管理祭扫活动,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职责

一是落实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力量,确保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研究制定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外交通疏导、现场管控、秩序维护、以及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费等行为,抓住清明节期间有利时机,强化值班值守,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推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二是抢抓“清明节前三后四”关键窗口期,结合清明节祭扫,加快完成“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集中埋葬点和在森林、草原等地域的零散坟墓纳入到祭扫管控范围内,压实各乡镇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管理。

(三)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职责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强化舆论引导,倡导通过鲜花祭扫、网络祭祀、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营造平安低碳祭扫氛围。针对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舆情监测与研判,指导民政部门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平台开展殡葬相关活动的监管。

(四)县委政法委职责

分析研判清明节期间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维护清明节期间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五)县委社会工作部职责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助力社会文明进步。

(六)县公安局职责

保障祭扫区域交通畅通。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疏导工作,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采取分流措施,保障祭扫群众和车辆的疏导疏散。重点针对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集中埋葬点、大南沟集中埋葬点、十里坡集中埋葬点周边的交通疏导工作。在群众祭扫较集中的区域,合理安排警力执勤备勤,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切实维护好祭扫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

(七)县民政局职责

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清明节祭扫应急预案,做好殡葬服务场所内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落实,引导文明祭扫、生态殡葬。继续开展清明节活动宣传活动,县内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清明节鲜花公祭活动,提供纸钱换鲜花服务,有效满足祭扫群众需求。

(八)县应急管理局、林草局职责

协调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类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要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对集中祭扫活动场所的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群众祭扫活动高峰日,县应急管理局要在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集中埋葬点、大南沟集中埋葬点、十里坡集中埋葬点等地设置消防应急车,确保消防安全。严格野外祭扫用火管理,高森林草原火险时段严禁野外用火。要在各林区、散坟集中区域科学设置防火检查点,合理配备防火人员及消防设备,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备战备勤,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县卫健委职责

群众祭扫活动高峰日在万松园、福寿园、段家园集中埋葬点、大南沟集中埋葬点、十里坡集中埋葬点等地设置120急救车,遇有意外事件及时救治。

(十)县市场监管局职责

加强清明节期间殡葬用品销售和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加强对万松园、福寿园周围丧葬用品经营商户的检查管理。

(十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依法制止占道经营殡葬用品、沿街烧纸、抛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配合县交管部门治理因占道经营造成的拥堵现象。加大县内街头焚烧祭祀行为的管控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街道、楼院、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和花圈、花篮等丧葬祭祀用品。县区域内禁止明火祭奠。

(十二)县生态环境局职责

监测清明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倡导祭扫群众选择绿色低碳环保祭祀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十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

加强对革命烈士纪念碑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察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保障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检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多措并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集中关注殡葬行业的重点时期,也是开展清明文化和殡葬改革宣传的有利时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策划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殡葬改革、安全生产、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群众诉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人民至上,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相关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把做好清明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改进作风的具体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改善殡葬服务条件,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进程。

(四)严格值守,报送信息高质高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7日)启动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县民政局负责汇总信息,掌握全县祭扫动态,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3月31日前,县民政局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殡葬服务机构在4月1日至4月7日下午14点前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报送当日祭扫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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