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2日,十五届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我院党组坚持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玮同志高度重视巡察工作,12月27日主持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以自我革命、刮骨疗毒的精神,坚决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清零见底,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1月26日主持召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各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玮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日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巡察整改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32项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80项,形成《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体抓好整改落实。四是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部门围绕整改方案倒排时间、从严落实,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结合部门实际抓落实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重要讲话精神还有欠缺。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统筹好党组会会前议题收集及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制定2025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台账,动态调整学习计划,第一时间安排学习。巡察反馈问题以来,组织党组会5次,学习“第一议题”9次。
(2)理论学习研讨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院党组成员、部室负责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履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以实绩书写检察新篇章为主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开展研讨交流,提交研讨交流材料30篇。依托中检网组织开展第1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组织人员参学37人次370学时。
(3)政治要件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部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承办人在工作中,注重两项监督工作成效的提升。二是持续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向公安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公安机关已及时整改。三是2025年对审判人员程序违法行为监督5件,对法院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四是通过“行政罚款中的小过重罚”数据模型,挖掘行政监督案件线索,3月审查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移交的申请行政裁判监督线索1件。
2.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责任方面。
(4)侦查监督履职能力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积极落实员额检察官轮岗制,每半个月由一名检察官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履行监督职责,对类案集中介入,把好刑事诉讼入口关。以信息共享为切入口,定期与公安机关开展研判交流,沟通协调侦查监督工作情况;以案件会商为切入点,畅通侦检衔接。二是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探讨案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高案件证据质量。
(5)公益诉讼案件查办后期跟踪监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排查,未发现有其他反弹的案件。二是对2023年3月办理某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全面履行对在河道内乱堆垃圾、建筑材料管理职责案和2023年9月办理的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未依法全面履行对某村段河道内乱堆建筑垃圾监管职责案,已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完毕。三是市院近年来每年都组织对已结案件进行“回头看”,结合市院的“回头看”活动对已结案件认真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台账涉及问题,定期跟进监督,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6)助推市域治理工作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制发2024年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情况通报,增强检察建议事实说理和法律说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二是针对2024年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全部为刑事部门制发,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部门制发少的情况,要求刑事部门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部门在办理案件时积极发现不同类型的监督线索,从而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执法办案方面。
(7)案件文书流转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检察建议送达签字日期与复函中表述日期不符的问题,联系了涉案行政机关,按照实际收到日期进行改正。送达回证收到人以及送达人全部补正签字。二是对近三年归档的案件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因为疏忽导致文书未签字等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8)作风不严谨、文书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各书记员在制作审查报告时,对扫描的文书进行检查,规范法律文书中的文字用语,严禁出现错别字。二是按照2024年最高检制发的《关于印发三级检察人员权责清单》,明确办案成员的工作职责分工,员额检察官负责案件的办理、组织、指挥协调、审核把关,对办案事项作出处理决定;检察官助理负责收集、调取、核实证据,协助员额检察官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书记员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等工作。三是召开部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承办人进行及时的整改,对法律文书进行最终的审核把关,并将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9)案卡填录不准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部门主任、案管部门负责流程监控人员在工作会议上对部门全体人员进行案卡填录培训。二是每日根据市院下发的案卡填录标准开展人工核查,并口头通知案件承办人立即整改。三是案管部门对数据进行实时监管,按照“四大检察”流程监控要点努力挖掘流程监控线索,向案件承办人给予口头通知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限期督促整改,并将流程监控问题建立台账并及时反馈给各承办人进行整改。
4.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要求方面。
(10)案件查办质效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内网上及时更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学习。二是开展部门内部学习培训,对最高检下发的典型案例、办案中发现的疑难案件讨论学习,由办案团队分享办案经验,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简案由简案团队专门办理,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其他案件由两名员额检察官及分管领导轮案办理,持续推进繁简分流办案模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程序及犯罪事实进行审查,提升办案质效。
(11)检察履职能力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承办检察官对办理的撤回起诉案件在案件审理、证据审查过程进行深刻剖析反思,避免类似情况。发生部门召开培训会对发现的重点罪名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指导案例进行学习,提高办案团队的办案质效。同时,指派一名检察官助理赴市铁路检察院参与林草案件的专项行动,提高业务能力。利用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报名参加中检网“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解读专题培训班”。二是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系会议,今年以来与公安召开联席会议3次,就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商,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下一步的侦查方向,提高案件证据质量,坚决防止“带病起诉”、无罪或证据不足撤回起诉的情况。
(12)“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理念认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1月15日召开联席会,双方就办案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二是发挥“捕诉一体”,加强对案件证据审查,对证据不扎实、存疑的,明确继续侦查要求。今年以来不批准逮捕12件20人。三是同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对接相关问题,并就个别类案证据标准进行讨论。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自查整改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分析本院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跟进落实,提升检察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专题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促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部门拟写的外宣信息,全部需提交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与县网安中心沟通联系,结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5个方面自查情况,研判意识形态风险点。
(14)使用案卷卷封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重新订购案卷封皮。二是及时联系业务部门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21年以后的档案封皮进行及时更换。三是邀请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公室专业人员对案件档案管理进行讲解培训。
(15)信息宣传工作仍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院报送检察信息,截至目前报送要情摘报15条、情况反映1篇。二是开展“和苗讲堂”信息培训会,组织各部门青年信息员参加培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制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将检察信息宣传纳入全院工作重点。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
(16)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报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主体,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领导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制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联席会议制度》,全院检察人员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例会,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
(17)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聚焦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从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办案流程等环节入手,全面排查各部门在检察履职、政府采购、干部考察及日常生活中面临的思想风险、岗位风险,通过排查发现主要廉政风险点16个,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18)落实“一对一”廉政谈话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制定“一对一”廉政谈话计划,明确谈话的重点内容,详细记录整理谈话记录。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工作,聚焦工作中的廉政风险、严守节日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开展谈心谈话,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廉政谈话,对新进检察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2.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9)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审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院于2024年12月27日委托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3年6月实施12309询问室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并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审计报告(中恭造咨字{2024}第**号)。二是针对本院财务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自查,结合上级院要求开展并形成调研报告,更新、调整《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
(20)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2022年9月购买的打印机、2023年8月购买的音响、2024年2月采购的电视机等资产在资产系统进行登记。二是已组建清查小组,对我院办公设备、房产、车辆等资产进行清查,并逐一核对、记录。三是召开2025年办公室工作推进会,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1)食堂自收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启用基本账户并设立唯一的收款账户,食堂用餐的干警统一将餐费缴入对公账户进行列支。二是制定2025年财政厅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方案。三是采购结算时,采购规范流程,使用对公账户进行转账。
3.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够牢固。
(22)落实下访巡访工作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工作,对于出行不便的信访人,主动上门开展化解工作。如苏某某信访案,信访人居住在某镇,年龄较大,出行不便,2024年12月29日我院办案检察官主动来到苏某某的家中,再次认真听取苏某某的信访诉求,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化解其心结。二是我院控申部门来到相关乡镇进行巡访,主动排查信访矛盾,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截止到目前排查出信访矛盾1件,开展入户走访1次。三是继续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下访制度。截止到目前我院受理了立案监督案件3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全部由院领导进行了包案,已经派2名工作人员长期入驻县综治中心,接待群中来访。四是关于庄某某等人信访案,庄某某等人对我院办理的张某某,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满意,向我院提交办理意见。控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倾听记录其意见,并多次进行释法说理。后该案中被告人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审理后,庄某某等人再未到我院进行过信访。五是关于陈某某等人信访案,陈某某因其儿子郭某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多次进行信访,院领导、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接访,进行释法说理。2024年11月12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郭某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郭某某无罪。2024年11月22日我院决定对该案提请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目前该案还在市中院审理程序中,因该案已经导入司法程序,该案属于已经化解的案件,同时我院已经对陈某某制定稳控方案。后续将及时了解抗诉结果,及时对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全力化解信访矛盾。
(23)“益心为公”工作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邀请妇联、共青团委、人大、政协以及媒体工作者参加益心为公志愿者培训暨座谈会,并将县融媒体记者兰雅馨同志纳入我院志愿者队。二是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益心为公工作。三是制定“志愿者”贡献率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检察工作积极性。
(24)人民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2024年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通报。为人民监督员订阅、发放《检察日报》等检察工作相关的杂志书籍。二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市院组织的关于捕后不诉、诉判不一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25)2023年、2024年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2025年党组会严格遵守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班子成员依次表态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二是在2025年第5次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6)2020年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落实“三必谈”不到位,谈工作、谈思想不深不透,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召开2025年第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五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和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拟写研讨材料并在会上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会前,党组广泛征求意见,并带着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既谈收获体会又谈差距不足,并根据四个方面和谈话意见拟写对照检查。
3.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
(27)执行“三个规定”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2025年1-2月共填报5件,其中领导干部填报1件;环节干部填报1件;其他人员填报3件。二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三个规定”填报信息甄别核查工作指引》。三是在微信公众平台转发三个规定宣传信息,让人民群众了解基本政策。
(28)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请销假审批流程,一天内请假部室主任审批,三天内请假分管副检察长审批,三天以上请假需检察长审批同意,指定专人负责检务督查工作,统计每月请销假和考勤情况。二是不定期政治部联合检务督察、纪检组对请销假情况和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
(29)推动解决非公占编问题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遗留6名非公占编人员均已解决,转为事业编,已有1名从事业编退休,剩余5名已设岗完成。为解决本院人员力量单薄,工作量显著增加,急需人员充实问题,按照规定,经严格程序,现暂充实了3名优秀年轻干部。
4.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30)党建促业务提升能力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召开第5次党组会,党组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汇报2025年党建工作安排,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重点。二是检察业务与党建深度融合,组织全体党员赴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规划展览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教育,提升服务大局意识。三是与县农业银行“检银携手融和为民”举办党建交流座谈会、与内蒙古银行开展共建共学活动。
(3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会议、活动流程,每月定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并指定专人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保管,目前已召开5次支部委员会,10次党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2025年党建重点工作及重点学习内容,制定2025年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及学习计划;开展“守正担当迎新春”活动、“巾帼风采、绽放美丽”三八妇女节活动等共4次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组织党员赴县乳业开发区规划展示馆进行参观,不断丰富工作思路,以检察之力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政治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32)2024年4月市人民检察院对县检察院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督察,共发现4个方面13个问题,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但在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上仍有差距,未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制度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求按照各项整改措施和具体标准切实履行整改职责。同时,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及时修改、完善《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请销假、考勤及相关工资待遇的工作规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等现有工作制度2项,以适应我院工作发展需要。二是建立了《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贡献率奖励办法》《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工作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整改,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深入改、持续改、彻底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清单“回头看”,进行再梳理,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长期坚持的,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分阶段、分步骤积极推进,做到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狠抓建章立制,深入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系统谋划,标本兼治,以点带面,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切合实际的制度机制,形成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让检察权运行更加科学、更加公正、更有效率。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要把握好巡察整改的联系性、全局性、统筹性,推动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重点解决制约检察发展的短板弱项,推动四大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充分、平衡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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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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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2日,十五届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我院党组坚持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玮同志高度重视巡察工作,12月27日主持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以自我革命、刮骨疗毒的精神,坚决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所有问题清零见底,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1月26日主持召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全面认领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各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玮同志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日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巡察整改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32项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80项,形成《中共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体抓好整改落实。四是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部门围绕整改方案倒排时间、从严落实,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结合部门实际抓落实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领域重要讲话精神还有欠缺。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统筹好党组会会前议题收集及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制定2025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台账,动态调整学习计划,第一时间安排学习。巡察反馈问题以来,组织党组会5次,学习“第一议题”9次。
(2)理论学习研讨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院党组成员、部室负责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履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以实绩书写检察新篇章为主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开展研讨交流,提交研讨交流材料30篇。依托中检网组织开展第1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组织人员参学37人次370学时。
(3)政治要件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部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承办人在工作中,注重两项监督工作成效的提升。二是持续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向公安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公安机关已及时整改。三是2025年对审判人员程序违法行为监督5件,对法院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四是通过“行政罚款中的小过重罚”数据模型,挖掘行政监督案件线索,3月审查本院控告申诉部门移交的申请行政裁判监督线索1件。
2.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责任方面。
(4)侦查监督履职能力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积极落实员额检察官轮岗制,每半个月由一名检察官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履行监督职责,对类案集中介入,把好刑事诉讼入口关。以信息共享为切入口,定期与公安机关开展研判交流,沟通协调侦查监督工作情况;以案件会商为切入点,畅通侦检衔接。二是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探讨案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高案件证据质量。
(5)公益诉讼案件查办后期跟踪监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排查,未发现有其他反弹的案件。二是对2023年3月办理某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全面履行对在河道内乱堆垃圾、建筑材料管理职责案和2023年9月办理的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未依法全面履行对某村段河道内乱堆建筑垃圾监管职责案,已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完毕。三是市院近年来每年都组织对已结案件进行“回头看”,结合市院的“回头看”活动对已结案件认真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台账涉及问题,定期跟进监督,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6)助推市域治理工作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流程,制发2024年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情况通报,增强检察建议事实说理和法律说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二是针对2024年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全部为刑事部门制发,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部门制发少的情况,要求刑事部门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部门在办理案件时积极发现不同类型的监督线索,从而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执法办案方面。
(7)案件文书流转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检察建议送达签字日期与复函中表述日期不符的问题,联系了涉案行政机关,按照实际收到日期进行改正。送达回证收到人以及送达人全部补正签字。二是对近三年归档的案件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因为疏忽导致文书未签字等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8)作风不严谨、文书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各书记员在制作审查报告时,对扫描的文书进行检查,规范法律文书中的文字用语,严禁出现错别字。二是按照2024年最高检制发的《关于印发三级检察人员权责清单》,明确办案成员的工作职责分工,员额检察官负责案件的办理、组织、指挥协调、审核把关,对办案事项作出处理决定;检察官助理负责收集、调取、核实证据,协助员额检察官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书记员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等工作。三是召开部门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承办人进行及时的整改,对法律文书进行最终的审核把关,并将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9)案卡填录不准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部门主任、案管部门负责流程监控人员在工作会议上对部门全体人员进行案卡填录培训。二是每日根据市院下发的案卡填录标准开展人工核查,并口头通知案件承办人立即整改。三是案管部门对数据进行实时监管,按照“四大检察”流程监控要点努力挖掘流程监控线索,向案件承办人给予口头通知或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进行限期督促整改,并将流程监控问题建立台账并及时反馈给各承办人进行整改。
4.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要求方面。
(10)案件查办质效不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内网上及时更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学习。二是开展部门内部学习培训,对最高检下发的典型案例、办案中发现的疑难案件讨论学习,由办案团队分享办案经验,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升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简案由简案团队专门办理,由一名员额检察官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其他案件由两名员额检察官及分管领导轮案办理,持续推进繁简分流办案模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案件程序及犯罪事实进行审查,提升办案质效。
(11)检察履职能力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要求承办检察官对办理的撤回起诉案件在案件审理、证据审查过程进行深刻剖析反思,避免类似情况。发生部门召开培训会对发现的重点罪名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指导案例进行学习,提高办案团队的办案质效。同时,指派一名检察官助理赴市铁路检察院参与林草案件的专项行动,提高业务能力。利用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报名参加中检网“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解读专题培训班”。二是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与公安机关召开联系会议,今年以来与公安召开联席会议3次,就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商,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下一步的侦查方向,提高案件证据质量,坚决防止“带病起诉”、无罪或证据不足撤回起诉的情况。
(12)“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理念认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1月15日召开联席会,双方就办案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二是发挥“捕诉一体”,加强对案件证据审查,对证据不扎实、存疑的,明确继续侦查要求。今年以来不批准逮捕12件20人。三是同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对接相关问题,并就个别类案证据标准进行讨论。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自查整改不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分析本院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跟进落实,提升检察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专题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促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部门拟写的外宣信息,全部需提交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与县网安中心沟通联系,结合《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点5个方面自查情况,研判意识形态风险点。
(14)使用案卷卷封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重新订购案卷封皮。二是及时联系业务部门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21年以后的档案封皮进行及时更换。三是邀请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办公室专业人员对案件档案管理进行讲解培训。
(15)信息宣传工作仍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院报送检察信息,截至目前报送要情摘报15条、情况反映1篇。二是开展“和苗讲堂”信息培训会,组织各部门青年信息员参加培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制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将检察信息宣传纳入全院工作重点。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
(16)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办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报2025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主体,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领导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制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联席会议制度》,全院检察人员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例会,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警的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
(17)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聚焦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从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办案流程等环节入手,全面排查各部门在检察履职、政府采购、干部考察及日常生活中面临的思想风险、岗位风险,通过排查发现主要廉政风险点16个,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18)落实“一对一”廉政谈话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制定“一对一”廉政谈话计划,明确谈话的重点内容,详细记录整理谈话记录。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工作,聚焦工作中的廉政风险、严守节日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开展谈心谈话,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廉政谈话,对新进检察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2.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9)未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审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我院于2024年12月27日委托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3年6月实施12309询问室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并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审计报告(中恭造咨字{2024}第**号)。二是针对本院财务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自查,结合上级院要求开展并形成调研报告,更新、调整《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
(20)固定资产未登记。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对2022年9月购买的打印机、2023年8月购买的音响、2024年2月采购的电视机等资产在资产系统进行登记。二是已组建清查小组,对我院办公设备、房产、车辆等资产进行清查,并逐一核对、记录。三是召开2025年办公室工作推进会,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1)食堂自收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启用基本账户并设立唯一的收款账户,食堂用餐的干警统一将餐费缴入对公账户进行列支。二是制定2025年财政厅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方案。三是采购结算时,采购规范流程,使用对公账户进行转账。
3.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够牢固。
(22)落实下访巡访工作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工作,对于出行不便的信访人,主动上门开展化解工作。如苏某某信访案,信访人居住在某镇,年龄较大,出行不便,2024年12月29日我院办案检察官主动来到苏某某的家中,再次认真听取苏某某的信访诉求,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化解其心结。二是我院控申部门来到相关乡镇进行巡访,主动排查信访矛盾,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截止到目前排查出信访矛盾1件,开展入户走访1次。三是继续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下访制度。截止到目前我院受理了立案监督案件3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全部由院领导进行了包案,已经派2名工作人员长期入驻县综治中心,接待群中来访。四是关于庄某某等人信访案,庄某某等人对我院办理的张某某,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满意,向我院提交办理意见。控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倾听记录其意见,并多次进行释法说理。后该案中被告人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审理后,庄某某等人再未到我院进行过信访。五是关于陈某某等人信访案,陈某某因其儿子郭某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多次进行信访,院领导、控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对其进行接访,进行释法说理。2024年11月12日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郭某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郭某某无罪。2024年11月22日我院决定对该案提请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目前该案还在市中院审理程序中,因该案已经导入司法程序,该案属于已经化解的案件,同时我院已经对陈某某制定稳控方案。后续将及时了解抗诉结果,及时对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全力化解信访矛盾。
(23)“益心为公”工作有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邀请妇联、共青团委、人大、政协以及媒体工作者参加益心为公志愿者培训暨座谈会,并将县融媒体记者兰雅馨同志纳入我院志愿者队。二是在我院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益心为公工作。三是制定“志愿者”贡献率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志愿者参与检察工作积极性。
(24)人民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发2024年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通报。为人民监督员订阅、发放《检察日报》等检察工作相关的杂志书籍。二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市院组织的关于捕后不诉、诉判不一的案件进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25)2023年、2024年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把手”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2025年党组会严格遵守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班子成员依次表态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二是在2025年第5次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6)2020年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落实“三必谈”不到位,谈工作、谈思想不深不透,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召开2025年第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五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和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拟写研讨材料并在会上开展交流研讨。二是会前,党组广泛征求意见,并带着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既谈收获体会又谈差距不足,并根据四个方面和谈话意见拟写对照检查。
3.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
(27)执行“三个规定”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2025年1-2月共填报5件,其中领导干部填报1件;环节干部填报1件;其他人员填报3件。二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三个规定”填报信息甄别核查工作指引》。三是在微信公众平台转发三个规定宣传信息,让人民群众了解基本政策。
(28)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请销假审批流程,一天内请假部室主任审批,三天内请假分管副检察长审批,三天以上请假需检察长审批同意,指定专人负责检务督查工作,统计每月请销假和考勤情况。二是不定期政治部联合检务督察、纪检组对请销假情况和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
(29)推动解决非公占编问题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遗留6名非公占编人员均已解决,转为事业编,已有1名从事业编退休,剩余5名已设岗完成。为解决本院人员力量单薄,工作量显著增加,急需人员充实问题,按照规定,经严格程序,现暂充实了3名优秀年轻干部。
4.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30)党建促业务提升能力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召开第5次党组会,党组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汇报2025年党建工作安排,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重点。二是检察业务与党建深度融合,组织全体党员赴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规划展览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教育,提升服务大局意识。三是与县农业银行“检银携手融和为民”举办党建交流座谈会、与内蒙古银行开展共建共学活动。
(31)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会议、活动流程,每月定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并指定专人对会议、活动进行记录、保管,目前已召开5次支部委员会,10次党小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2025年党建重点工作及重点学习内容,制定2025年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及学习计划;开展“守正担当迎新春”活动、“巾帼风采、绽放美丽”三八妇女节活动等共4次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组织党员赴县乳业开发区规划展示馆进行参观,不断丰富工作思路,以检察之力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政治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32)2024年4月市人民检察院对县检察院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督察,共发现4个方面13个问题,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但在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上仍有差距,未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制度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求按照各项整改措施和具体标准切实履行整改职责。同时,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及时修改、完善《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请销假、考勤及相关工资待遇的工作规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等现有工作制度2项,以适应我院工作发展需要。二是建立了《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贡献率奖励办法》《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工作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整改,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深入改、持续改、彻底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清单“回头看”,进行再梳理,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长期坚持的,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管用的措施和办法,分阶段、分步骤积极推进,做到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狠抓建章立制,深入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系统谋划,标本兼治,以点带面,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切合实际的制度机制,形成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让检察权运行更加科学、更加公正、更有效率。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要把握好巡察整改的联系性、全局性、统筹性,推动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重点解决制约检察发展的短板弱项,推动四大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充分、平衡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71-7182003
邮政信箱: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电子邮箱:hljczzb@163.com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