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123MB16500485/2026-00039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30 | 公文时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6〕2号)和《呼和浩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呼医保发〔2026〕19号)相关规定,经药店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现将本辖区拟纳入B级门诊统筹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局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请提供具体线索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0471-7198512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通讯地址:和林格尔县政务中心三楼西厅
邮政编码:011500
附件:
和林格尔县拟纳入B级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xlsx
和林格尔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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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150123MB16500485/2026-00039 |
|---|---|
| 主题分类 | 医药管理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30 |
| 公文时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6〕2号)和《呼和浩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呼医保发〔2026〕19号)相关规定,经药店自主申报、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现将本辖区拟纳入B级门诊统筹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局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请提供具体线索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0471-7198512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通讯地址:和林格尔县政务中心三楼西厅
邮政编码:011500
附件:
和林格尔县拟纳入B级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xlsx
和林格尔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