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2163L/2024-0011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关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公文时效 |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初期火灾扑救体系,消除火灾隐患,保护生态建设成果,规范扑火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行为,强化救援力量统筹使用和调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证扑火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呼和浩特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和林格尔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灭火方针,结合城关镇防火工作的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城关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力量扑救本辖区森林草原火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日常防灭火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巴林军(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谭 龙(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安丽清(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波(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牟 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雨庭(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东彦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 茹(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所长)
巴 黎(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晓阳(副镇长)
姜雪敏(副镇长)
胡国卿(副镇长)
刘文静(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贺 俊(综合执法局局长)
韩欣芸(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张晓阳兼任,负责防灭火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建森林草原防火巡查队和应急扑火队
将全镇划分为三个森林草原防灭火片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建立镇长防火期巡查制度,巡查组成员为武瑞敏、刘小苏、张广成。组建镇半专业扑火队,根据片区划分三个小组,由队长统一管理和指挥,特殊节点靠前驻防到所属片区,协助做好片区火灾监测和扑救工作。
1、东部片区
以九龙湾行政村为中心,包括陶家夭、武松、新营子、九龙湾、胜利营、保汉沟、小南沟、郭家夭共八个行政村,半专业应急扑火一队负责东部片区、城关镇重点林区北山的防灭火工作。
队 长:常文春
成 员:刘 沛 张小红 马俊峰 陈 路 武瑞敏 高俊英 李振清 王冬冬 云 昊
2、中部片区
以城关村为中心,包括城关、东沟子、哈达少、大南沟、二道沟、石咀子、二道河共七个行政村及城关镇重点林区南山防扑火工作。
队 长:刘小苏
成 员:李俊斌 刘亚军 苏爱成 郝广超 宋建华 胡利军 刘振华 巴宝林 姚 军
3、西部片区
以樊家夭为中心,包括羊群沟、大湾、马群沟、榆西夭、下喇嘛盖、善喇嘛、樊家夭、大梁共八个行政村及卧牛山重点林区防扑火工作。
队 长:贺国用
成 员:贾 真 侯国珍 云 泽 王树华 高俊峰 刘所林 张广成 刘志伟 白 峰 王 旭
防火期内,有包片、包村的成员,应在所负责行政村协助做好防火工作,没有包片、包村的成员,应在所负责片区组成巡逻队进行防火巡逻。在清明节、中元节、农历十月一、春节等特殊节日、节点期间,三组应急扑火队成员应在所负责片区中心集结待命,保持应急战备状态。
四、防灭火应急物资准备
城关镇共备有防扑火用装载机32辆、水车9辆,铁锹400张,二号工具349把,风力灭火器15台,消防车1辆。防灭火物资由专人统一管理,防火期内所有机具完好处于备战状态。民兵应急排风力灭火器10台,铁锹30把,灭火服10套,人员和机具由镇武装部统一管理,防火期内确保机具完好处于战备状态。
五、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小组由冯启武担任组长,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在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食品和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城关镇防灭火应急物资、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等,防火期内保证车辆、机具完好处于备战状态;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六、医疗救护
由城关镇卫生院负责。在接到火情通知后,随时待命,保障和管理救灾药品,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
七、预警预防
(一)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二)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巡查人员、片区巡逻队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巡查。
(四)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人员,全天候巡逻,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八、信息报送
(一)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村委会或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火情火警报告县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需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和植被情况等。
九、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火情,防火人员、护林员、巡逻人员立即采取措施,科学处置,争取第一时间打小火,同时向村委会或镇防火办报告。不论火势大小,防火办立即向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所属片区扑火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防火领导小组根据火情态势需要成立前线指挥部,指定前线扑火总指挥,统一指挥现场火灾扑救。
2.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在确认难以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听从指挥,保证人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及镇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接到前线总指挥的命令后有序撤离。清理后的火场由属地派专人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撤离火场
清理火场后,组织各扑火队及有关单位清点人数。除留守火场人员外,有组织、有秩序、分批次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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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初期火灾扑救体系,消除火灾隐患,保护生态建设成果,规范扑火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行为,强化救援力量统筹使用和调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证扑火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呼和浩特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和林格尔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灭火方针,结合城关镇防火工作的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城关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力量扑救本辖区森林草原火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日常防灭火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巴林军(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谭 龙(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安丽清(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波(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牟 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雨庭(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东彦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 茹(党委委员、城关派出所所长)
巴 黎(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晓阳(副镇长)
姜雪敏(副镇长)
胡国卿(副镇长)
刘文静(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贺 俊(综合执法局局长)
韩欣芸(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张晓阳兼任,负责防灭火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建森林草原防火巡查队和应急扑火队
将全镇划分为三个森林草原防灭火片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建立镇长防火期巡查制度,巡查组成员为武瑞敏、刘小苏、张广成。组建镇半专业扑火队,根据片区划分三个小组,由队长统一管理和指挥,特殊节点靠前驻防到所属片区,协助做好片区火灾监测和扑救工作。
1、东部片区
以九龙湾行政村为中心,包括陶家夭、武松、新营子、九龙湾、胜利营、保汉沟、小南沟、郭家夭共八个行政村,半专业应急扑火一队负责东部片区、城关镇重点林区北山的防灭火工作。
队 长:常文春
成 员:刘 沛 张小红 马俊峰 陈 路 武瑞敏 高俊英 李振清 王冬冬 云 昊
2、中部片区
以城关村为中心,包括城关、东沟子、哈达少、大南沟、二道沟、石咀子、二道河共七个行政村及城关镇重点林区南山防扑火工作。
队 长:刘小苏
成 员:李俊斌 刘亚军 苏爱成 郝广超 宋建华 胡利军 刘振华 巴宝林 姚 军
3、西部片区
以樊家夭为中心,包括羊群沟、大湾、马群沟、榆西夭、下喇嘛盖、善喇嘛、樊家夭、大梁共八个行政村及卧牛山重点林区防扑火工作。
队 长:贺国用
成 员:贾 真 侯国珍 云 泽 王树华 高俊峰 刘所林 张广成 刘志伟 白 峰 王 旭
防火期内,有包片、包村的成员,应在所负责行政村协助做好防火工作,没有包片、包村的成员,应在所负责片区组成巡逻队进行防火巡逻。在清明节、中元节、农历十月一、春节等特殊节日、节点期间,三组应急扑火队成员应在所负责片区中心集结待命,保持应急战备状态。
四、防灭火应急物资准备
城关镇共备有防扑火用装载机32辆、水车9辆,铁锹400张,二号工具349把,风力灭火器15台,消防车1辆。防灭火物资由专人统一管理,防火期内所有机具完好处于备战状态。民兵应急排风力灭火器10台,铁锹30把,灭火服10套,人员和机具由镇武装部统一管理,防火期内确保机具完好处于战备状态。
五、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小组由冯启武担任组长,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在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食品和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城关镇防灭火应急物资、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等,防火期内保证车辆、机具完好处于备战状态;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六、医疗救护
由城关镇卫生院负责。在接到火情通知后,随时待命,保障和管理救灾药品,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
七、预警预防
(一)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二)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巡查人员、片区巡逻队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巡查。
(四)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人员,全天候巡逻,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八、信息报送
(一)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村委会或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将火情火警报告县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需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和植被情况等。
九、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火情,防火人员、护林员、巡逻人员立即采取措施,科学处置,争取第一时间打小火,同时向村委会或镇防火办报告。不论火势大小,防火办立即向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所属片区扑火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防火领导小组根据火情态势需要成立前线指挥部,指定前线扑火总指挥,统一指挥现场火灾扑救。
2.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在确认难以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听从指挥,保证人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及镇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接到前线总指挥的命令后有序撤离。清理后的火场由属地派专人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撤离火场
清理火场后,组织各扑火队及有关单位清点人数。除留守火场人员外,有组织、有秩序、分批次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