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8143/2025-00062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乳业开发区,县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对人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在我县工作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在我县合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及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职称评审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我县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和林县各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送。
2.我县基层“定向评价”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高级职称,农牧民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基层“定向评价”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原则上一年两次,上半年于6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送,下半年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评审。
4.旗县区、自主评审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5.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评审时间进度安排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多头申报。按照统一要求,2025年我县职称评审试行网上申报(含“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我县中级职称绿色通道)。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内蒙古人才信息库”首页弹窗信息“2025年职称申报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职称申报送评材料目录清单》(附件2)。
1.高级职称申报流程
(1)高级评委会设在自治区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送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职称直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将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交相应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
(2)高级评委会设在呼和浩特市的,旗县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由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高级评委会设在自评单位的,按照自评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
(1)县本级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汇总后送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通过我县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的,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出具推荐意见后,汇总送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出具推荐意见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在我县合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及境外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一致。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四、资格审核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职称时须认真阅读并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82号)文件要求上报职称材料。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和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健全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一致。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申报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申报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应加强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一致。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确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事业单位须在申报前报送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双肩挑人员情况、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初、中、高级职称情况。合同制专技人员与在编在岗专技人员分开报送情况说明(见附件8);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情况总结(见附件9);
(三)《和林格尔县2025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见附件11,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要求申报材料审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各单位、主管部门公示结果报告(见附件6);
(五)通过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职称人员,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推荐函(见附件10)。
六、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14号)执行。
七、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八、线下材料提交时间
根据上级部门材料接收时间要求,各用人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后,人事负责人将本单位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统一整理、同时填写《申报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报送。
高级报送纸质材料:2025年6月11日——6月20日(工作日)
工程系列、非工程系列中、初级报送纸质材料:2025年6月20日——6月25日(工作日)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报送纸质材料: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工作日)
报送地点:和林格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8室
联系电话:0471-7191623
和林格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ng
10.关于推荐XX申报2025年度中级职称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函.docx
11.2025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分系列专业汇总).xls
13.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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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71-7192805 蒙ICP备16006134号-1 蒙公网安备15012302000166号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新民街北2号 积分统计查询
索 引 号 | 111501230117018143/2025-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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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公文时效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乳业开发区,县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对人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切实服务我县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和《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层级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在我县工作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在我县合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及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职称评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职称评审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1.我县社会化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和林县各单位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送。
2.我县基层“定向评价”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牧业、林草、水利、乌兰牧骑、文物博物高级职称,农牧民高级职称申报时间:6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基层“定向评价”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原则上一年两次,上半年于6月2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送,下半年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评审。
4.旗县区、自主评审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5.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评审时间进度安排以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或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要求
申报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将材料报送评委会办事机构,同一年度一个层级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单位同一年度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职称评审,不得多头申报。按照统一要求,2025年我县职称评审试行网上申报(含“定向评价”职称、农牧民职称、我县中级职称绿色通道)。
(一)线上注册申报
1.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已注册并填写过相关信息的申报人员,需核实填写信息是否准确。
2.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选择申报计划,完成职称信息填报,并按照有关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线上申报步骤、填写格式说明、提交材料要求等请查看“内蒙古人才信息库”首页弹窗信息“2025年职称申报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职称申报送评材料目录清单》(附件2)。
1.高级职称申报流程
(1)高级评委会设在自治区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送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逐级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职称直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将材料报送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分类整理后,交相应高级评委会办事机构。
(2)高级评委会设在呼和浩特市的,旗县区及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审核上报,由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高级评委会设在自评单位的,按照自评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
(1)县本级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汇总后送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通过我县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的,由所在单位对材料审核后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出具推荐意见后,汇总送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出具推荐意见后,汇总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高技能人才、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和在我县合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及境外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一致。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信息、名称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四、资格审核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职称时须认真阅读并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82号)文件要求上报职称材料。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评委会组建部门和办事机构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健全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加强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一致。要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学历、学位、申报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出具职称申报推荐意见,说明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员具备的申报基本条件、能力业绩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对申报程序和材料把关作出承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推荐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应加强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一致。负责对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把关,确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及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委会组建部门及其办事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事业单位须在申报前报送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岗位设置情况、已聘岗位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岗位数、双肩挑人员情况、空岗及拟使用空岗申报初、中、高级职称情况。合同制专技人员与在编在岗专技人员分开报送情况说明(见附件8);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情况总结(见附件9);
(三)《和林格尔县2025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见附件11,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要求申报材料审核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各单位、主管部门公示结果报告(见附件6);
(五)通过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职称人员,需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推荐函(见附件10)。
六、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5〕14号)执行。
七、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八、线下材料提交时间
根据上级部门材料接收时间要求,各用人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后,人事负责人将本单位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统一整理、同时填写《申报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报送。
高级报送纸质材料:2025年6月11日——6月20日(工作日)
工程系列、非工程系列中、初级报送纸质材料:2025年6月20日——6月25日(工作日)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报送纸质材料: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工作日)
报送地点:和林格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8室
联系电话:0471-7191623
和林格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ng
10.关于推荐XX申报2025年度中级职称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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