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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8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8-11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18 16: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筹备组,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25〕112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呼政字〔2025〕1-218号)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行业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在和林格尔县行政区域内的相关个人和单位,主要包括: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牧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牧业生产经营户、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等行业。

(三)普查内容。农牧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牧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牧区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组织实施

成立和林格尔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理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普查经费、宣传动员、遥感监测等方面的协调保障工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卫星遥感影像、行政边界和其他数据信息等。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经费保障

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呼和浩特市和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足额到位。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筹备组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提前做好普查机构队伍组建,经费预算编制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要实事求是开展普查登记,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坚决杜绝统计造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和林格尔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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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301170293XF/2025-0008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8-11
公文时效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8 16: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筹备组,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字〔2025〕112号)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呼政字〔2025〕1-218号)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行业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在和林格尔县行政区域内的相关个人和单位,主要包括: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牧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牧业生产经营户、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等行业。

(三)普查内容。农牧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牧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牧区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组织实施

成立和林格尔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理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普查经费、宣传动员、遥感监测等方面的协调保障工作,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卫星遥感影像、行政边界和其他数据信息等。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经费保障

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呼和浩特市和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足额到位。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筹备组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提前做好普查机构队伍组建,经费预算编制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要实事求是开展普查登记,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坚决杜绝统计造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和林格尔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



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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