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问答|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07 11:49 来源:人社局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是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

一、招募对象

(一)自治区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内蒙古籍区外未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毕业三年内内蒙古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工作内容

社区民生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从事就业、社会保险、劳动权益维护等民生工作,优先保障旗县(市、区)以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点。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期间的待遇

社区民生人员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6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3000元标准,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月缴纳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一)自治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定向考录。

(二)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

(三)参加自治区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考服务地所在盟市的职位,不受盟市、旗县(市、区)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上述政策以报考年度内蒙古人事考试网(www.impta.com.cn)公布的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招募公告为准。

五、业务咨询

咨询机构:和林县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71-7199083

办公地点:和林格尔县呼清路西812号人社局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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