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林格尔县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详解 为切实保障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照护需求,呼和浩特市推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以电子消费券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减轻养老服务负担。以下为政策详细解读,和林格尔县符合条件的老人及家属请重点关注! 一、什么是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这是首次以消费补贴形式,来支持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从2026年1月至12月)。补贴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非现金),抵扣养老服务费用。二、谁能领?1.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居住地为呼和浩特市的,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呼和浩特市内,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2.不能领的情况(避免重复补助)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三、怎么领?1.申请平台:下载“民政通”APP(手机应用市场)或搜索微信/支付宝/百度“民政通”小程序。2.领取流程: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不足5个工作日则次月起发放);后续按月发放,登录账号点击领取即可。3.使用规则:电子消费券有效期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未用完额度不累计。四、能省多少钱?补贴标准: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包括:1.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消费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适用于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2.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适用于居家上门服务)。两种消费券二选一,不能兼领兼得。五、哪些服务能享受补贴?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参见《内蒙古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内蒙古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类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参考时长(次)评估服务失能等级评估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为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服务20-60分钟聘用服务聘用养老护理员全职或兼职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1个月或按天计算个性化服务服务包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包括“六助”、基础照护服务等在内的打包式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生活照料服务助餐上门送餐、鼻饲服务等10-30分钟助浴上门擦浴、洗浴,门店助浴等20-60分钟助洁头面部、手足部、口腔等清洁护理,理发等20-40分钟助行室内移位、室外助行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助急紧急呼叫、紧急转介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助医陪同就医、治疗陪伴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础照护服务排泄护理二便护理、排气护理等10-30分钟护理协助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5-30分钟康复护理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5-30分钟探访关爱服务上门探访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安全情况、卫生状况、居室环境、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5-30分钟健康管理服务常规生理指数监测监测血压、血糖等5-10分钟六、注意事项与其他政策衔接:已有补贴政策的,按实际情况衔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其他面向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各项补贴均可同时享受。叠加长期护理保险:可同时享受。例如:长期入住养老院自付2000元(护理保险报销后),用券抵扣40%(800元),实际自付1200元。温馨提示:请及时领取并使用消费券,让失能老人享受普惠养老服务!政策咨询:可通过“民政通”平台查询或联系民政部门。咨询电话:0471-7191702
  • 如何申请高龄经贴? 办理条件: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申领高龄津贴(80-99周岁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月600元)。办理流程:线上通过“内蒙古民政通”小程序申请、查询进度及周期认证,或线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窗口办理;户籍变动需办迁转手续,老人去世需凭死亡证明注销并停发津贴;未按规定认证将停发,补认证后可补发不超过12个月津贴。
  •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政策问答 一、问:延退政策实施后,如何计算延退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以及各类接入“电子社保卡”服务的APP、小程序,通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输入本人的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即可查询本人延退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及本人对应的退休时间。二、问:延退政策实施后,可以选择提前退休吗?答:此次法定退休年龄调整,遵循自愿弹性的原则,如果参保人员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但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三、问:延退政策实施后,如果参保人员还想继续工作,该怎么办?答:如果参保人员达到延退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但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举例说明:您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岁11个月,那您可以最多弹性延迟到65岁11个月办理退休。另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四、问:如果选择弹性提前或者弹性延迟退休,会影响我的养老金吗?答: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养老金发放标准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相关,具有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的特点。如果参保人员晚退休,缴费年限会增加,计发比例会增加,基础养老金随之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会增加,计发月数会变小,个人账户养老金随之增加。
  • 全区59周岁以下持证残疾人将全部免费享有意外伤害和财产保险 一、项目介绍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为全区59周岁以下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全程提供保障服务。二、理赔范围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持有效残疾人证的59周岁以下残疾人和持有1—8级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因公伤残人员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三、保险时限2024年6月30日-2025年6月29日四、保险责任五、理赔所需材料1、基本理赔单证:(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首次申请索赔时提供);(3)转账账户复印件,并注明开户行(转账账户姓名需与身份证姓名相同);(4)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2、根据申请项目,需额外提供的单证:(1)意外伤害身故(含猝死);A.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猝死附猝死证明;B.宣告死亡的被保险人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C.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身份证件;D.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E.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F.诊断证明及住院病例;G.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2)意外伤害伤残:A.诊断证明及住院病例;B.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C.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残疾程度的鉴定以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的“等级、项目、残疾程度”为标准;D.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3)意外伤害医疗(附加住院津贴):A.诊断证明及住院病例;B.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C.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院或承保机构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及各种检查、化验报告等原始单据;D.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E.住院医保结算单。(4)自然灾害伤亡救助:A.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事件公告、认定证明;B.就医治疗的诊疗证明、病历(原件)及医疗费用原始单据;伤残的,由保险人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死亡的,由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C.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5)家庭财产保险:A.提供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B.损失清单、索赔申请、保险单正本;C.财产损失清单、装修合同或协议、有关部门出具的保险事故原因的证明材料;D.被保险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E.受损财产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的证明材料。六、理赔流程七、保障热线全国客服统一热线:95585理赔服务咨询热线:0472-5560382承保政策咨询热线:0472-556032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服务机构遍布自治区城市乡镇、偏远农村,确保本保险项目实行24小时365天全天候方便快捷高效服务,确保赔案快速处理,保证被保险人及时获得保险赔偿。
  • 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建立的以保障参保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标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是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协办员或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旗(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登录内蒙古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内蒙古人社APP等移动应用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线上办理。
      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政府如何补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目前共设12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根据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什么是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
      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对参保人员给予补助,即集体补助;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资助,即社会资助。
      六、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标准有何规定?
      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呼和浩特市目前补助和资助标准一个年度累计不得高于7000元,补助和资助上限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定情况实时调整。
      七、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集体补助对象范围为集体经济组织内当年度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人员;社会资助对象为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人员;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及已领取养老金人员不享受补助和资助。
      八、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如何提高受助对象的养老保险待遇?
      计算受助人个人账户养老金时,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都会全额参与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用于增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所以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可以提高受助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九、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可以代替个人缴费吗?
      不可以,只有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后才可接受补助、资助。
      十、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扶助政策?
      1、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2、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3、允许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缴费补贴。
      十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
      1、个人缴费亏不了。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可依法继承;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
      2、个人账户资金有收益。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国家将参保居民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统一投资运营,收益以提高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形式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
      3、可以补缴以前年度未缴、断缴的保费。
      4、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5、政府有补贴。每个缴费档次政府都给予补贴,最少35元、最高100元,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养老金领取人员,在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政府每月还补贴最低200元(2023年7月1日起)的基础养老金,满70和80周岁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发10元和20元,基础养老金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6、养老金支付终身。
      十二、60周岁以上未参保人员如何参保及享受待遇?
      在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之日后满60周岁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趸交保险费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12个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一次性缴纳15年保险费,缴费次月享受待遇,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在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之日前满60周岁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后,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缴多少年保费?
      自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距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逐年缴费,也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补缴部分享受政府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对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需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十四、参保人员如何缴纳保费(包括集体补助、社会资助、被征地农牧民补贴)?
      为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的经办服务,让广大缴费人尽享"足不出户、如影随形"的科技便利,全市大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无需经社保部门核定,即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小程序轻松、快捷办理自主缴费。
      1、哪些人员可以自主缴费、无需核定?
      参加了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6至60周岁居民、续缴本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哪些人员不可以自主缴费、需要先核定(在参保居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窗口)再缴费?
      (1)新参保人员。
      (2)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一次性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补缴以前年度欠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缴纳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的人员。
      (5)缴纳被征地农牧民补贴。
      (6)办理其它特殊业务人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社会资助及被征地农牧民补贴由税务部门征收。
      3、如何利用手机进入税务缴费官网?
      方式一:
      打开微信一“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合”一点击“内蒙古社保缴费(官方)”。
      方式二:
      打开微信→“发现”一点击“小程序”→查询输入“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并搜索→点击“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方式三:
      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一点击“内蒙古社保缴费”。
      4、进入税务缴费官网后如何办理自主缴费?
      点击“我要缴费”一输入身份证号→输入姓名一输入捆绑手机号码→点“下一步”(如果出现温馨提示点确定)→在税务自主缴费或人社医保核定(适用于首次参保和特殊业务缴费人群)下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一选择缴费年度一应缴费额从12个缴费档次(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3000、5000、7000)中选择-确定→提交一确认缴费信息→选择缴费方式→确认缴费→支付缴费一确定缴费成功一缴费完成。
      十五、参保人缴费后如何查询缴费记录或开具缴费凭证? 
      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和税务实体大厅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和开具缴费凭证。
      十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保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各旗县区试点启动之日)时,已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因个人原因造成未领取待遇的,自其按规定申请领取待遇的次月发放养老金。
      2、参保人员(不分男女)达到60周岁,缴费满15年的,可直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缴费不足15年的,待其补足15年养老保险费后,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社保机构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发放养老金。
      十七、养老金由哪几部分构成?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全额补贴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从2023年7月开始,呼和浩特市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200元,在此基础上,对年满70一79周岁的另加10元,年满80周岁的另加20元。参保人选择2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并且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提高2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累计缴费、缴费补贴、集体补助、社会资助、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资金、征地补贴、账户利息等)除以139。
      例如:张三2023年7月满60周岁,从当地试点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始,一直选择3000元缴费档次并逐年缴费,享受政府缴费补贴90元/年,累计缴费15年,为方便计算忽略利息,现个人账户总额为(3000+90)*15=46350元,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6350元/139=333.45元,加上月基础养老金200元,每月养老金总额为333.45+200=533.45元。
      十八、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提出待遇申请,或通过村协办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通过线下服务渠道进行现场办理。
      十九、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1、本旗县区范围内迁移户籍的,不用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2、户籍跨省、市、旗(县、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或参保人员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通过转入地线下服务渠道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现场办理。
      3、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二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吗?(以前年度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或以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办理衔接。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延长缴费至符合条件后,再办理衔接。如果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累计不足15年,本人不愿继续延长缴费的,可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衔接,在转入地申请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二十一、参保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取什么待遇?如何办理?
      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符合条件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12个月的上一年度自治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2023年为145元*12个月=1740元)
      二十二、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由与人社部门合作的金融机构发行,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凭证。
      二十三、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社保卡兼具社会保障功能(以下简称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二者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包括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购药、医保结算等。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与银行借记卡相同,包括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缴费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也可以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
      二十四、如何申领内蒙古自治区发行的社保卡?
      申领我区发行的社保卡有线下申领和线上申领两种方式。
      1、线下申领。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制作和启用(激活)社保卡。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社保卡。监护人代办时,需要携带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监护关系证明(例如,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
      2、线上申领。我区已开通社保卡线上申领服务。目前,我区支持社保卡线上申领的合作银行为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其他银行暂不支持此项服务)。用户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的“掌上12333”手机APP,在线自助申领社保卡。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且居住在区外的群众,可通过此种方式在当前居住地申领我区发行的社保卡。
      办理流程如下:
      (1)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掌上12333”APP,点击页面底部的“服务”图标,进入“服务”页面。在“服务”页面中,点击“社会保障卡”栏目下的“社会保障卡申领”,按照提示信息完成相关操作、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即可在线提交社保卡制卡申请。在此过程中,用户需要填写用以接收社保卡的邮寄地址。
      (2)线上启用社保功能。社保卡制作完成后,会邮寄到用户先前填写的邮寄地址。用户收到社保卡后,需要通过“掌上12333”APP在线启用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具体方法为,登录“掌上12333”APP,点击页面底部的“服务”图标,进入“服务”页面。在“服务”页面中,点击“社会保障卡”栏目下的“社会保障卡启用”,按照提示完成操作即可。
      (3)线下激活银行账户。用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新申领的社保卡,前往发卡银行设立在当地的服务网点(例如,如果申领了建设银行的社保卡,则需要前往建设银行设立在当地的服务网点),线下激活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二十五、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是否使用同一个密码?
      社保卡兼具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二者相互独立,各自设置密码。
      二十六、如何办理社保卡密码修改与密码重置?
      1、社保功能密码修改与重置,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修改和重置。
      (1)线上方式。可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实现。登录“内蒙古人社”手机APP,点击页面底部的“服务”图标,进入“服务”页面。在“服务”页面中,点击“社会保障卡”栏目下的“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和“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并按照提示信息完成相关操作,即可对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进行修改和重置。
      (2)线下方式。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当地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对社保卡社保功能密码进行修改和重置。在我区范围内,此项服务可以跨地区、跨银行办理,全区各地、所有合作银行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均可提供此项服务。
      2、银行账户密码修改与重置。
      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社保卡发卡银行设立在当地的任一服务网点,对社保卡银行账户密码进行修改和重置。
      二十七、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后,先前持第二代社保卡的所有人员都需要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吗?
      第二代社保卡更换第三代社保卡的原则是“自然更替、平稳过渡”。对于持有第二代社保卡的群众,只有当第二代社保卡因丢失,损坏,有效期满,卡面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发生变更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才需要更换第三代社保卡。如果第二代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就可以不更换第三代社保卡。
      二十八、为什么社保卡的有效期是10年?
      目前,社保卡有效期10年主要是中国银联和发卡银行的限定。社保卡同时具有社保功能和银行账户,其中,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例如,就医购药功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立,此项功能长期有效,不存在到期问题;社保卡的银行账户由发卡银行开立,根据中国银联和发卡银行的规定,银行账户有效期为10年。因此,社保卡有效期10年实际是指社保卡银行账户有效期为10年。
      二十九、社保卡到期后有什么影响?是否需要换领新卡? 
      社保卡到期实际上是指社保卡银行账户到期。银行账户到期后,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例如,就医购药功能)不受影响,仍可正常使用;但社保卡的银行账户通常会受到影响。因此,社保卡银行账户到期后,如果持卡人仅使用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则可以不做任何处理;如果持卡人要使用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例如,领取养老金),则需要换领新的社保卡。
      三十、为什么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提出“要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主要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83号)要求,积极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社保卡具有在全国ATM取款减免手续费、免年费、免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优惠政策。将社会保险待遇发到社保卡上,待遇享受人员领取待遇、就医购药等就可使用同一张卡,避免办不同的事用不同的卡。 
      三十一、什么是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为何每年要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如何进行认证?
      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是指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通过多种方式,对待遇领取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进行确认。发现不符合继续领取条件人员,及时暂停发放养老金。
      开展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措施。在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同时,必须坚决制止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欺诈骗保等行为,严堵跑冒滴漏。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从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内蒙古人社”APP、”从微信搜索“内蒙古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可提出上门认证申请,旗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苏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协办人员将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三十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不在规定时间内做,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每年(12个月)至少应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领取待遇未认证人员和采取其他手段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对办理了待遇暂停手续的人员,若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将停发待遇”。
      三十三、待遇享受人员的告知义务是什么?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如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失踪、服刑等),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十四、骗保、冒领养老金有什么后果?
      按月享受保险待遇是国家赋予每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的权利,但对于违反规定冒领、重复领取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追回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现用人单位、个人、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依法应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有关骗保的其他严重后果: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单位和人员将被列入不诚信名单!
  • 我区是否出台了养老服务地方标准?
      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主导,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17项自治区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批准公示。
      本次发布的17项地方标准均为新制定标准,涵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呼叫急救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代办转介、社会工作等17个方面,首次对居家社区养老领域各项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项目、质量要求、服务评价等做出系统全面的规范性要求,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行业规范运行提供了参照标准,也让老年人享受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时有标准可依。
      自治区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一级调研员杜润锁表示,此次17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一方面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提供了自查自纠、发展方向的具体指导,规范了行业标准;另一方面也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